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書法是建立在書寫漢字基礎上的一門藝術,離開中國字便無書法可言,因而對書法藝術本質的探討或對其發展脈絡的梳理,都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對中國字及中國文化的研究。《書法與中國文化》根據已有的資料和研究成果,將漢字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大致作一簡單勾畫,並在可能言及的程度上探討了書法的審美意識與中國其他文化,如國畫、印章、陶瓷、宗教等的關系。
目錄
序
第一章 先秦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混沌初生:漢字的起源
三、占卜之風與甲骨刻辭
四、禮儀制度與青銅翰采
五、文教事業及典籍整理
六、朴素的書寫工具
七、器用與文字
第二章 秦漢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科技之光
三、統一帝國的文教勃興
四、宏淵的思想基礎
五、祭祀、喪葬、禮儀
六、方寸之間的藝術:貨幣與信璽
七、羽檄傳書
八、秦磚漢瓦與刊召紀功
九、篆隸輝煌 遺體並行
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多種文化的碰撞與融會
三、丹青傳神與筆陣寄興
四、棟宇風規目林泉高致
五、亂世文教
六、文房四寶
七、符印與碑銘
八、行草逸韻 石刻異采
第四章 隋唐五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粉飾治具:帝王與書法
三、殊途同歸:儒、道、佛的初步融合
四、驚神泣鬼:隋唐文學藝術
五、張官置吏:隋唐職宮選舉與書法
六、科學取士:唐代文化教育與書法
七、文房四寶
八、燦爛求備:隋唐五代的書法著述
九、「楷」立規范「草」以宣情
第五章 宋元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佑文與向學
三、禪悅之風:佛教與書法
四、刻書、藏書
五、法帕傳衍與金石考證
六、繪畫、印章與鑒藏
七、日常生活與書法
八、文具求精
九、寫意尚韻 各出機杼
十、元代書法與文化
第六章 明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皇室雅興
三、屈堂楷則導市井風雅
四、書畫交融
五、文士篆刻初興
六、廊壁墨韻:明代建築與書法
七、蓋題玉躞映華堂:明代書畫裝演
八、工善其事 日求利器
九、書學淵藪
十、名家林立 手禮翰香
第七章 清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宸翰風流
三、皇清書教與館閣典型
四、金石重光:清代學術與書法
五、鐵筆生輝
六、裝點生活
七、賣文 字與書畫裝演
八、文房清玩
九、渾融的書學
十、篆隸復興 繼往開來
十一、海外溢采
後記
第一章 先秦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混沌初生:漢字的起源
三、占卜之風與甲骨刻辭
四、禮儀制度與青銅翰采
五、文教事業及典籍整理
六、朴素的書寫工具
七、器用與文字
第二章 秦漢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科技之光
三、統一帝國的文教勃興
四、宏淵的思想基礎
五、祭祀、喪葬、禮儀
六、方寸之間的藝術:貨幣與信璽
七、羽檄傳書
八、秦磚漢瓦與刊召紀功
九、篆隸輝煌 遺體並行
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多種文化的碰撞與融會
三、丹青傳神與筆陣寄興
四、棟宇風規目林泉高致
五、亂世文教
六、文房四寶
七、符印與碑銘
八、行草逸韻 石刻異采
第四章 隋唐五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粉飾治具:帝王與書法
三、殊途同歸:儒、道、佛的初步融合
四、驚神泣鬼:隋唐文學藝術
五、張官置吏:隋唐職宮選舉與書法
六、科學取士:唐代文化教育與書法
七、文房四寶
八、燦爛求備:隋唐五代的書法著述
九、「楷」立規范「草」以宣情
第五章 宋元時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佑文與向學
三、禪悅之風:佛教與書法
四、刻書、藏書
五、法帕傳衍與金石考證
六、繪畫、印章與鑒藏
七、日常生活與書法
八、文具求精
九、寫意尚韻 各出機杼
十、元代書法與文化
第六章 明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皇室雅興
三、屈堂楷則導市井風雅
四、書畫交融
五、文士篆刻初興
六、廊壁墨韻:明代建築與書法
七、蓋題玉躞映華堂:明代書畫裝演
八、工善其事 日求利器
九、書學淵藪
十、名家林立 手禮翰香
第七章 清代的書法與文化
一、概述
二、宸翰風流
三、皇清書教與館閣典型
四、金石重光:清代學術與書法
五、鐵筆生輝
六、裝點生活
七、賣文 字與書畫裝演
八、文房清玩
九、渾融的書學
十、篆隸復興 繼往開來
十一、海外溢采
後記
序
「中國書法」,從七十年代後期開始,它成了一個「熱題」。應當說,這是一種極好的現象,也應當說這是「文化潮」中的一「潮」。「潮」涌而不息,一浪接著一浪,人們在這里得到了文化的熏陶,徜徉其間,獲得了美的享受。
我們在這種熱潮中稍微冷靜一下,細細思索一下,也感
覺到一點憂郁,覺得也有一些誤解,對所謂「書法藝術」,並不甚了了,而給予了一些「似是而非」「神乎其神」的玄虛的認識。譬如說「我現在正寫書法」,「搞書法是氣功」等等。「書法」是什麽,能「寫」嗎?寫成的一張字能叫「書法」嗎?是不是氣功,我們不敢說,反正寫字的人未必都會氣功。總之,有些事我們還搞不清楚,是與不是,不敢貿然肯定或否定,我們先講一點有過研究的話,沒有把握的先不說。
為了比較准確地認識「書法」,我們必須對這一概念加以「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為了正確的理解,我們必須把「書法」放在我國文化的大背景中來觀察,才能看清楚她的意義,否則便會「似是而非」,或者根本不著邊際。
什麽是「中國書法」呢?
