《拿破倫法典》以來私法的普通變遷

《拿破倫法典》以來私法的普通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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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狄驥·萊昂是法國現代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現代社會連帶主義法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從1886年起,狄驥長期在法國波爾多大學任教授和院長職務,並先後在美國、葡萄牙、承根廷、羅馬尼亞等國講學。他一生主要從事法學教育工作,教齡達42年之久,是著名的法學教育家,對當時法國公法學、法哲學和政治學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在歐美有極大影響。《憲法論》是他的主要著作之一,較為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法律思想。

民國時期,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奠基時期。該時期,不僅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專著,如王世傑、錢端升著《比較憲法》、胡長清著《中國民法總論》、黃右昌著《羅馬法與現代》、楊鴻烈著《中國法律發達史》、程樹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也推出了約四百余種外國法學譯著,如穗積陳重的《法律進化論》、孟羅·斯密的《歐陸法律發達史》等,它們是中.國近代法學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著名公法學家議論私法本身已十分有趣。狄冀從實證主義、社會連帶等社會學方法論述私法的變化,認為「權利」是一種社會職務或社會功能,近代民法典的原則:所有權不可侵犯原則、契約自治原則和個人責任原則,正隨著社會變化而變化,國家干預私法漸廣漸深。本書對現代私法基礎理論研究頗具學術價值。
 

目錄

第一講 主觀法與社會職務
第二講 自由的新概念
第三講 意思的獨立
第四講 法律行為
第五講 契約與責任
第六講 社會職務的所有權
補遺一 M.Michoud的學說和玄想的概念
補遺二 對於幾個批評的答復
補遺三 英國與德國的土地的剩余價值稅
補遺四 所有主的責任與法國的判例
 

民國時期,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奠基時期。該時期,不僅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專著,如王世傑、錢端升著《比較憲法》、原長清著《中國民法總論》、黃右昌著《羅馬法與現代》、楊鴻烈著《中國法律發達史》、程樹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也推出了約四百余種外國法學譯著,如穗積陳重的《法律進貨論》、孟羅·斯密的《歐陸法律發達史》等,它們是中國近代法學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令人擔憂的是,由於出版年代久遠,這批譯著日漸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來,也因當時印刷水平低下、紙張質量粗劣等原因,破爛枯脆,很難為人所查閱。同時,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為館藏書,只保存於全國少數幾個大的圖書館,一般讀者查閱出借也很困難。鑒於上述現狀,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高瞻遠矚,關愛學術,策划並決定對民國時期(包括少量清末時期)的譯著進行整理、篩選,以「中國近代法學譯叢」的形式重新點校、勘校出版,以拯救民國時期法學遺產,滿足學術界以及法律院校廣大師生學習和研究的需要。

參與本譯叢點校、勘校的有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史教研室、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部門的編輯、教師、博士生和碩士生。由於我們學識粗淺,點校、勘校中可能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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