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稅務會計(7版)

基礎稅務會計(7版)
定價:680
NT $ 612 ~ 646
  • 作者:吳嘉勳吳習
  • 出版社:五南
  • 出版日期:2018-06-2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1196436
  • ISBN13:9789571196435
  • 裝訂:平裝 / 552頁 / 19 x 2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7版
 

內容簡介

依據最新修正所得税法修訂,刪除兩稅合一,改變股利所得及未分配盈餘的課稅方式。
統合會計學及相關稅法,適合我國國情實務上運用。
新版依法令變動修改,更具正確性及時效性。
作者以專業精心著作,以利讀者稅法研究及實務教學運用。

  稅務會計係就有關會計之各項稅務法令規定融入會計學理中,在介紹學理時,亦將有關法令一併提出,因此稅務會計可說是針對我國國情而寫之會計實務。

  本書內容以所得稅為主,此外如營業稅亦有詳細說明,其他法令與會計有關部分亦加以介紹,主要章節包括緒論、統一發票及營業稅、營業收入、建築業會計、銷貨成本、營業費用、非營業損益、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資產重估價、稽徵程序與最低稅賦,以及租稅處罰與行政救濟等。

  民國106年修正查核準則,另外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有修正,包括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反避稅條款等在本版中均有說明。107年所得稅法修正,其重點為廢除兩稅合一,民國107年以後公司分配的股利,沒有可扣抵稅額。個人收到股利課稅方式有兩種選擇,一、按28%固定稅率計算稅額。二、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與其他十類所得合併申報,按累進稅率課稅,但股利所得可以有8.5%的設算稅額可以扣除,一個申報單位最多扣除八萬元;最高邊際稅由45%降低為40%;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由10%降為5%;非居住者股利扣繳率由20%提高到21%。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吳嘉勳


  現職:輔仁大學貿金系副教授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經歷:安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吳習

  現職:中美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學歷:美國長島大學會計碩士

  經歷:
  中興大學會計系講師
  輔仁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輔仁大學進修部會計系主任
 
 

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011
1-1  稅務會計之概念• 013
1-2  會計基礎• 016
1-3  會計年度• 016
1-4  租稅法• 017
1-5  我國現行租稅• 035
1-6  帳簿憑證• 038

第二章 統一發票與營業稅 047
2-1  營業稅課稅範圍• 049
2-2  稅 率• 062
2-3  稅額計算—加值型營業人• 063
2-4  稅額計算—特種稅額計算• 073
2-5  統一發票的購買使用• 077
2-6  申報及繳納• 083
附錄1 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 094

第三章 營業收入 101
3-1  營業收入處理通則• 103
3-2  內銷銷貨處理• 110
3-3  分期付款銷貨• 115
3-4  寄銷銷貨• 121
3-5  長期工程• 122
3-6  保稅區銷貨處理• 131
3-7  外銷銷貨收入• 132
3-8  多角貿易之處理• 137
3-9  銷貨退回與折讓• 143
3-10  不合營業常規移轉訂價查核• 149

第四章 建築業會計 163
4-1  經營型態• 165
4-2  土地取得• 168
4-3  廣告及銷售• 173
4-4  預收款及收入認列• 177
4-5  換 約• 182
4-6  違 約• 183
4-7  變更設計• 185
4-8  營建成本• 186
4-9  存貨與銷貨成本• 192
4-10  營業費用之分攤• 195
4-11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 197

第五章 銷貨成本 199
5-1  銷貨成本的計算• 201
5-2  期初存貨• 204
5-3  進貨及進料• 205
5-4  期末存貨• 213
5-5  原物料耗用之審核• 224
5-6  下腳及廢料之處理• 244
5-7  外銷原料沖退稅之處理• 246
5-8  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 250

第六章 營業費用(一) 253
6-1  費用通則• 255
6-2  薪資支出• 262
6-3  職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 267
6-4  職工福利• 278
6-5  租金支出• 284
6-6  文具用品• 291
6-7  旅 費• 292
6-8  運 費• 299
6-9  郵電費• 302

第七章 營業費用(二) 305
7-1  修繕費及雜項購置• 307
7-2  廣告費• 312
7-3  水電瓦斯費• 317
7-4  保險費• 319
7-5  交際費• 322
7-6  捐 贈• 328
7-7  稅 捐• 334
7-8  呆帳損失• 339
7-9  折 舊• 345
7-10  各項耗竭與攤折• 356

第八章 營業費用(三) 363
8-1  權利金• 365
8-2  外銷損失• 369
8-3  伙食費• 371
8-4  研究發展費及建立國際品牌形象費用• 374
8-5  佣金支出• 376
8-6  訓練費• 381
8-7  書報雜誌費• 383
8-8  棧儲費• 385
8-9  燃料費• 387
8-10  勞務費• 389

第九章 營業外損益 391
9-1  利息收入• 393
9-2  利息支出• 397
9-3  投資收益• 409
9-4  投資損失• 413
9-5  兌換盈益及兌換虧損• 415
9-6  出售資產增益及出售資產損失• 418
9-7  商品盤盈及商品盤損• 423
9-8  商品報廢• 425
9-9  災害損失• 427
9-10  其他收入及其他費用或損失• 430

第十章 資產、負債及權益 435
10-1  流動資產之估價• 437
10-2  固定資產之估價• 438
10-3  遞耗資產• 441
10-4  無形資產之估價• 441
10-5  轉投資之估價• 442
10-6  遞延資產之估價• 449
10-7  解散廢止資產之估價• 450
10-8  未分配盈餘之課稅• 450

