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四百年前,現代國際法理論的奠基人雨果‧格勞秀斯發表了《論海洋自由》。一個半世紀前,來自海外的西方列強挑起的兩次鴉版戰爭,使慣以傲視天下的東方文明大國開始淪為西方列如的半殖民地,被震驚的國人不得不了解源于基督教文明的國際法學說。于是乎,從林則徐下令擇譯的法泰爾(Emmerich de Vattel)《國際法》片段,到美國傳教士為清朝政府翻譯的惠爾頓(Henry
Wheaton)《萬國公法》,西學東漸了。如今,歷史已一去不復返。早已重新站立起來的東方巨人,正在充滿挑戰和希望的新世紀里,沿著既定的和平之路向前挺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