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關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經典性作品。

如果一個人的發言不能被聽到,其言論有多少自由?沒有多少自由可言--歐文.M,費斯在這本敏銳的著作中指出--這正是憲法第一修正案所針對的問題,費斯闡明,對於政治捐款開支、伊恨言論和淫穢出版物所施加的限制如何可能根據第一修正案子以辯護,而不是遭到其反駁,作者由此而重構了相關的門診。他提醒我們,國家可以成為自由的朋友,可以保護和培育那些本來可能銷聲匿跡的議論。而剝奪這些議論可能使我們的民主喪失其全面和豐富的表達。
 

目錄

中譯本序
導論
第一章 言論的「沉寂化」效應
第二章 藝術與積極主義的國家
第三章 新聞媒體的民主使命
第四章 將至的挑戰
中文版增文一種既是個人又是政治的自由
作者鳴謝
附錄
一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與第十四修正案(中英文文本)
二 主要相關訴訟案件簡介
譯後記
 

費斯教授的這本篇幅不大卻擁有十分重要地位的著作終於要出版中譯本了,相信許多關注言論自由以及相關制度建設的讀者都會為此感到欣慶的。我最早是從作者在耶魯法學院的同事,跟作者一樣是著名憲法學家的葛維寶(Paul Gewirtz)教授那里知道本書將要出版中譯本的,也知道譯者是對西方政治哲學頗有研究的劉擎教授。葛教授在告訴我這個好消息的同時,又傳遞一個來自作者的要求,希望我能夠為本書的中文版寫一個序言。這未免讓我犯難,費斯教授的這部著作已經成為關於言論自由以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領域中的經典了。由於我並非憲法問題的專家,加之中國司法界很缺乏一種與美國相對應的司法實踐以及由這種實踐所產生的知識,因此,很擔心言之無物,或言不及義,產生某種誤導——序言若發生如此效果,豈非對作序者的反諷?無奈葛教授那滿臉的真誠令我難以推脫,只好答應寫點自己精淺的讀后感。讀者諸君姑且把這篇序文當作一個純粹程序性的環節,好比訪客所要經過一道門房。如果門房不甚順眼,徑直登堂入室就是。

回顧起來,在跟言論自由相關的領域里,我們已經有了不少經典著作的譯本,例如宇航局爾頓的《論出版自由》,宇航局爾的《論自由》,米克爾約翰的《表達自由的法律限度》,美國法院的一些第一修正案有關的判例也越來越多地翻譯過來,連同一些法官的傳記,以及不久前出版的一位中國學者關於第一修正案的大部頭專著等,讓我們對於言論自由及其憲法基礎有了更為廣泛的了解,同時,也使得本書的中譯本變得特別迫切。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費斯教授在本書中提出了關於言論自由的一種相當獨特的理論,自1996年出版以來,這種新理論一直受到法學界和司法界的廣泛關注。作者針對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占據主導地位的學說提出了一種近乎激烈的反對見解。按照那種他稱之為「自由主義」(「libertarian」)的傳統解讀,第一修正案所要保護的就是個人的自我表達,同時這種保護的另一面也構成了對於政府的嚴格限制。這是可以通過第一修正案字面看得出來的(「全國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即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限制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和平集會以及向政府請願的權利。」)。因此,自由主義派的解讀似乎具有毋庸置疑的正當性。然而,費斯教授根據他對於這種解讀在政府以及司法實踐所造成的效果的觀察,認為第一修正案的含義不應如此;保證個人自我表達固然重要,同時也必須把憲法所追求的目標正確地界定,那就是拓展公共討論的空間,從而使普通公民能夠對於公共事務以及圍繞着這些事務的各種主張的含義有更准確的理解,並充分地追求他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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