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時間
無限制
使用功效
民總so easy,解題so happy
掌握出題趨勢,最新解題
關鍵字推論,揭穿題目陷阱
由淺至深、徹底分析
收錄高考、司律、法研所、轉學考等經典試題
改版差異
1.新增106試題。
2.加入法律關係圖及體系圖表。
3.配合新修法、時事增刪內容。
本書特色
.收錄最新考題:只收錄98~106年的最新考題。
.各類科考試皆適用:除了法律人必考的律師、司法官、法研所外,高考、地方特考的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甚至轉學考;只要有考民法總則申論實例題的考試皆適用。
.由淺至深分類題型:每個章節均以由淺至深的方式,即『基礎題型』、『一般題型』、『進階題型』依序編排,讓即使民法總則還不熟的讀者,也能循序漸進從題目中學習。
.關鍵字推論式思考:每一題均有『關鍵字推論式思考』單元,告訴讀者如何審題,如何從一個關鍵字推論出第二層、第三層的背後意義,引領讀者們學習如何自己推導出答案。
.獨創法感說明:在較為困難的議題上增加『法感』單元,以最淺顯的直覺方式,告訴讀者們如何思考。
序
序
此次改版,可以說是誠意滿滿,且讓筆者娓娓道來~
除了如往例新增將近20題的新題目外(105、106年的新題目為主,司律、轉學考、書記官、高考三等行政類科、財稅行政皆有),還有以下的重要改變:
新增「專題」的單元:
針對同學們在自學時不容易理解且考試上重要的議題,筆者在此次改版中,增加了許多「專題」的單元,就這些重要的議題為詳細的說明,並且直接將專題所在處提示在本書的目錄當中,讓同學可以迅速的找到。
在各章節開頭新增「體系圖」:
相信體系圖對於各法律系的同學來說,並不陌生,為了幫助同學們可以更快建立各章節的體系感,所以筆者也在此次改版中從善如流地於各章節中增加了體系圖。
然而與一般教科書的體系圖不同之處在於,筆者所製作的體系圖是以考試取向為主,有考點的地方才會納入體系圖內,過於學理的內容則予以捨棄,希望可以藉此節省同學們的寶貴時間。
就複雜的題目中新增「法律關係圖」:
就法律科目的實例題講解,很多時候需要透過關係圖來輔助理解,以民法為例,通常老師們在黑板上講解時會將債權行為、處分行為一一畫出,藉此釐清當事人間複雜的法律關係,筆者過去也不斷思索如何將這樣的關係於書中呈現(因為製圖真的不容易阿)。
索性經過這幾年補習班上課以及實務辦案的歷練,終於克服了技術上的困難,讓筆者習得了以電腦繪製「法律關係圖」的技能,欣喜之餘立馬想到的是要放入本書中,於是便也加入了此次的改版內容中。
「法律關係圖」的新增,主要是針對本書中較為複雜的題目,希望可以透過關係圖的呈現,幫助同學解析個案中複雜的法律關係,有法律關係圖的題目,一樣會直接提示在本書的目錄當中(有圖解字樣,譬如(圖解)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行為能力綜合題【105律師(節錄)】/178,該題即有繪製法律關係圖加強說明),讓同學可以迅速的找到。
至於關係圖當中又有什麼小巧思,就有待同學們自己去發現囉 ~
至於法律關係圖的呈現方式簡單說明如下:
以【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為例:「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贈與其汽車給乙,乙又將該車出賣給丙,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甲之輔助人丁不知甲乙間之法律行為,並嗣後得知甲受乙脅迫而贈與該車,丙明知甲受乙脅迫之事,但不知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試問:甲得否向丙請求返還該車?」其法律關係如下:
本書的法律關係圖大致會以類似上圖之方式呈現,符號的部分意義說明如下:
(○)指「未有瑕疵」或「有效」
譬如上題乙丙間所為債權行為,由於不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必要,故不因缺乏處分權而有瑕疵,其債權行為有效。
(×)指存有「無效」的瑕疵(絕對無效、相對無效)
譬如上題甲乙間所為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因輔助宣告而有行為能力之瑕疵,若丁拒絕承認,則其效力皆因此為無效。
(△)指「效力未定」(譬如無權處分、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契約行為)或者「得撤銷」(譬如錯誤、詐欺、脅迫)的瑕疵
譬如上題甲乙間所為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因受乙之脅迫,而具有得撤銷之瑕疵(同一瑕疵),故以(△)呈現 。
新增了兩頁的彩圖組成的筆者介紹(療癒專區?)、精美書籤,上面滿滿是筆者心愛的同居伴侶(??)的美照,希望可以幫助同學唸書唸累的時候充電一下~
(PS:不喜歡書籤的同學切勿丟棄!可以轉贈他人,或者送給隔壁心儀的對象當作定情之物?相信一般人是很難抗拒筆者家三貓的魅力的^^)
by苗星(施宇宸律師)
2017年10月9日
與小凡、黑點、小黑於自宅
序
繼本書「民法解題趣總則編」出版後已過了一年多,期間除了律師之本業外,亦接了一些補習班的講座及課程,且出版了筆者第二及第三本書—《民法爭點隨身書》、《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爭點隨身書》(與陸奢合著),這一年來,無論是實務抑或教學的工作,都給了筆者不少的啟發與成長。
針對本書的內容,有些同學在補習班遇到我的時候,會向我表達本書寫得不錯、帶來了什麼樣的幫助,不吝嗇的給予本書肯定;也有些同學,則是給了我一些意見、提醒我本書論述上的小瑕疵;無論何者,皆令我非常感激,也都是促使我繼續努力改版及編寫教材的動力。而同學們針對本書內容所反應的意見,也都相應的在本次改版中作了修正。
此次改版,一樣收錄了最新的題目,目的與第一版的本書特色說明一樣—希望同學可以藉此跟上各種考試的最新趨勢;題目的部分,一口氣新增了將近20題;觀念說明,亦增加及修正一些筆者覺得不足的地方,相較第一版,整體新增了將近50頁的篇幅,誠意滿滿。
此外,第二版的書,筆者除了原先的筆名外,亦加上了筆者的本名,以示負責。
最末,由衷希望本書可以帶給考生們幫助,祝福大家考試順利~
by苗星(施宇宸律師)
2016年10月,於政衡法律事務所
序
一、踏上旅程
因為六年前的一個偶然,讓我開啟了法律的學習之路。
經濟系大三那年,出於好奇,便選了法律系—陳聰富教授所開的民法總則課程。第一次踏進法學院上課時,那時還是以外系生的身分,抱著「來這裡看看」的心情而來,沒想到開始上課不久,就發現這個科目與自己的磁場是這麼樣地吻合,甚至成為了大學三年內第一堂從頭到尾上到完,沒有翹過的課程。
像中毒似的,順著這個擋不住的興趣,修完民法總則後繼續修債編總論一,債編總論一修完就修債編總論二,接著物權、身分法、憲法、行政法、刑法總則,法律系大一、大二的必修修了大半,彷彿忘記了自己還只是個外系的學生。
大三結束那年,我第一次這麼認真的思考我的興趣與未來。
幾番思索後,我確定了志向—我想當一名律師,想當一個法律人。
因為我熱愛這門學科富有邏輯的思考、也喜歡以溝通及有判准的解決問題方式;法律雖然未必使雙方皆獲得百分之百的滿足,但在這套明確又富有彈性的法律體系下,經過數個法律人的努力、溝通抑或攻防,所得到的答案往往離真理也不遠。
