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亨金教授的國際法理論代表作。亨金教授著作等書,除本書,還發表了《對外事務與美國憲法》(1996年第2版)、《人的尊嚴與人權》(1996年)、《權利對力量︰國際法與武力使用》(1991年第2版)、《國際法︰政治、價值與功能》(1989年在海牙國際法學院演講)、《憲政、民主與對外事務》(1990年,1996年中文版)、《權利的時代》(1990年)、《國家如何行動與對外政策》(1979年第2版)、《當今人的權利》(1978年)、《海洋礦產資源法》(1968年)、《柏林危機與美國》(1959年)、《美國法中的武器控制與檢查》、(1958年)等專著,並主編了全美法學院國際法教科書《國際法︰案例與資料》(2001年第4版)等。

正如亨金教授在本書“序”中所述,這是以1989年他在海牙國際法學院的系列演講為基礎撰寫而成的一部專題性國際法理論著作。該書充分體現了亨金教授在以下三方面的國際法理論︰ 第一、國家自治與同意理論。第二、國家價值與人的價值理論。第三、國家管轄與國家豁免理論。
 

目錄

譯者前言

致謝
導論
第一篇 國際法與國家間體系
第一章 國家與國家體系
國家地位的公理︰主權的“神話”
獨立
平等
自治
作為“人”的國家
領土完整和權威性
不可干涉性︰整體單一的國家
什麼是國家?
承認已不復存在
非國家與國家體系
國家地位與國籍
第二章 在國家體系中制定國際法︰自治與同意
同意的原則
條約
習慣
憲法
基本法
建立的習慣法
代習慣法
強行法
“一般原則”和同意原則
立法的政治學
第三章 服從國家間體系中的國際法
國家為什麼遵守法律?
國際的服從文化
內部動機
外部激勵
作為促進服從的補救
第三方的解決
國際法院
作為法律補救的自助
第四章 國際法和國內法
一元論和二元論
在不同法律體系中一元論和二元論之間的關系
在美國的一元論——二元論
在英國的一元論——二元論
在其他國家的一元論——二元論
國家行為理論
二元論和憲法限制
第五章 國家與共有物︰海洋及其他
共有物︰海洋自由
對共有物的減損︰沿海國的擴張
作為共同遺產的共有物︰自由放任或國際企業
共有物,新界限及混合特征︰年公約
共有物的界限
共有物的特征︰自由放任和國際企業
結局
共有物和國家體系中的立法
外層空間軌道的共有物
共同的環境
極地區域
第二篇 國家體系的法律與價值︰國家的價值與人的價值
第六章 國家體系的法律與價值
國家地位的價值︰“主權”的要素
法與秩序的價值
國家價值與基本法律規範
自由的國家體系
對(國家)幸福的追求
合作的國際法
從合作走向福利原則
第七章 不干涉和國家間的武力使用
第八章 法律與武力︰對國內沖突的干涉
第九章 國際法與國家間經濟關系
第十章 國家價值與其他價值︰人權
第十一章 人權標準及其“代際”
第十二章 尊重和保障︰促進履行人權法
第三篇 從概念到功能
第十三章 國家自治與立法管轄權
第十四章 審判與實施︰概念與功能
第四篇 下世紀的國際法
第十五章 世紀之交的政治學,價值及其功能
文獻目錄
索引
 

本卷以1989年7月我在海牙國際法學院所作“一般課程”系列演講為基礎。如同這些演講,本卷無意作為一部囊括所有國際法領域的論著,而對傳統國際法主要問題作一番特別考究,闡述其新發展,重新審視其假定和前提。

本卷以三大命題為基點。第一個命題論及作為政治的法律,國際法作為政治體系中的法律。如今,該政治體系已包括180多個各自獨立的國家,國家本質上具有的自治說明在一個多元的、四分五裂的體系中,政治上(以及經濟文化上)的多樣化,而國際法則是該體系中以規範表述的共同準則。

第二個命題探討國際法的變化,如何反映國際政治體系的價值及目標變化。這將回溯人類如何通過體現傳統國家制度理念的法律,追求當代的雙重目標,即,保障每個國家選擇其體制和實現其目標的權利,促進個人的人權與每個社會的福利的發展。

第三個命題是認識法學發展思潮,即,從“概念主義”到“功能主義”,從邏輯推演出抽象原則到面向現實需求和解決各種新舊問題。

上述命題貫穿本卷諸章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僅限于三大命題。我希望這些命題會增添新的視角,有助于理解世紀之交的國際政治體系中的國際法之性質與運行。

不可避免的是,本卷反映了某些個人的觀點和主要是美國的其他學者、作者的看法。在許多重要方面,這些看法均在美國法律學院的主持下,通過以往八十多年的研究逐步形成,最後發表于《美國對外關系法重述第三版》(1987年)。由我與其他三位美國教授作為報告人的該《重述》,對于許多美國的律師和學者,以及一些著名的國際咨詢機構,不無指導與咨詢意義。因此,本卷將該《重述》作為權威性機構鄭重推出的最新版本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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