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犯罪比較研究

環境犯罪比較研究
定價:204
NT $ 177
  • 作者:趙秉志 王秀梅 杜澎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4-06-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48635
  • ISBN13:9787503648632
  • 裝訂:平裝 / 345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環境問題是人類社會歷史發展中的必然產物,環境問題與社會經濟發展之間似乎逐漸形成一種逆反的態勢,當經濟發展超過環境自身的承載能力時,環境的反度便超乎人類的想像程度,這種源于本能的反擊同樣可以化為烏有。20世紀中期,世界各國尤其是早期的發達國家無不飽嘗這種自釀的惡人們逐漸意識到環境問題的重要性,並開始尋求一種與環境和諧相處,且子孫代皆能與環境和諧相處的可行模式,國際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原則”即源于這種考慮。在現代法治社會中,世界各國非常關注環境問題,並紛紛運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護環境,環境刑法則成為環境保護的法律手段中的最後屏障。

我國政府自20世紀70年代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逐步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作用與戰略意義,進而不斷加強和完善環境保護工作,大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命令和通知相繼出台,使環境保護工作逐步納入法治化、科學化、系統化的軌道,同時加快與國際環境保護接軌的進程。有關環境犯罪的研究在我國起步較晚,在1997年刑法典修訂以前,國內殆無研究環境犯罪的專著,僅有少數文章涉及這一領域,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系統的環境刑事立法,環境犯罪問題並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1997年修訂後的刑法典在分則第六章以專節的形式規定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旨在以刑罰手段保護環境資源並懲治與防範相關犯罪。

本書是在結合國內外環境刑事立法及環境犯罪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比較研究的一些心得。本書分為上下兩篇︰上篇總論部分是環境犯罪概念和構成特征的比較研究;下篇分論部分是具體環境犯罪的比較研究,涉及國內外的主要環境犯罪種類,同時結合我國環境犯罪刑事立法的規定及實務問題重點加以比較分析,特別是結合了1997年修訂刑法典頒行以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刑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所作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釋等規範,力求準確詮釋每一罪名的立法本意,進一步深化環境犯罪的理論與實務問題。書末附有國內外相關環境刑事立法的節選資料,以資比較參照。
 

目錄

上篇 環境犯罪比較研究︰總論
第一章 環境及環境犯罪概述
第一節 環境的概念
第二節 環境犯罪的概念
一、國外環境犯罪的概念
二、我國環境犯罪的概念
第二章 環境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
第一節 環境刑事立法概說
一、環境刑事立法的變遷
二、環境刑事立法的定位
第二節 法典化的立法模式
一、刑法典中的傳統環境刑法模式
二、刑法典中的現代環境刑法模式
第三節 附屬環境刑法的立法模式
一、大陸法系的附屬環境刑法模式
二、英美法系的附屬環境刑法模式
三、我國的附屬環境刑法模式
第四節 特別環境刑法的立法模式
一、國外的特別環境刑法模式
二、中國的特別環境刑法模式
第三章 環境犯罪的客體侍征
第一節 外國及我國台灣地區環境犯罪的客體特征
一、環境犯罪客體的學說
二、環境刑法保護的法益
第二節 我國環境犯罪的客體特征
一、環境犯罪客體的學說
二、環境刑法保護的客體
三、環境犯罪的對象
第四章 環境犯罪的客觀特征
第一節 外國及我國台灣地區環境犯罪的客觀特征
一、環境犯罪的客觀行為
二、環境犯罪的客觀形態
三、環境犯罪的因果關系
第二節 我國環境犯罪的客觀特征
一、環境犯罪的行為方式
二、環境犯罪的客觀形態
三、環境犯罪的因果關系
第五章 環境犯罪的主體特征
第一節 國外環境刑法中的犯罪主體
一、英美法系的環境犯罪主體
二、大陸法系的環境犯罪主體
第二節 我國刑法中的環境犯罪主體
一、環境犯罪主體的理論
二、單位的環境犯罪
三、有關國家的環境犯罪問題
第六章 環境犯罪的主觀特征
第一節 國外環境犯罪的主觀特征
一、環境犯罪主觀特征的立法
二、環境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
三、環境犯罪的歸責理論
第二節 我國環境犯罪的主觀特征
一、環境犯罪主觀特征的立法
二、環境犯罪主觀特征的認定
三、無過失責任原則的適用問題
第七章 環境犯罪的刑罰
第一節 環境犯罪的刑事制裁
一、外國環境刑罰的適用原則
二、我國環境刑罰的適用原則
第二節 環境犯罪刑罰原則的適用特征
一、突出自由刑的適用
二、擴大罰金刑的適用
三、非刑罰措施的配合適用
下篇 環境犯罪比較研究︰分論
第八章 水污染罪
第一節 水污染罪的立法
一、國外水污染罪的立法
二、我國水污染罪的立法
第二節 水污染罪的構成特征及處罰
一、水污染罪的客體特征
二、水污染罪的客觀特征
三、水污染罪的主體特征
四、水污染罪的主觀特征
五、水污染罪的處罰
第九章 污染海洋罪
第一節 污染海洋罪的立法
第二節 污染海洋罪的構成特征及處罰
一、污染海洋罪的客體特征
二、污染海洋罪的客觀特征
三、污染海洋罪的主體特征
四、污染海洋罪的主觀特征
五、污染海洋罪的處罰
第十章 大氣污染犯罪
第一節 大氣污染罪的立法
一、國外大氣污染罪的立法
二、我國大氣污染罪的立法
第二節 大氣污染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大氣污染罪的客體特征
二、大氣污染罪的客觀特征
三、大氣污染罪的主體特征
四、大氣污染罪的主觀特征
五、大氣污染罪的處罰
第十一章 噪聲污染罪
第一節 噪聲污染罪的立法
第二節 噪聲污染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噪聲污染罪的客體特征
二、噪聲污染罪的客觀特征
三、噪聲污染罪的主體特征
四、噪聲污染罪的主觀特征
五、噪聲污染罪的處罰
第十二章 固體廢物污染犯罪
第一節 固體廢物污染犯罪的立法
一、國外固體廢物污染犯罪的立法
二、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犯罪的立法
第二節 固體廢物污染犯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外國環境刑法中的固體廢物污染犯罪
二、我國刑法中的固體廢物污染犯罪
三、固體廢物污染犯罪的處罰
第十三章 污染.破壞土地犯罪
第一節 污染、破壞土地犯罪的立法
一、國外污染、破壞土地犯罪的立法
二、我國污染、破壞土地犯罪的立法
第二節 污染、破壞土地犯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外國刑法中的污染、破壞土地犯罪
二、我國刑法中的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三、污染、破壞土地犯罪的處罰
第十四章 破壞動物資源犯罪
第一節 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一、國外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二、我國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第二節 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外國刑法中的破壞動物資源犯罪
二、我國刑法中的破壞動物資源犯罪
三、破壞動物資源犯罪的處罰
第十五章 破壞植物資源犯罪
第一節 破壞植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一、國外破壞植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二、我國破壞植物資源犯罪的立法
第二節 破壞植物資源犯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外國刑法中的破壞植物資源犯罪
二、我國刑法中的破壞植物資源犯罪
三、破壞植物資源犯罪的處罰
第十六章 破壞礦產資源犯罪
第一節 破壞礦產資源犯罪的立法
一、國外破壞礦產資源犯罪的立法
二、我國破壞礦產資源犯罪的立法
第二節 破壞礦產資源犯罪的構成特征和處罰
一、外國刑法中的破壞礦產資源犯罪
二、我國刑法中的破壞礦產資源犯罪
三、破壞礦產資源犯罪的處罰
附錄
一、我國環境刑法及附屬刑法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進口廢物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2.《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
13.其他附屬刑法的相關規定(目錄索引)
二、外國刑法及附屬刑法的環境犯罪規定
1.1942年《巴西刑法典》(節錄)
2.1995年修訂《日本刑法典》(節錄)
3.1985年《新加坡刑法典》(節錄)
4.1996年修訂《瑞士刑法典》(節錄)
5.1988年《韓國刑法典》(節錄)
6.1942年 7.1985年《馬來西亞刑法典》(節錄)
8.1971年修訂《西班牙刑法典》(節錄)
9.1998年修訂《德國刑法典》(節錄)
10.1996年《俄羅斯刑法典》(節錄)
11.1960年《蘇俄刑法典》(節錄)
12.1989年《�地利刑法典》(節錄)、1974年《�地利刑法典》(節錄)
13.1995年(澳門刑法典)(節錄)
14.日本《關于危害人體健康的公害犯罪制裁法)(《公害罪法》)
15.美國俄勒岡州1993年《環境犯罪法》(節錄)
16.1952年《阿爾巴尼亞刑法典)(節錄)
17.1950年《朝鮮刑法典》(節錄)
18.1956年《泰國刑法典》(節錄)
19.日本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0.法國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1.瑞典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2.英國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3.羅馬尼亞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4.美國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5.我國台灣地區“附屬環境刑法”(節錄)
26.新加坡《國有土地侵佔法》(節錄)
三、國際公約及相關規定(目錄索引)
 