沒有和太多人討論。正確的來說,根本不太敢與別人多作討論,因為當把願望說出口時,所要面臨的質疑往往比自己想訴說的多出太多了。於是大三那年結束的暑假開始,當經濟系其他朋友跟同學在準備證照、公務員或研究所的考試,抑或為出國深造及就業作準備時,我自己偷偷地躲起來準備一年後的台大轉學考;甚至連家人都被我朦在谷底(報名時不填自家地址,准考證被寄到一個好朋友的家裡,只因為不想要被家裡的人發現)。
最終的結果,在四百多個人報名取九人的激烈競爭中,有幸脫穎而出,順利進入臺大法律系就讀,藉由學分的抵免直接提編三年級。接著在臺大法律系念了兩年畢業,在畢業那年考上律師,隔年考上研究所,到現在取得執業律師資格,正式開始執業。
事後說起來雖然輕描淡寫,但這一切實際上卻都是發生在無數個重複性很高的日子之後(無論大太陽或下雨天都得到自習室待到閉館的日子 ),說起來也並沒有跟一般的法律人有太大不同;是一段有點曲折與艱辛的旅程沒錯,卻也是每個法律人的必經之路。
二、對於民法總則的情有獨鍾
民法總則,是筆者人生中第一個接觸到的法律科目,它帶給了我不同的觀點看待這個社會所發生的問題,也是人生中第一次把一本厚厚的大學教科書全部翻閱了不止一遍 。 甚至因為對於民法總則的興趣,讓我堅定決心轉換跑道。
也因此,筆者對於民法總則一直存有特殊的情感,也更願意花時間鑽研在民法總則的問題上,所以當獲得這個機會可以撰寫這本關於民法總則的解題書時,筆者可以說是用盡自身的氣力及腦細胞,只希望可以把這本書寫到完美。也希望可以藉由這本書,把自己對於民法總則的感動分享給讀者,而幫助到困於考試的考生們。
三、致有夢成為法律人的讀者
生涯規劃面:
如果讀者是正在準備轉學考尚未經國考荼毒的考生,無論是法律系學生抑或是外系生,筆者都很誠摯的建議可以先想想:自己為什麼會想要成為法律人?是否對於法律有足夠的興趣?
筆者想說的是,縱使通過轉學考,絕對不會是個結束,反而是許許多多更加險峻的挑戰的開始。往後大大小小的考試(國考、研究所、公職人員……等)還有許多等著讀者們去面對,每一關都不好過,如果沒有堅定的興趣,絕對只是痛苦的開端與無限循環。
出了社會之後:
法律人無論立於什麼崗位,又往往必須面對社會上許多最激烈的價值衝突與判斷:
身為法官得判定人的生死、身為檢察官得決定是否將眼前的嫌疑人予以起訴、身為律師得思考是否不顧一切地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等。多數的時刻,所謂社會上的「是非對錯」,實際上都需要法律人的介入判斷,甚至是實質的發生影響力。
如果身為法律人沒有一個「說服得了自己」的價值觀與理念,面對這些衝突,又怎麼能處之泰然而不為所動?
法律人的定位:
此外,對於社會上大大小小的議題,站在法律人的角度,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過去一年,我們看到了318學運、關廠工人、國道收費員自救會、RCA工人團體訴訟……等。運用論述的專業,站在前線對抗失靈的國家機器與草菅人命的財閥,是法律人;而遇到了最受爭議的多元成家法案、死刑存廢、通姦除罪化的爭議,往往最不被理解而與多數民意站在對立面的,亦是法律人。
筆者想說的是,法律人有這樣論述的能力為後盾,其實可以為這個社會貢獻很多,千萬不要輕忽身為法律人所擁有的能力與影響力。筆者並不是要舉著公平正義的大旗揮舞,只是想提醒:如果確信自己要當一個法律人,當對於社會上的不公不義有無法忍受的地方時,請不要輕易低估自己。
儘管勇敢地發出不平之鳴,去追求自己所相信的公平正義吧。
學習法律的過程,筆者覺得每一步都很踏實,尤其在關注與參與前述的部分案子後,更加堅信法律是個有用的學科,是條值得走的路。希望讀者們也能在法律的領域裡發現這樣的感動,並且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
四、謝詞
