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不懂有什麼好寫
「女兒是個怎麼樣的人呢?」
有人問我媽,本來在旁邊滑手機的我,聽媽媽回答:「她很努力,出書的事情也是,想做的事不會半途而廢。」但明明平常在家說妳很懶惰,結果說努力是哪招。講到她丈夫,也就是我爸,也用「勤勞」來形容,「他工作很辛苦,可是還要撿破爛回家。」完全沒提到大量的雜物造成她困擾,但報喜不報憂,這大概才是正常人面對攝影機的態度。
我的客家話聽力也是在這種氣氛鍛鍊出來。我小的時候,媽媽會跟海洋另一端的妹妹,也就是我阿姨說,我考上什麼學校,學費多少,最近得了什麼獎。但阿姨感到奇怪,為什麼有人大學畢業不去工作、做生意,卻要讀碩士?我媽說,妳不懂啦,我錢太多,更有錢還要送女兒出去讀博士。等阿姨的小兒子讀完餐飲學校待在家,才換我媽說,有錢為什麼不開家甜點店?姊妹互虧,現在都上了子女這條賊船。
我很努力嗎?說不定是,有時覺得自己努力到應該做經紀人。但要說懶惰更可以,到底我為什麼完全沒得到媽媽廚藝真傳呢?我想,就是因為有本錢懶─自己煮,沒燙出幾條疤怎麼可能出師?就像最重要的事,總可以拖到最後、最後的最後。就算知道拒絕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很重要,我就是沒去註記健保卡。
我有一把彩虹傘,是朋友R出國買給我的。偶然看到巴西同志遊行的新聞,隔天說好我們一定要去台北同志遊行,結果過了十年,我還沒去。R跟男朋友分手,交了女朋友,另一個誰也結婚去了。每次雨天,我就自己打把彩虹傘,一個人遊行。算了,朋友都知道我懶惰。
我媽這個「努力又勤勞」的說法,到底是說誰?我想是她自己。從童年開始,早起賣菜,忍受父親也就是我外公的辱罵詛咒,有錢才買布做衣服,更有錢就買機票逃來台灣。但我沒賣過菜,沒量身做過衣服,唯一能催促我早起的動機是二手衣─一千塊能在福和橋下做大戶,賣舊衣大姊問我:「妳是賣衣服的嗎?」當然,我本來也擔心都市傳說,穿到死人衣服會衰,古著少女告訴我:「衰的時候我都去行天宮拜拜。」我被她的神邏輯說服。從此,不再關心流行,球來就打,買了就穿,裙子也OK。
媽媽看我買來的破爛,打開衣櫃,說這件你試試看,以前我只知道那裡放了存摺印章和鈔票,沒想到衣服剛好合身。讓我更驚訝的是,原來她以前真的這麼瘦。她說過自己營養不良,以前才三十五六公斤,但自我有意識以來,她都穿三十二腰的褲子。
這件二手衣,從布料到成衣,裝過一個很瘦的少女─不就好險我瘦,別人一定穿不下。現在她變胖了,變成我媽媽,好像也不是那麼糟糕,因為媽媽應該成為她想成為的大人了,也實踐了自己少女時代的承諾。她不像她的父母那樣,她不要的惡意,也沒有丟到我這邊。
我不懂媽媽有什麼好寫,但大家好像都想聽,有人問,為什麼我寫媽媽的文章,不像寫爸爸那樣多呢?明明相處的時間很多,但我還是懶得寫,因為都明明白白地擺在那。過了很久以後,我才懂得媽媽所給我的一切,不需要透過寫作證明。寫作是為了確定、為了辯證、為了探問而存在的,而不想寫的時刻,才是人生中真正的至福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