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

民法總論
定價:114
NT $ 99
  • 作者:梁慧星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1-05-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51385
  • ISBN13:9787503651380
  • 裝訂:288頁 / 23 x 17 cm / 普通級 / 次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建國後國內第一本民法總論方面的教材,其題目設定力求科學、合理、涵蓋面廣,釋題力求准確、規范、簡明扼要。

第一版於1996年出版。後經作者在2001年進行修訂,形成第二版(原稱2001年版)。第二版主要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條文對第一版中引用合同法草案的部分做了修訂,並對若干章節做了補充、調整。同時第二版還采納了張谷提出的樹本書(第一版)的七十條修訂意見中的大部分,對本書體例結構、論點論據、文字注釋等方面進行了修訂,使其更具生命力。本書是民法學習者的入門教材,也是民法研究者不可或缺的參考書。

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851988年擔任《法學研究》雜志副主編;1988年晉升研究員,擔任民法室主任;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現任《法學研究》雜志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教授。主要著作:獨著:《民法》《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民法總論》;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民商法論叢》(主編)、《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叢書》(主編)。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民法概述
第二節 民法的法源
第三節 民法的本質
第四節 民法的本位
第五節 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六節 民法與鄰近法律部門
第七節 民法學及其學習方法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第三節 民事能力
第四節 民事權利
第五節 民事義務
第六節 民事責任

第三章 物
第一節 作為權利客體的物
第二節 物的分類

第四章 民事主體---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
第二節 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節 監護
第四節 宣告失蹤制度
第五節 宣告死亡制度
第六節 人格權之保護
第七節 住所

第五章 民事主體---法人
第一節 法人的概念
第二節 法人的本質
第三節 法人的分類
第四節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節 法人的成立
第六節 法人的機關
第七節 法人的住所
第八節 法人的消滅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第二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要件
第四節 意思表示
第五節 意思與表示不一致
第六節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七節 條件、期限
第八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解釋
第九節 民事行為的無效與撤銷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代理的概念
第二節 代理關系┅
第三節 代理權
第四節 代理的分類
第五節 代理行為
第六節 無權代理
第七節 表見代理

第八章 訴訟時效
第一節 時效的概念
第二節 訴訟時效的效力
第三節 訴訟時效的客體
第四節 訴訟時效的期間

第九章 期日、期間
第一節 期日、期間的意義
第二節 期日、期間的計算

第十章 權利的行使
第一節 權利行使概說
第二節 誠實信用原則
第三節 權利濫用之禁止
第四節 私力救濟

第十一章 民法的效力、適用與解釋
第一節 民法的效力
第二節 民法的適用原則
第三節 民法的適用與解釋
第四節 民法解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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