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編撰此書的初衷要從我們對當代犯罪學研究的兩個困惑說起。八年前,我們在哈佛法學院圖書館的地下室中偶遇第一個困惑︰躺在一些表面落滿灰塵的紙箱里的數據資料。這些數據資料由哈佛大學謝爾登‧格魯克和伊林娜‧格魯克收集,是他們的經典研究UJD(1950)的原始案例卷宗。格魯克夫婦將這些卷宗連同隨後18年對資料里的1000個樣本對象的追蹤研究調查報告一並送與哈佛法學院圖書館。隨之附送的還有格魯克夫婦記載的關于樣本對象的個人資料、信件、書籍、圖片以及相關材料。這些個人資料以及其他材料已經被分好類並編有目錄,成為格魯克夫婦文件庫的一部分。這些紙箱里的材料僅被儲存于圖書館的地下二層。
我們意識到這些資料極為重要,然而對其進行分析整理將會遇到多麼大的困難也是可想而知的。就比如僅是關于500個樣本犯罪對象的調查研究資料便超過了50個12×15的紙箱,這使整理工作看起來幾乎不可能。我們要如何將這些龐大的資料再度編碼並將其輸入電腦?再者,當我們開始翻閱這些案例卷宗並加以分類整理時,很快發現它們並非是我們平時所熟悉的常規模式的資料,隨著研究的深入,我們還發現格魯克夫婦也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傳統意義上的學者(Laub和Sampson,1991)。雖然如此,經過多年持之以恆的努力,我們還是重新梳理了格魯克夫婦的資料,提煉出其中我們認為精華的部分,構成本書理論分析的材料來源。
第二個困惑是我們在重新整理格魯克夫婦資料時,看到了許多非常激烈的討論,討論的話題錯綜復雜,涉及近期犯罪學研究中的熱點問題,包括年齡與犯罪問題,縱向研究和橫向研究問題,以及“犯罪生涯”(Criminal
Careers)之構想的合理性問題(參見Gott-fredson和和Hischi,1986,1990;Blumstein等人,1986,1988a)。一方面,戈特佛雷德森和赫希(1990)主張,孩童撫育效應(effective child
rearing)在青少年成長階段的早期對于形成他們的“自我控制,,非常關鍵。由于這種“自我控制”被假定為隨著時間而穩定不變,並足以用來解釋生命進程中的犯罪形成模式,因此他們認為對生命的縱向分析毫無必要。戈特佛雷德森和赫希在尋求少年從事犯罪之源頭時,強調要將重點放在家庭因素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上,這種構想強烈的吸引了我們。
另一方面,我們對于這種“自我控制”理論中的該“自我控制”犯罪特質建立後隨時間而穩定的觀點有所質疑。僅用孩童效應就能徹底解釋成人時期犯罪嗎?如果出現個體的變化以及在成年期經歷重大事件後又會如何呢?縱向分析的資料對理解犯罪真的不具有任何意義嗎?在探索這些問題時,戈特佛雷德森和赫希的反對者在關于犯罪學的研究理論上所持有的不同觀點是具有重大參考價值的(比如Farrington,1986a;Blumstein等人,1988a,1988b)。通過合理運用縱向研究資料,並進行有理論依據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關于犯罪成因的新觀點。我們認為,從本質上來說,處于雙方爭論焦點的這個理論性困惑可簡化如下︰是否能夠提出並驗證一種能用縱向視角解釋個體在童年期的反社會行為,青年期的偏差,以及成年期的犯罪的模型?換句話說,是否能夠在整個生命進程中破解犯罪及違法行為?
最終,對這兩個困惑的解決辦法以及我們進行的整合和協調犯罪學研究中的沖突各方的嘗試,都有待于讀者去判斷。我們並沒有面面俱到,而是試圖去采納我們認為討論中的各方在經驗上和理論上都站得住腳的一面,加以整合,進而形成了比較一致的觀點,這種觀點明顯優于各方觀點的簡單相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