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是一種語言,繪畫的過程就是畫家把他所看到的、所感興趣的事物用線條、光影和色彩表達出來,當然這種表達並不是如實的模仿,而是有選擇性的。一切藝術的表達都是有選擇性的,因為繪畫的意義不在於它能客觀地再現自然(其實這也是不可能的,比如我們不能畫出太陽的實際光度),我們頂多只可以畫出一種對自然的錯覺。任何繪畫都是兩維的,即寬和長,而深度則是錯覺而已,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深」,而且我們的顏料的明度、色度都是有限的,顏料的色調范圍遠遠沒有自然的色調范圍大,顏料中白色就是最亮的,而自然中太陽、燈火、火焰等發光物,其明度遠遠超過白色。因此,繪畫需要用非常有限的顏料來表現萬物就需要學會技巧和原理。不僅如此,如何能表達出你對事物的看法,如何傳達情感,如何用你自己獨特的繪畫語言來創造你自己的風格,都需要學習。
本書企圖通過對不同風格和處理的靜物作品的分析,給藝術學子以直觀的感受。在分析過程中,作者自然地溶入一些相關的繪畫原理,這樣可以使學子們舉一反三,觸類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