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多年的艱苦准備,旨在重新創設德國民法基礎的努力終於划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其標志就是已於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德國債法現代化法》的出台。這是德國民法上的一件大事。
德國這次進行債法改革的根本動因是《德國民法典》自身(特別是在給付障礙法、買賣法、承攬合同法和消滅時效法等方面)存在著重大的缺陷與不足。這些缺陷與不足已經嚴重妨礙並制約了德國民法的進步與發展。但德國民法上的這場重大「革命」由於政治上的原因一直遲遲沒有能夠到來。真正使這一改革方案走近德國大眾、走入德國民眾生活的,是來自歐盟總部——布魯塞爾——的歐盟指令
(EU-Richtlinien)。其中,首當其沖應當轉化為德國國內法的是《歐盟消費品買賣指令》(verbrauchsgueterkaufrichtlinie)。德國立法者利用轉化歐盟二級立法——歐盟指令——的強勁東風,一舉消除了《德國民法典》中長期存在的一系列重大缺陷與不足。
這次對德國民法實施自《德國民法典》問世以來最為重大的、最為深刻的大「手術」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歐盟成員國民法的歐洲化。在這一進程中,必須要對各個成員國的國內法律進行協調。由於《德國民法典》中的給付障礙法體系至為「精微」,這就難免「曲高和寡」,故在歐洲的大范圍之內很有可能就沒有競爭力。因此,要想讓自己與「歐洲」接軌,要想讓自己在迫在眉睫的民法歐洲化進程中成為「領軍人物」,德國必須「簡化」民法,必須使民法「現代化」。
目錄
前言
第—章 德國債法改革總論
第一節 德國債法改革的背景
第二節 德國債法改革的目標
第三節 歐盟指令的轉化及內容
一、歐盟指令的轉化
二、歐盟指令的內容
第四節 《德國民法典》新規定的內容
第五節 將消費者保護法規納入《德國民法典》
第六節 過渡規定
第二章《德國民法典》給付障礙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給付障礙法的缺陷
一、將「給付不能」作為核心連結根據
二、用判例法補充現行法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
第二節 問題的解決——《德國民法典》新給付障礙法的基本結構
一、將「違反義務」規定為核心連結根據
二、將擔保權一體化到普通債法之中
三、以指定期間保障履行請求權的優先地位
四、廣泛的損害賠償規定
五、解除權的新規定
六、舊文本《德國民法典》第306條至第309條的廢止
七、判例法的法典化
八、其他結構原則
九、新法違反義務范疇的體系
第三章 《德國民法典》損害賠償法的改革
第一節 調整方案——《德國民法典》新損害賠償法的結構
一、新文本《德國民法典》第280條第1款
——核心損害賠償規范
二、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自始不能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五、費用償還
六、代替物請求權
第二節 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要件及法律後果
一、簡單損害賠償
二、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遲延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不良履行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五、違反保護義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六、給付不能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七、無謂費用的償還
第四章 《德國民法典》給付不能法的改革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真實不能
第三節 事實不能
第四節 免除給付的其他法律效果
一、嗣後給付障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二、自始不能情形合同的效力
三、自始給付障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雙務合同中的對待給付
第五章 《德國民法典》給付遲延法的改革
第一節 遲延要件的變動
一、統一的基本構成要件
二、對舊法第284條第3款的修正
三、其他催告代用方法
第二節 損害賠償
一、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二、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遲延利息請求權
四、責任嚴格化
第六章 判例法的法典化
第一節 違反不涉及給付的附隨義務——積極侵害債權的法典化
第二節 違反不涉及給付的附隨義務——締約過失的法典化
一、先契約債務關系
二、第三人責任
第三節 交易基礎喪失的法典化
一、總論
二、構成要件
三、法律後果
四、與其他法律制度的界定
第四節 繼續性債務關系的終止
一、總論
二、構成要件
三、法律後果
第七章 《德國民法典》解除權法的新規定
第一節 總論
第二節 關於解除權的具體問題
一、雙務合同問題
二、違反義務問題
三、指定期間問題
四、一部給付及不良給付情形的解除問題
五、解除權的排除問題
六、違反新法第241條第2款義務時的解除問題
七、免除給付義務情形的解除問題
八、解除與損害賠償的關系問題
九、解除的法律後果問題
第八章 返還性債務關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與舊法的比較
第三節 返還性債務關系的具體規定
一、返還給付及返還收益
二、價值補償
三、價值補償的排除
四、損害賠償
五、收益返還及費用償還
六、指定期間
