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書是我國古文字的統稱,它包括秦小篆和以前的各種字體。在我國漢字書體篆、隸、楷、行、草諸體中,篆書是最古老的書體。據史書記載,秦篆之前的篆書體式多達數百種,較為多見而主要的有陶文、甲骨文、金文、籀文,通屬古文字范疇。自隸書創立形成以後,我國的漢字變成了單純的文字符號,如隸、楷、行、草書,通常稱為今文:
關於篆書名稱的由來及其定義,歷來多有考證,各家解釋也不盡一致。唐張懷璀《書斷》說:「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認為:「篆者,椽也,椽者,官也」。椽是古代官署屬員,秦漢宮制,內官有佐治之吏曰椽屬,外官有諸曹椽吏,都是司職文書的下吏。故所謂篆書,其實就是椽書,也就是官書3即是指被官家所采用的通行書體。《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音擔)量書」。石,古量衡,為120斤。就是說秦始皇每天要親自過目120斤竹、木簡編寫的官文本,這些官書就是「篆書」。但當時並無此名稱,只是到了隸書出現之後,為示區別,才把以前用於官椽的文書統統稱為「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