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1—3章利用了我先前的論文“科斯和牲畜︰夏斯塔縣鄰人的糾紛解決,”載于1986年的《斯坦福法律評論》卷38,頁623。第7—8章出自“對社會控制的某些經濟學和社會學理論的批評”,載于1987年《法律研究雜志》卷16,頁67。第11章有一部分基礎是一篇論文,題目是“一個關于財富最大化規範的假說︰來自捕鯨業的證據”,載于1989年《法律、經濟學和組織雜志》卷5,頁83。我感謝《法律研究雜志》的共同編輯理查德•A•埃博斯坦(Richard
A Epstein)和《法律、經濟學和組織雜志》的共同編輯羅伯塔•羅曼諾(Robeita Romano),感謝他們允許我從後兩件作品中重印了一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