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關于西方文學和文化理論的思考結果。書中收集的文章論題廣泛,上及西方文學的經典,下接當代社會理論,但無不圍繞著一個中心論題,即理解作為一個整體的西方思想的歷史發展和內在精神。作者相信,無論是古希臘悲劇,還是現代文學理論,無論是古老的《聖經》,還是後現代的文化神學,都是思的詩,無一不延續著西方思想史上關于哲學與詩的古老論爭。
在西方文學傳統中,也許沒有任何一部作品能夠像《俄狄浦斯王》那樣產生如此深遠的影響。不僅如此,圍繞著這部作品的闡釋,已經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文學批評範圍,而成為西方人不斷尋找和認識自我的文化探尋。結果,就如塞加爾所言︰“俄狄斯的故事不僅被視為西方個人身份的神話,而且也被視為西方文化身份的神話。”
巴爾特認為,正是通過寫作,作家才賦予其語言一種雙重功能。選擇一種寫作方式就是贊同一系列的約定性文學慣例,同時也就是對一定的社會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認同。
在德勒茲看來,我們以此才得以將無法忍受的生活繼續下去。作為一種生活方式。這意味著將你的生命置于你的思維之中。這便是古希臘人創造的審美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說,除非我們使存在變成一種“方式”,一種“藝術”,否則,我們將無法避免瘋狂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