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們赫然發現,啄來,在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我們曾養過三十來只狗,其中的品種多達二十余種。我們和狗一同成長,它們在我們的生活和心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我們不僅在狗身上花去大部分的時間,當然,也花去了每月支出中的大部分。
不過,這些和我們為什麽寫這本書,其實一點關系也沒有。我們會著手進行這本書,是對狗的本性所抱持的好奇心,也就是被這個或許最根本的問題昕強烈吸引的緣故:是什麽使狗之所以成為狗?如果要對這個問題有妥當的回答,似乎必須遠溯至電前時期那些口耳相傳的故事中,早在那些時代,人們就已經將這種「人類最好的朋友」擺在和神抵平起平坐的地位。所以,狗的「起源」絕不僅限於有文字以來的六千年前,而是早在更早之前的神話時代。基於這樣的信念,我們於是開始著手進行神話方面的研究。
狗,生為一個最初的造物,就像梅利(Ferdinand Mery)在《狗的生命、歷史與神奇》(The Life,History and Magic of the Dog)一書中所說,其起源是由於人類的懦弱:「太初之際,上帝造人,但見人如此懦弱,便為人造了狗。」在原始部落后流傳關於狗的故事中,全然沒有像作家波尼(J.Allen
Boone)提到的那種人類中心論的優越感:「長久以來,一直認為自己是生活在萬物的景高層,而所有的動袖……無論就心理或生理而言,均處於遠為低等盛無關緊要的地位;它們與人類的關聯,除了效勞之外,別無其他。」
在我們的古七神話中,也就是在人婁的史前時代里,,句並不是低人一等的奴仆,而是上帝賜來助人婁一一霄之力的使者。正如某個說書人昕言,在世界各個角落的原始自然信仰中,都對狗的優異稟賦堅信不侈。
這些狗的寓言告訴我們,狗能狩獵而人卻不能;神話記述了狗會用火時,而人連火都還沒見過;寓言故事厘清了,當狗娶女人為妻時,人卻還沒遇見女人;文字記載啟示了,當佝和上帝的關系親密時,人寸正要開始認識上帝。
我們走訪了許多人,向他們詢問一些關於特定品種的資訊。他們卻都下約而同質問,什麼是神話?在他們眼中,所謂「神話」就是一些舊時代里三姑六婆的故事,穿鑿附會的迷信,甚至是對事實真相的掩蔽。許多蒜狗的朋友告訴我們,神話必須被更正,而不是繼續被以訛傳訛。
我們並不否認,不少有關狗的傳說在流傳幾千年之后,被炒成了諺語和格言,但對干現代生活的脈絡而言,它們顯得既模糊不清,叉欠缺現實意義。為了解決這些含混的困難,我們在寫作本書時,將焦點投注干那些附屬干特定品種的傳說或具有戲劇性的故事。在本書所選的每一個神話或傳聞,我們都可明確地知道它所描繪的是哪一種狗。另一方面,如果找不到任阿特定的神話或傳說,那麼即使是極為重要且有趣的品種,我們也只好忍痛將它從名單中剔除。
當然,像獒大、措犬或玩具犬這種歷史最為悠久的犬類,關於它們的神話傳說,無論是完整的或僅僅是斷簡殘篇,均多得不勝枚舉。而比較近期或血統認定較為困難的犬種,就愈難找到有類的神話來搭配。總之,整個工程非常非常困難,因為相關的專門文獻少之叉少,我們能找到的,也僅有李(Maria Leach)所寫的《上帝有過一只狗》(God Had a
Dog)。該書以文化學與人類學的角度來解析狗的神話,對一般的讀者來說,或許有些復雜難懂。
除了配合書中的六十七種的犬類神話外,我們又補充了四十則相關傳說,加起來共有九十多個典故。這些神話來自於世界各地的文化。在撰寫每一種狗時,我們首先報道有關它的史實記載,接着再寫出或來自口述或來自文獻的傳聞與神話。話說回來,到底什麼是史實,什麼是謠傳,哪里能夠如此容易就判斷出來?蘇格蘭的瑪莉皇后在上斷頭台前,是真的有一只馬爾濟斯犬在她裙下?或者,這只是更早的其他傳說的浪漫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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