「中國書法」是關於漢字書寫的一門學問。
以這門學問為依據,為法則,書寫出一些漢文字,形成了一件作品,這件作品可能非常符合書寫的法度,可供別人以之為「法」,稱之為「法書」。可供別人欣賞,稱之為藝術品。為此,我們可以把漢字的書寫看成是一種藝術活動。書寫取得了成功,便創作出來了一種藝術品。否則,寫出來的東西,字都不能讓人認識,文不成文,不知其意,談不到是什麽「法書」,談不到什麽「書法藝術」。
為什麽漢字的書寫可以看作一種藝術?這是因為我們的漢字本身就是一種科學和藝術的結晶。她既是我們先民們的科學發明,又是祖先一代又一代藝術創造的結晶。
人們在表達自己的思想認識時,無非是藉助於兩種辦法:—是出聲說話,一是畫出符號。
說出話來,最直接,最方便。但在時間上,不能持續,在距離上,不能傳遠。書寫符號,雖然不如說話方便,但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如果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自古迄今,承擔整個歷史的記錄者,漢字的功績,恐怕是無可代替的。固有許多實際的器物,可為佐證,然而記載明確、意義無誤,則莫過於「文字」。
我們的「漢字」作為一種表示意義、記錄聲音的符號,是先民們的一種創造。在多少年來的實踐中,在多少年來的不斷完善中,漢字已是相當成熟的一種文字。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來理解:
漢字中有一些直接描摹事物形象的字,或早已約定為某種代表符號的字——這是一些最為基本的字,如「山」「木」「馬」「言」等;再以它們為基本意義或原則、范圍,又組合成為「嶺」「峰」、「說」「論」等;再有一些是兩種意義結合而表示一個新意的字,如「相」「武」「明」「信」等;更多的是以一些基本字表示意義,再加一表聲的音符,結合成為一種既有意義偏旁,又有聲音偏旁的字,如「河」 「崎」乙『村」「軾」等。由於歷史的原因,還有一些通假借用的字,輾轉相注的形異意同的字。
統觀起來,大量的漢字是以形體表意的,以形體符號為字根組合起來的。正因為如此,漢字便有了對形體加以美化的要求與可能。仔細追尋起來,從她的萌芽,便有著美的因素,她的發展,除了更符合實用的要求外,與之同重齊來的就是美的要求。
近年,在我的學習與教學中有了一個突出的看法,我國
漢字的分「部」,並列出「部首」,是人們對各種事物認識的結果,不管我們用《說文》為准的分部,或用《辭源》的分部,都顯示了事物的類別范疇(雖有少數以筆畫分部的,但大部分是與事物類別相同的)。所謂「部首」,不過是一個類別的代表。作為這個代表正是一類事物的共性所在。如「水」,至於「江」「河」「湖」「海」,「漿」「汁」「酒」「湯」,「泅」「游」「浮」「沉」┅┅都又是一些具體的個別情況了。范疇既定,便是一個大的貢獻,循此以往,逐類分去,逐層分去,條貫、層次都有了頭緒。所以,我由衷地承認有的大家提出的「漢字」是我們先民們的最大發明。
不錯,我們有過四大發明,有人說漢字是第五大發明。其實,那四大發明都已過時了,而漢字,不但現在不過時,而且她將發出更大的更加燦爛的光輝。
漢字的顯現是「書寫」出來的。不管曾用過什麽工具,顯現在什麽質地上,總是經過了「書寫」的過程而顯現出來的。工具和載體的問題都隨著當時的社會條件而決定。從保留下來的歷史遺物上我們知道:曾契刻在龜甲、獸骨上,曾契鑄在青銅器上,曾留痕在竹簡、木牘上,縑帛上,山崖、碑石上,從漢代開始有了紙張的使用;從用刀,發展到用筆,從簡單的筆到各種制作精美的筆。紙張的使用,也是經過了各個時期的不斷改進。隨之而來的硯、墨等等器物,這是與「書寫」直接相關的環節,這些事物不可或缺,必與每個時代的物質條件、文化文明相適應的,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的。
寫什麽?當然需要什麽寫什麽。在生活中需要表達什麽寫什麽,需要記錄什麽寫什麽。字有字的意義,詞有詞的意義,語有語的意義,句有句的意義,文有文的意義,詩有詩的意義┅┅寫什麽呢?當然要「合於時,合於事」。否則,不「合於事,合於時」,書寫就沒有必要。所以書寫要有書寫的「內容」。
