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哲學,顧名思義,就是對藝術的哲學思考。什麼是哲學思考呢?哲學思考就是關於最根本的東西的思考。用哲學自身的語言來說,就是「最高的」、或「最后的」、或「本質的」東西的思考,而得出來的這個最高、最后、本質的東西必須是普遍有效的。盡管這種最高、最后、本質的東西,在古典哲學中是用追求本質定義的方式表現出來,在現代哲學中不是用追求本質定義,而是采用其他方式(如維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海德格爾的「存在與存在者」,結構主義的「深層結構」,精神分析的「無意識」等等),但同樣是要尋找一種對現象的內在理解。具體到藝術問題上,什麼是最根本的東西呢?這里就出現了一些分歧。首先,在藝術哲學思考什麼的問題上,一種觀點認為,最根本的東西,就是說明藝術本質和有關藝術各個方面基本原理的東西,在這一意義上,藝術哲學就相當午藝術理論,正如自然哲學就是物理學一樣。這種觀念,一般產生於較早時期,即各門學科還未完全發展,而哲學是一切科學的科學,把哲學思考運用於藝術,就形成藝術哲學,即關於藝術的理論。這種觀點從古希臘到19世紀都很有市場。當各門學科充分發展之后,各具體學科相繼脫離哲學而獨立出去,這時候出現了另一種觀點,認為哲學是思考具體學科所不能思考的東西。運用到藝術上,藝術哲學就是思考在藝術理論本身中不能思考的東西。什麼是藝術理論所不能思考的東西呢?這就是藝術理論本身,藝術理論不能自己思考自身,而藝術哲學就是對藝術理論進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