七、抵消
第九章 《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缺陷
一、關於特別擔保權與普通給付障礙法的關系
二、關於出賣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關於擔保期間
四、關於買受人和出賣人的權利
第二節 解決方案——《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新規定
一、關於無瑕疵交付
二、關於買受人在標的物有瑕疵時所享有的權利
——新法第437條
三、關於合同解除
四、關於減價
五、關於損害賠償請求權
六、關於擴大的損害賠償責任
七 、關於區分瑕疵損害與瑕疵結果損害
八、關於大損害賠償與小損害賠償
九、關於解除與損害賠償和減價之間的關系
十、關於無謂費用的償還
十一、關於瑕疵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十二、關於擔保
十三、關於所有權保留
十四、關於權利買賣
十五、關於消費品買賣
第三節 相對於舊法發生的變動
第四節 瑕疵責任的一般規定
一、瑕疵責任的連結根據
二、物的瑕疵
三、權利瑕疵
四、土地的公用負擔
第五節 瑕疵責任的具體規定
一、概述
二、後續履行請求權
三、解除
四、減價
五、損害賠償
六、費用償還
七、擔保
八、權利的排除
九、消滅時效
第六節 權利買賣
第七節 消費品買賣
一、消費品買賣的定義
二、新法第445條不適用
三、新法第447條不適用
四、禁止訂立變更性協議
五、舉證責任倒置
六、擔保
七、企業主求償
第十章 《德國民法典》承攬合同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承攬合同法的缺陷
第二節 擔保責任體系
一、責任的連結根據
二、責任體系
三、消滅時效
第十一章 《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的改革
第一節 消滅時效的目的
第二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的缺陷
一、期間的多樣性
二、擔保期間過短
三、普通消滅時效期間過長
四、消滅時效停止及中斷的規定不盡合理
五、發生進一步法律分裂的危險
第三節 解決方案——《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新規定概述
一、減少期間的多樣性
二、普通消滅時效期間
三、短期消滅時效被廢止
四、普通消滅時效期間的開始
五、最大期間
六、特別消滅時效期間
七、擔保法上的特別消滅時效
八、消滅時效的停止及中斷
九、消滅時效協議
第四節 消滅時效期間
一、普通消滅時效
二、普通消滅時效的開始
三、消滅時效的最大期間
四、特別消滅時效期間
五、特別消滅時效期間的開始
第五節 消滅時效協議
一、合同自由
二、消滅時效協議的界限
第六節 消滅時效的停止、不完成及重新開始
一、概述
二、消滅時效的停止
三、消滅時效的不完成
四、消滅時效的重新開始
第七節 消滅時效的法律後果
一、消滅時效的效力
二、消滅時效完成後的抵消及留置權
三、有擔保請求權情形消滅時效的效力
四、從給付的消滅時效
五、「解除權的消滅時效
第十二章 《德國民法典》債法關系法規的—體化
第一節 《德國民法典》債法關系法規概述
第二節 一般交易條款法
一、概述
二、內容上的變動
第三節 房門口交易撤回法
一、概述
二、《德國房門口交易撤回法》第2條的刪除
三、撤回權及撤回期間
四、退貨權
五、諭知義務
六、與其他消費者保護規定的競合關系
第四節 遠程銷售法
一、概述
二、資訊義務
三、撤回權
第五節 消費者合同中的撤回權及退貨權
一、概述
二、撤回權
三、退貨權
四、撤回及退貨的法律後果
五、結合合同
六、結合合同中的抗辯
第六節 電子交易中的義務——《歐盟電子交易指令)的轉化
一、概述
二、企業主的義務
三、違反義務的法律後果
附錄一 《德國債法現代化法》(全文)
附錄二 《德國民法典》新舊文本條文對照表
主要參考書目
第—章 德國債法改革總論
第一節 德國債法改革的背景
第二節 德國債法改革的目標
第三節 歐盟指令的轉化及內容
一、歐盟指令的轉化
二、歐盟指令的內容
第四節 《德國民法典》新規定的內容
第五節 將消費者保護法規納入《德國民法典》
第六節 過渡規定
第二章《德國民法典》給付障礙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給付障礙法的缺陷
一、將「給付不能」作為核心連結根據
二、用判例法補充現行法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
第二節 問題的解決——《德國民法典》新給付障礙法的基本結構
一、將「違反義務」規定為核心連結根據
二、將擔保權一體化到普通債法之中
三、以指定期間保障履行請求權的優先地位
四、廣泛的損害賠償規定
五、解除權的新規定
六、舊文本《德國民法典》第306條至第309條的廢止
七、判例法的法典化
八、其他結構原則
九、新法違反義務范疇的體系
第三章 《德國民法典》損害賠償法的改革
第一節 調整方案——《德國民法典》新損害賠償法的結構
一、新文本《德國民法典》第280條第1款
——核心損害賠償規范
二、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自始不能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五、費用償還
六、代替物請求權
第二節 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要件及法律後果
一、簡單損害賠償
二、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遲延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不良履行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五、違反保護義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六、給付不能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七、無謂費用的償還