「內容」則有思想認識的問題,也有表達成文字形式的問題。且不談認識如何,只談表達的文字形式,這是一個文化水平問題。任何人、任何事情都離不開當時特定的社會環境,特定的社會環境都對他提出了特定的要求。書寫的內容、文字形式都應滿足這個特定的要求。譬如王羲之的《蘭亭敘》,王羲之在這個集會上,要寫出這個集會的敘文,他對這個集會的意義、參加者的思想要求及當時的心境,以至於在怎樣的時代背景下,都應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否則便沒法完成「敘」的要求。
所以,研究書法藝術,必須對她所能涉及到的內容有個基本的了解,對她所能涉及到的文字形式有相應的創作能力才成。詩有詩的要求,聯有聯的要求,翰札有翰札的要求,作書不可能寫不成章之字。所以書法藝術離不開思想內容及文字形式。我們從歷史上不會看到沒有思想內容及文字形式的書作,我們必須把書法藝術的各種作品與她所處的文化背曰景統一起來認識,才能真正地深刻地認識到她的意義和價值。
為了能夠較深刻的認識這一點,我們對歷史上的有關問題作了一些思考,從歷史中得到有益的借鑒。我們梳理一下我們的歷史,以求更全面深刻地認識書法藝術的真諦。
為了使書法藝術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她應當有的位置,所以在我的教學中,把了解和認識中國文化作為進入研究的基礎。在積年的教學實踐中收到了良好效果,對「書法藝術」這一概念有了更全面准確的理解,比較准確地找到了中國書法在中國文化中的位置。
為此,我把這一思想作為一個課題,我和我的諸位賢棣一起,整理成了這樣一個雛形,向前輩專家請教,向同行朋友請教,希望得到教正,以便改進。
我們在這種熱潮中稍微冷靜一下,細細思索一下,也感
覺到一點憂郁,覺得也有一些誤解,對所謂「書法藝術」,並不甚了了,而給予了一些「似是而非」「神乎其神」的玄虛的認識。譬如說「我現在正寫書法」,「搞書法是氣功」等等。「書法」是什麽,能「寫」嗎?寫成的一張字能叫「書法」嗎?是不是氣功,我們不敢說,反正寫字的人未必都會氣功。總之,有些事我們還搞不清楚,是與不是,不敢貿然肯定或否定,我們先講一點有過研究的話,沒有把握的先不說。
為了比較准確地認識「書法」,我們必須對這一概念加以「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為了正確的理解,我們必須把「書法」放在我國文化的大背景中來觀察,才能看清楚她的意義,否則便會「似是而非」,或者根本不著邊際。
什麽是「中國書法」呢?
「中國書法」是關於漢字書寫的一門學問。
以這門學問為依據,為法則,書寫出一些漢文字,形成了一件作品,這件作品可能非常符合書寫的法度,可供別人以之為「法」,稱之為「法書」。可供別人欣賞,稱之為藝術品。為此,我們可以把漢字的書寫看成是一種藝術活動。書寫取得了成功,便創作出來了一種藝術品。否則,寫出來的東西,字都不能讓人認識,文不成文,不知其意,談不到是什麽「法書」,談不到什麽「書法藝術」。
為什麽漢字的書寫可以看作一種藝術?這是因為我們的漢字本身就是一種科學和藝術的結晶。她既是我們先民們的科學發明,又是祖先一代又一代藝術創造的結晶。
人們在表達自己的思想認識時,無非是藉助於兩種辦法:—是出聲說話,一是畫出符號。
說出話來,最直接,最方便。但在時間上,不能持續,在距離上,不能傳遠。書寫符號,雖然不如說話方便,但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如果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自古迄今,承擔整個歷史的記錄者,漢字的功績,恐怕是無可代替的。固有許多實際的器物,可為佐證,然而記載明確、意義無誤,則莫過於「文字」。
我們的「漢字」作為一種表示意義、記錄聲音的符號,是先民們的一種創造。在多少年來的實踐中,在多少年來的不斷完善中,漢字已是相當成熟的一種文字。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來理解:
漢字中有一些直接描摹事物形象的字,或早已約定為某種代表符號的字——這是一些最為基本的字,如「山」「木」「馬」「言」等;再以它們為基本意義或原則、范圍,又組合成為「嶺」「峰」、「說」「論」等;再有一些是兩種意義結合而表示一個新意的字,如「相」「武」「明」「信」等;更多的是以一些基本字表示意義,再加一表聲的音符,結合成為一種既有意義偏旁,又有聲音偏旁的字,如「河」 「崎」乙『村」「軾」等。由於歷史的原因,還有一些通假借用的字,輾轉相注的形異意同的字。
