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第一版序言
第一章 拒斥形而上學
什麼是哲學的目的和方法?駁斥形而上學的論題︰哲學給予我們以超驗實在的知識。
康德也駁斥這種意義上的形而上學,但是,他卻責備形而上學家忽視人類知性的限制,我們則責備形而上學不遵守支配語言的有意義使用的規則。
采用可證實性作為檢驗設想的事實陳述的意義的標準。
確實的證實與部分的證實之間的區別。沒有命題能夠被確定地證實。
或者被確定地否定。
對一個事實陳述來說,某些可能的觀察必須關系到它的真假之決定,它才是真正的事實陳述。
哲學家們所熟悉的、而為我們的標準所排除的幾種斷定的例子。
形而上學的例子的定義是,它是既不表達重言式命題又不 表達經驗假設的句子。
形而上學的根本來源是語言上的混亂。
形而上學與詩歌。
第二章 哲學的功能
哲學不是尋找第一原理。
笛卡兒推理過程的毫無成效。
哲學的功能完全是批判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它能夠給予我們的科學假定或常識假定以先天的證明。
沒有通常設想的那種真正的歸納問題。
哲學研究是一種分析活動。
大多數通常被認為是大哲學家的那些人,是我們所了解的意義上的哲學家,而不是形而上學家。
作為分析學家的洛克、貝克萊和休謨。
我們采納貝克萊的沒有他的有神論的現象論。
我們並且采取休謨的一種因果性觀點。
從我們的意義來說,哲學是完全不依賴于形而上學的。我們不承認任何原子論學說。
作為一個分析學家的哲學家不關心事物的物理屬性,而是只關心我們說到事物的方式。
以事實的術語假裝出來的語言命題。
哲學要求找到一些定義。
第三章 哲學分析的性質
第四章 先天
第五章 真理與或然性
第六章 倫理學和神學的批判
第七章 自我與共同世界
第八章 幾個突出的哲學宛如論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