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簡單介紹了法律語言學這一學科的形成與現狀;分別探討了口語研究中不同領域和案例,重點討論法律語言學和語音識別、司法程序中的語言現象、錄音會話分析;以及立法語言、準法律文字、筆跡學和其他與文字有關的法律問題。
吳偉平,1956年生于粵東。1980年畢業于廣州外國語學院,1983年獲中山大學英美語言文學碩士學位。留校任教。1985年赴美,1992年獲喬治城大學語言學博士學位,後在美國華盛頓應用語言學中心任研究員,旅美期間曾創辦主編中山大學校友會會刊“華府康樂園”。1999年應聘赴港,現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研習所所長。研究興趣包括語言與法律、語言教學、語言水平測試、翻譯和跨文化交際等領域,在學術雜志和國際會議上發表和宣讀論文共三十余篇。
目錄
前言
第1章 學科的形成和現狀
第2章 科學分類
第3章 口語研究之一︰法律語音學和語音識別
第4章 口語研究之二︰司法語言
第5章 口語研究之三︰錄音會話分析
第6章 書面語研究之一︰立法語言
第7章 書面語研究之二︰準法律文字
第8章 書面研究之三︰筆跡學及書面語研究其他分支
第9章 雙語研究之一︰必要性及分析方法
第10章 雙語研究之二︰法庭翻譯
第11章 雙語研究之三︰語言證據和文化框架
第12章 法律語言學的研究方法
第13章 法律語言學家的酸甜苦辣
參考書目
重點案例索引
插圖索引
後記
第1章 學科的形成和現狀
第2章 科學分類
第3章 口語研究之一︰法律語音學和語音識別
第4章 口語研究之二︰司法語言
第5章 口語研究之三︰錄音會話分析
第6章 書面語研究之一︰立法語言
第7章 書面語研究之二︰準法律文字
第8章 書面研究之三︰筆跡學及書面語研究其他分支
第9章 雙語研究之一︰必要性及分析方法
第10章 雙語研究之二︰法庭翻譯
第11章 雙語研究之三︰語言證據和文化框架
第12章 法律語言學的研究方法
第13章 法律語言學家的酸甜苦辣
參考書目
重點案例索引
插圖索引
後記
序
讀了吳偉平博士的《語言與法律》,我發現了自己的兩個缺點︰
第一,關于美國Yahoo網站對我國蘇州易龍電子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案,結果是美方敗訴,可是我並不知道。
第二,如果美國某參議員口頭答應受賄,而他與行賄者的對話已被錄下來,那麼一條錄音帶就足以證明他有罪,可是我一向以為必須等到賄款交到參議員手里,才算犯罪。
從第一個案例,可知我對國際大案要案太不關心;從第二個案例,可知我對語言的法律功能太不注意。
對于我這樣的外行人,《語言與法律》有振聾發聵之功;對于別的外行人,這應該也是一本有用的書。
這本書有些什麼特點呢?我覺得︰首先,它能用淺顯的詞句說明高深的學理,因此盡管語言學和法學本身不太易懂,讀了此書卻心明眼亮。
第二,本書切合中國人的需要。它非但有很多的外國材料,還有豐富的中國大陸和香港的材料。書中關于翻譯工作,關于雙語、多語乃至文化框架的討論,都是很精闢的。
讀過此書的人,還有一個鮮明的印象,那就是書中案例都是精選的。比方林巧英蒙冤入獄案、“灰豹”狀告美國衛生部案、肺癌患者狀告萬寶路案、香港香煙走私案、McDonald控告Quality InnInternational案,都有轟動效應,久已為關心時事者所矚目。
我特別欣賞的是吳博士對法律語言學采取客觀的、批評的態度。他花了很多功夫,把這門學問的理論搜集、整理並對我們介紹,但是他並不以此為滿足。他認為目前那些名家還不能把一切問題都解決了。他指出,關于語言與法律問題,還有不少爭論,並且明確地說︰“從科學發展考慮,有爭議並不是壞事,反而是促使學科成長的好事。”
作為法律語言學的專門著作,吳博士這本書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作為一般的科普讀物,這本書也會贏得廣大讀者的喜愛。
如果讀者想在很短的時間里掌握此書的重點和科學精神,我建議大家采取倒讀法,既先讀第13章(法律語言學家的酸甜苦辣),再讀其章節。不知吳博士本人以為如何?
第一,關于美國Yahoo網站對我國蘇州易龍電子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案,結果是美方敗訴,可是我並不知道。
第二,如果美國某參議員口頭答應受賄,而他與行賄者的對話已被錄下來,那麼一條錄音帶就足以證明他有罪,可是我一向以為必須等到賄款交到參議員手里,才算犯罪。
從第一個案例,可知我對國際大案要案太不關心;從第二個案例,可知我對語言的法律功能太不注意。
對于我這樣的外行人,《語言與法律》有振聾發聵之功;對于別的外行人,這應該也是一本有用的書。
這本書有些什麼特點呢?我覺得︰首先,它能用淺顯的詞句說明高深的學理,因此盡管語言學和法學本身不太易懂,讀了此書卻心明眼亮。
第二,本書切合中國人的需要。它非但有很多的外國材料,還有豐富的中國大陸和香港的材料。書中關于翻譯工作,關于雙語、多語乃至文化框架的討論,都是很精闢的。
讀過此書的人,還有一個鮮明的印象,那就是書中案例都是精選的。比方林巧英蒙冤入獄案、“灰豹”狀告美國衛生部案、肺癌患者狀告萬寶路案、香港香煙走私案、McDonald控告Quality InnInternational案,都有轟動效應,久已為關心時事者所矚目。
我特別欣賞的是吳博士對法律語言學采取客觀的、批評的態度。他花了很多功夫,把這門學問的理論搜集、整理並對我們介紹,但是他並不以此為滿足。他認為目前那些名家還不能把一切問題都解決了。他指出,關于語言與法律問題,還有不少爭論,並且明確地說︰“從科學發展考慮,有爭議並不是壞事,反而是促使學科成長的好事。”
作為法律語言學的專門著作,吳博士這本書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作為一般的科普讀物,這本書也會贏得廣大讀者的喜愛。
如果讀者想在很短的時間里掌握此書的重點和科學精神,我建議大家采取倒讀法,既先讀第13章(法律語言學家的酸甜苦辣),再讀其章節。不知吳博士本人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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