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研究也應當包括文學創作史、接受史、研究史和思想史這幾個方面。創作史與接受史的區別是比較清楚的,而接受史和研究史的界限就不那麽清晰了,這是因為,在具體的文學實踐中,接受與研究常常是交織在一起的。接受是研究的前提,研究是接受的延伸和深化。接受可分為一般性接受和研究性接受,後者是以過渡到研究層次為目的的。研究中的作品闡釋、批評以及作家論、鑒賞論、風格論等,都與接受
關系密切。但研究又包括了資料的搜集、史實的勾稽、文學發
展規律的總結等更為豐富的內容。本書包括研究性與非研究性的各種接受活動,同時還涉及研究者的作品闡釋、批評及其作家論、鑒賞論、風格論等方面的內容。但我們的著眼點不是探討研究者的方法、觀念、命題、范疇乃至整個理論體系,而是從中考察研究者文學接受活動的特點,借以總結一個時代的文學接受傾向,是從讀者反應的角度探討歷史上的文學作品在某一特定時代的特殊效應。這是文學接受史與文學研究史角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