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0年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紛紛迫使清王朝簽訂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一時間洋貨大肆入侵,充斥城鄉。西方列強先是傾銷本國商品,而後又在中國辦廠,使正在艱難起步的民族工業雪上加霜。林林總總的老商標見證了這段歷史。由於老商標形成於這一特殊的歷史時期,所以老商標應包括民族商標和舶來晶商標兩大類。
商標是商品的標志,俗稱「牌子」,是商品標記的一種。商標的面積一般小到方寸,大到書本,同郵票、紙鈔一樣,同屬平面收藏品。老商標由於年代久遠,古色古香,加之印制精美,容易激發人們的審美情趣和懷舊情感,日趨成為近幾年熱門收藏晶中「最後的晚餐」,備加引發眾多的收藏者去收集、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