統觀起來,大量的漢字是以形體表意的,以形體符號為字根組合起來的。正因為如此,漢字便有了對形體加以美化的要求與可能。仔細追尋起來,從她的萌芽,便有著美的因素,她的發展,除了更符合實用的要求外,與之同重齊來的就是美的要求。
近年,在我的學習與教學中有了一個突出的看法,我國
漢字的分「部」,並列出「部首」,是人們對各種事物認識的結果,不管我們用《說文》為准的分部,或用《辭源》的分部,都顯示了事物的類別范疇(雖有少數以筆畫分部的,但大部分是與事物類別相同的)。所謂「部首」,不過是一個類別的代表。作為這個代表正是一類事物的共性所在。如「水」,至於「江」「河」「湖」「海」,「漿」「汁」「酒」「湯」,「泅」「游」「浮」「沉」┅┅都又是一些具體的個別情況了。范疇既定,便是一個大的貢獻,循此以往,逐類分去,逐層分去,條貫、層次都有了頭緒。所以,我由衷地承認有的大家提出的「漢字」是我們先民們的最大發明。
不錯,我們有過四大發明,有人說漢字是第五大發明。其實,那四大發明都已過時了,而漢字,不但現在不過時,而且她將發出更大的更加燦爛的光輝。
漢字的顯現是「書寫」出來的。不管曾用過什麽工具,顯現在什麽質地上,總是經過了「書寫」的過程而顯現出來的。工具和載體的問題都隨著當時的社會條件而決定。從保留下來的歷史遺物上我們知道:曾契刻在龜甲、獸骨上,曾契鑄在青銅器上,曾留痕在竹簡、木牘上,縑帛上,山崖、碑石上,從漢代開始有了紙張的使用;從用刀,發展到用筆,從簡單的筆到各種制作精美的筆。紙張的使用,也是經過了各個時期的不斷改進。隨之而來的硯、墨等等器物,這是與「書寫」直接相關的環節,這些事物不可或缺,必與每個時代的物質條件、文化文明相適應的,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的。
寫什麽?當然需要什麽寫什麽。在生活中需要表達什麽寫什麽,需要記錄什麽寫什麽。字有字的意義,詞有詞的意義,語有語的意義,句有句的意義,文有文的意義,詩有詩的意義┅┅寫什麽呢?當然要「合於時,合於事」。否則,不「合於事,合於時」,書寫就沒有必要。所以書寫要有書寫的「內容」。
「內容」則有思想認識的問題,也有表達成文字形式的問題。且不談認識如何,只談表達的文字形式,這是一個文化水平問題。任何人、任何事情都離不開當時特定的社會環境,特定的社會環境都對他提出了特定的要求。書寫的內容、文字形式都應滿足這個特定的要求。譬如王羲之的《蘭亭敘》,王羲之在這個集會上,要寫出這個集會的敘文,他對這個集會的意義、參加者的思想要求及當時的心境,以至於在怎樣的時代背景下,都應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否則便沒法完成「敘」的要求。
所以,研究書法藝術,必須對她所能涉及到的內容有個基本的了解,對她所能涉及到的文字形式有相應的創作能力才成。詩有詩的要求,聯有聯的要求,翰札有翰札的要求,作書不可能寫不成章之字。所以書法藝術離不開思想內容及文字形式。我們從歷史上不會看到沒有思想內容及文字形式的書作,我們必須把書法藝術的各種作品與她所處的文化背曰景統一起來認識,才能真正地深刻地認識到她的意義和價值。
為了能夠較深刻的認識這一點,我們對歷史上的有關問題作了一些思考,從歷史中得到有益的借鑒。我們梳理一下我們的歷史,以求更全面深刻地認識書法藝術的真諦。
為了使書法藝術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她應當有的位置,所以在我的教學中,把了解和認識中國文化作為進入研究的基礎。在積年的教學實踐中收到了良好效果,對「書法藝術」這一概念有了更全面准確的理解,比較准確地找到了中國書法在中國文化中的位置。
為此,我把這一思想作為一個課題,我和我的諸位賢棣一起,整理成了這樣一個雛形,向前輩專家請教,向同行朋友請教,希望得到教正,以便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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