第四章 《德國民法典》給付不能法的改革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真實不能
第三節 事實不能
第四節 免除給付的其他法律效果
一、嗣後給付障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二、自始不能情形合同的效力
三、自始給付障礙情形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四、雙務合同中的對待給付
第五章 《德國民法典》給付遲延法的改革
第一節 遲延要件的變動
一、統一的基本構成要件
二、對舊法第284條第3款的修正
三、其他催告代用方法
第二節 損害賠償
一、遲延給付的損害賠償
二、替代給付的損害賠償
三、遲延利息請求權
四、責任嚴格化
第六章 判例法的法典化
第一節 違反不涉及給付的附隨義務——積極侵害債權的法典化
第二節 違反不涉及給付的附隨義務——締約過失的法典化
一、先契約債務關系
二、第三人責任
第三節 交易基礎喪失的法典化
一、總論
二、構成要件
三、法律後果
四、與其他法律制度的界定
第四節 繼續性債務關系的終止
一、總論
二、構成要件
三、法律後果
第七章 《德國民法典》解除權法的新規定
第一節 總論
第二節 關於解除權的具體問題
一、雙務合同問題
二、違反義務問題
三、指定期間問題
四、一部給付及不良給付情形的解除問題
五、解除權的排除問題
六、違反新法第241條第2款義務時的解除問題
七、免除給付義務情形的解除問題
八、解除與損害賠償的關系問題
九、解除的法律後果問題
第八章 返還性債務關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與舊法的比較
第三節 返還性債務關系的具體規定
一、返還給付及返還收益
二、價值補償
三、價值補償的排除
四、損害賠償
五、收益返還及費用償還
六、指定期間
七、抵消
第九章 《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缺陷
一、關於特別擔保權與普通給付障礙法的關系
二、關於出賣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關於擔保期間
四、關於買受人和出賣人的權利
第二節 解決方案——《德國民法典》買賣法的新規定
一、關於無瑕疵交付
二、關於買受人在標的物有瑕疵時所享有的權利
——新法第437條
三、關於合同解除
四、關於減價
五、關於損害賠償請求權
六、關於擴大的損害賠償責任
七 、關於區分瑕疵損害與瑕疵結果損害
八、關於大損害賠償與小損害賠償
九、關於解除與損害賠償和減價之間的關系
十、關於無謂費用的償還
十一、關於瑕疵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十二、關於擔保
十三、關於所有權保留
十四、關於權利買賣
十五、關於消費品買賣
第三節 相對於舊法發生的變動
第四節 瑕疵責任的一般規定
一、瑕疵責任的連結根據
二、物的瑕疵
三、權利瑕疵
四、土地的公用負擔
第五節 瑕疵責任的具體規定
一、概述
二、後續履行請求權
三、解除
四、減價
五、損害賠償
六、費用償還
七、擔保
八、權利的排除
九、消滅時效
第六節 權利買賣
第七節 消費品買賣
一、消費品買賣的定義
二、新法第445條不適用
三、新法第447條不適用
四、禁止訂立變更性協議
五、舉證責任倒置
六、擔保
七、企業主求償
第十章 《德國民法典》承攬合同法的改革
第一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承攬合同法的缺陷
第二節 擔保責任體系
一、責任的連結根據
二、責任體系
三、消滅時效
第十一章 《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的改革
第一節 消滅時效的目的
第二節 改革需要——《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的缺陷
一、期間的多樣性
二、擔保期間過短
三、普通消滅時效期間過長
四、消滅時效停止及中斷的規定不盡合理
五、發生進一步法律分裂的危險
第三節 解決方案——《德國民法典》消滅時效法新規定概述
一、減少期間的多樣性
二、普通消滅時效期間
三、短期消滅時效被廢止
四、普通消滅時效期間的開始
五、最大期間
六、特別消滅時效期間
七、擔保法上的特別消滅時效
八、消滅時效的停止及中斷
九、消滅時效協議
第四節 消滅時效期間
一、普通消滅時效
二、普通消滅時效的開始
三、消滅時效的最大期間
四、特別消滅時效期間
五、特別消滅時效期間的開始
第五節 消滅時效協議
一、合同自由
二、消滅時效協議的界限
第六節 消滅時效的停止、不完成及重新開始
一、概述
二、消滅時效的停止
三、消滅時效的不完成
四、消滅時效的重新開始
第七節 消滅時效的法律後果
一、消滅時效的效力
二、消滅時效完成後的抵消及留置權
三、有擔保請求權情形消滅時效的效力
四、從給付的消滅時效
五、「解除權的消滅時效
第十二章 《德國民法典》債法關系法規的—體化
第一節 《德國民法典》債法關系法規概述
第二節 一般交易條款法
一、概述
二、內容上的變動
第三節 房門口交易撤回法
一、概述
二、《德國房門口交易撤回法》第2條的刪除
三、撤回權及撤回期間
四、退貨權
五、諭知義務
六、與其他消費者保護規定的競合關系
第四節 遠程銷售法
一、概述
二、資訊義務
三、撤回權
第五節 消費者合同中的撤回權及退貨權
一、概述
二、撤回權
三、退貨權
四、撤回及退貨的法律後果
五、結合合同
六、結合合同中的抗辯
第六節 電子交易中的義務——《歐盟電子交易指令)的轉化
一、概述
二、企業主的義務
三、違反義務的法律後果
附錄一 《德國債法現代化法》(全文)
附錄二 《德國民法典》新舊文本條文對照表
主要參考書目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
新書87折$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