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生於明英宗天順四年(1460年),卒於世宗嘉靖五年(1526年)。南京長洲人(今江蘇蘇州)。字希哲、晞(吉吉),生而右手技指,因號枝指生,又事情枝指山人、枝山、枝山居士、枝山樵人。著有《前聞記》、《九朝野記》、《祝子罪言》、《懷星堂集》。允明書工真草,以草最負盛名。與文征明、王寵並稱「有明三子」。晚年與同郡文士徐禎卿、唐寅、文征明在蘇州懷星堂以翰墨交善,他們知考藏,嫻吟詠,工文章,擅書畫,人稱「吳中四才子」。
此記是枝山35歲時作,末署「弘治八年秋日,長洲枝山祝允明書」,並鈐「允明之印」和晞哲「二印。文章雖多寫景,向費子推薦「雲江」,但也表明了作者追求閑適和坦盪自若的人生態度。他的草書包括行草、小草和大草三類,此卷屬巔逸狂放的大草一路,以硬毫小筆書就。起著標題字字連屬,三字僅兩筆即告完成,接著便洋洋灑灑,一瀉而下。其用筆多得益於米芾,故極其變化,縱橫揮灑,意到筆隨,剛柔相濟,提按自如,點畫狼籍,煙雲變幻。其給體修短相參,大小錯落,傾側跌宕,一任自然。這種不計工拙,不事雕琢,毫無拘謹之態的做法,可能出於素、旭和黃山谷,也是其為人落拓不羈性格在書寫時的流露。當然,也正因為抒寫性靈、追求神采飛動,不免有如莫雲卿所批評的「失筆」,但這並不影響這件作品總體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