現代化的國家是法治國家。現代文明進步的社會是法治社會。中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之基本治國方略的確立及其貫徹,對中國社會的發展進步至關重要。毋庸置疑,現代刑事法治在現代法治國家中仍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學科也相應地為國家所重視,成為公認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發展繁榮最為顯著的主要法學學科領域之一,並被首批納入建設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之規劃。在新世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刑事法學需要進一步發展與完善,以更為充分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學科為研究領域的國家重點學術研究機構,系1999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之一。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人員以中國人民大名刑事法專家學者作為兼職研究人員。中心主任為著名中青年刑法學者趙秉志教授,中心執行主任為知名中青年刑法學者盧建平教授,中心副主任為知名中青年刑事法學者何家弘、甄貞、鄭定、黃京平教授,中心顧問為著名刑法學家高銘暄教授暨中央政法相關幾位專家型領導同志。在學術研究範圍和布局上,中心以作為國家重點學科的刑法學科為龍頭,涵蓋古今中外刑事法學之主要學科和研究領域。中心下設四個研究機構和研究方向︰第一研究室以中國刑法為研究方向;第二研究室以刑事訴訟暨刑事偵查、刑事物證技術為研究方向;第三研究室以中外刑事法律史為研究方向;國際刑法研究所以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為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學相關學科的有機結合和研究隊伍的合理組合,乃是中心鮮明的優勢互補之特色。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並經過努力使整體科研水平和參與重大決策的能力居于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刑事法學學術界亦享有較高聲譽。為達到目標和地位,中心要以學術研究為核心,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實行全面開放,注重高層次人才培養,加強學術交流,引導和促進刑事法律學科的發展和完善,努力建設全國一流的、名副其實的刑事法律科學領域的重點研究基地。

“刑事法律科學文庫”是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項目,計劃出版國內外刑事法律與刑事法學方面(包括刑法、犯罪學、刑事執行法學、刑事訴訟法、刑事偵查、刑事物證技術、刑事法律史等領域)的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著作與譯作,著譯者以本中心專職、兼職研究人員為主,並向國內外專家學者開放。旨在繁榮、深化和開拓刑事法學領域的學術研究,積累刑事法學的學術成果,為提高我國刑事法學的研究水平做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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