第十一章 資產重估價 459
11-1  參考法條• 461
11-2  要點說明• 469
11-3  申請程序• 475
11-4  會計處理• 477

第十二章 稽徵程序與最低稅負 481
12-1  暫 繳• 483
12-2  扣 繳• 486
12-3  結算申報• 502
12-4  擴大書面審核申報• 505
12-5  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申報• 506
12-6  非居住者之繳稅方式• 508
12-7  盈虧互抵• 510
12-8  應納稅額計算及繳納• 514
12-9  最低稅負• 520
12-10  調查及核定• 523

第十三章 租稅處罰與行政救濟 527
13-1  告發或檢舉之獎勵• 529
13-2  罰鍰之減免• 529
13-3  違反帳證規定之處罰• 529
13-4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 533
13-5  未依限申報或繳納之處罰• 534
13-6  漏報、短報之處罰• 535
13-7  其他罰則• 536
13-8  營業稅罰則• 536
13-9  未分配盈餘加徵之罰則• 541
13-10  行政救濟• 546
 
 



  稅務會計係就有關會計之各項稅務法令規定融入會計學理中,在介紹學理時,亦將有關法令一併提出,因此稅務會計可說是針對我國國情而寫之會計實務。

  稽徵機關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是以「所得額」為稅基,而所得額在會計學方面稱為「稅前淨利」,本來以會計學原理所計算出來之稅前淨利可用於所得稅課徵,但政府為便於所得稅課徵,作了許多規定,例如,帳簿憑證設置辦法、各種會計方法之限制、費用限額、減免稅……,以避免重複課稅、虛列費用,以及有合法憑證可供查核,此類規定分散於所得稅法、稅捐稽徵法、營業稅法、商業會計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章,實有配合會計學理逐一介紹之必要,本書之編寫,即試圖將會計學及相關稅法加以統合,以適合我國國情實務上的運用。

  本書內容以所得稅為主,此外如營業稅亦有詳細說明,其他法令與會計有關部分亦加以介紹,主要章節包括緒論、統一發票與營業稅、營業收入、建築業會計、銷貨成本、營業費用、非營業損益、資產、負債及權益、資產重估價、稽徵程序與最低稅負、兩稅合一 及其會計處理,以及租稅處罰與行政救濟等。

  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在最近相繼修正或制定。影響所及,租稅之減免、帳簿之設置及管理、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收入、成本及費用之認定標準的變動,在在影響稅法實務之執行及納稅義務人之權利義務。

  自民國104 年度起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均已全面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為使中小企業之商業得以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於民國103 年修正通過,於民國105 年1 月1 日開始施行。財政部為配合國計準則之導入,亦陸續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並發布相關解釋。

  本版書收錄截至民國106 年新修正查核準則及民國107 年1 月上述法令變動暨相關解釋函令,並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導入,修改範例及說明,使稅法之執行更具正確性及時效性。

  本書所引用各種稅法及其簡寫如下:
  所   所得稅法
  所細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基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營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營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統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兼營   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收銀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
  查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移   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帳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稽   稅捐稽徵法
  稅減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
  倍數表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倍數表

吳習 吳嘉勳 於輔仁大學管理學院
民國107年 5 月
 

內容連載

一、稅務會計之意義

稅務會計是一種融合會計處理及稅務法令為一體的專門技術,藉以引導納稅義務人更合理而公平的繳納其應負擔的租稅。

稅務會計主要探討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由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是以營利事業之「課稅所得」為稅基,所以稅務會計的研究是建立在所得觀念上,因而損益科目的認定和處理成為稅務會計研究的重心。

關於所得有兩個名詞,一為會計所得,一為課稅所得。會計所得指的是財務會計中的帳面本期損益;課稅所得則是以帳面所得為基礎,根據稅務法令規定加以分析調整後,供政府課稅之所得。此兩種所得來自於相同的會計事實,但因稅務法令所規定的形式要件或計算方法的不同,導致兩種所得額的差異,其差異原因的分析擬於以後逐一說明。

近代工商業的快速發展帶動了國家租稅的發達,租稅的徵收遂對各種經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我國對租稅的徵納係採租稅法律主義,一切租稅活動均以法律規定為準繩,構成了稅務會計的法源,供納稅義務人遵循與援用。茲列舉如下:

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2. 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3.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4. 稅捐稽徵法。
5. 財政部之命令及解釋函令。
6. 其他相關法令(如公司法、商業會計法⋯⋯ )。

吾人如欲從事稅務會計之研究應當熟諳以上諸法,惟援用時必須注意,稅務法令具有「時效性」,當政治、經濟、社會環境有所異動時,稅法亦同時在作修正,故吾人必須隨時注意稅務法令之最新規定及趨向,以免引用舊法徒勞無功。

二、稅務會計之處理原則

稅務會計是一種以所得為中心,以稅法為規範,以會計為工具之所得計算體系。

營利事業平時之會計處理依財務會計之原則處理計得財務所得,俟期末結算申報時依有關稅法規定,將會計所得調整成為課稅所得。此所謂調整是帳外調整,並不在正式帳冊上登帳改正,而是在申報書上自行調整計算課稅所得如第15 頁表格所示(105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部分資料)。

三、稅務會計之適用對象

稅務會計所依循的法源均係國內法,故本質上乃屬一種國內性的會計原則,並不適用於國際間之會計處理。由於稅務會計係以營利事業所得為討論中心,自然以營利事業為其適用主體。

營利事業規範甚廣,舉凡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等具有營業牌號或場所之事業均屬之。其組織型態包括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其業別包括工、商、農、林、漁、牧、礦、冶,均適用稅務會計之處理原則。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9
    $612
  2. 新書
    9
    $612
  3. 新書
    93
    $632
  4. 新書
    95
    $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