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種程度上婚姻是一種契約,婚姻能給夫妻雙方提供什麼,婚姻契約的強制履行困難是什麼以及強制履行失敗的結果是什麼?
在本書中,作者們鑒于“動機”在家庭法中的關鍵作用,采用了經濟分析的方法對結婚和離婚進行分析。他們強調了錯誤的立法設計會帶來與立法初衷相反的結果,同時證明了為促進夫妻雙方長期的忠誠行為家庭法需要提供動機。經濟學家和法學家討論了對結婚、同居和離婚的經濟分析的成果。這些文章圍繞四個主題展開︰關于婚姻的契約考察;關于離婚的約束框架;有關婚姻和準婚姻的交易與承諾;關于自由離婚法所造成影響的實證研究等。
安東尼.W.丹尼斯 (Antony W. Dnes) ,英國赫特弗德郡大學商務學院系主任與教授,並且是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的訪問學者。他主要研究法律對于結婚和離婚的激勵作用,並且曾撰寫過《法律的經濟分析》。
羅伯特.羅森 (Robert Rowthorn),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教授,國王學院研究員。他的研究涉足通貨膨脹、全球化、雇佣關系、婦女就業以及婚姻的經濟分析等領域。他近期正專注于一個關于女性勞動參與的經濟學項目,並撰寫了《婚姻和信任︰來自于經濟學的一些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