感謝新保成出版社可以給我機會寫這本書,接受我的各種提議,以及幫我弄出精緻的排版;感謝爸媽容忍我奇怪的脾氣、讓我念了這麼久的大學,以及接受我執意帶回來養的三隻小貓咪;感謝劉倍、正欣學長、韋銘曾經在轉學考時給我大大的幫助;感謝良大每次面對我各種層面的問題,都給我許多良好的建議;感謝牛奶、丹丹、永楨、故主、威至時常揪我去好吃好玩的行程,可以說是忙碌生活裡的小確幸;感謝王晨幫我起個有趣的藝名以及時常分享一些離奇有趣的生活故事;感謝政大科智所的同學時常帶我花天酒地(誤),以及給我每週一個下午的快樂時光;也感謝所有關心過我的臺大法研所的同學、學長姊及法壘的好夥伴~
特別感謝過去轉學考的家教學生許曜丞,不僅僅是錯字還幫我認真校稿挑出法律論述上的瑕疵;特別感謝我的指導律師—陳憲政律師悉心的教導,賦予我很大的空間,讓我可以自由地發展兼顧律師職業與研究所學業,以及容許我在下班後繼續使用辦公室來寫這本書;最後,特別感謝點點,能在民法總則的課堂遇見妳,然後一路都有著妳的陪伴走到現在真是太棒了~
此次改版,可以說是誠意滿滿,且讓筆者娓娓道來~
除了如往例新增將近20題的新題目外(105、106年的新題目為主,司律、轉學考、書記官、高考三等行政類科、財稅行政皆有),還有以下的重要改變:
新增「專題」的單元:
針對同學們在自學時不容易理解且考試上重要的議題,筆者在此次改版中,增加了許多「專題」的單元,就這些重要的議題為詳細的說明,並且直接將專題所在處提示在本書的目錄當中,讓同學可以迅速的找到。
在各章節開頭新增「體系圖」:
相信體系圖對於各法律系的同學來說,並不陌生,為了幫助同學們可以更快建立各章節的體系感,所以筆者也在此次改版中從善如流地於各章節中增加了體系圖。
然而與一般教科書的體系圖不同之處在於,筆者所製作的體系圖是以考試取向為主,有考點的地方才會納入體系圖內,過於學理的內容則予以捨棄,希望可以藉此節省同學們的寶貴時間。
就複雜的題目中新增「法律關係圖」:
就法律科目的實例題講解,很多時候需要透過關係圖來輔助理解,以民法為例,通常老師們在黑板上講解時會將債權行為、處分行為一一畫出,藉此釐清當事人間複雜的法律關係,筆者過去也不斷思索如何將這樣的關係於書中呈現(因為製圖真的不容易阿)。
索性經過這幾年補習班上課以及實務辦案的歷練,終於克服了技術上的困難,讓筆者習得了以電腦繪製「法律關係圖」的技能,欣喜之餘立馬想到的是要放入本書中,於是便也加入了此次的改版內容中。
「法律關係圖」的新增,主要是針對本書中較為複雜的題目,希望可以透過關係圖的呈現,幫助同學解析個案中複雜的法律關係,有法律關係圖的題目,一樣會直接提示在本書的目錄當中(有圖解字樣,譬如(圖解)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行為能力綜合題【105律師(節錄)】/178,該題即有繪製法律關係圖加強說明),讓同學可以迅速的找到。
至於關係圖當中又有什麼小巧思,就有待同學們自己去發現囉 ~
至於法律關係圖的呈現方式簡單說明如下:
以【10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為例:「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贈與其汽車給乙,乙又將該車出賣給丙,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甲之輔助人丁不知甲乙間之法律行為,並嗣後得知甲受乙脅迫而贈與該車,丙明知甲受乙脅迫之事,但不知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試問:甲得否向丙請求返還該車?」其法律關係如下:
本書的法律關係圖大致會以類似上圖之方式呈現,符號的部分意義說明如下:
(○)指「未有瑕疵」或「有效」
譬如上題乙丙間所為債權行為,由於不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必要,故不因缺乏處分權而有瑕疵,其債權行為有效。
(×)指存有「無效」的瑕疵(絕對無效、相對無效)
譬如上題甲乙間所為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因輔助宣告而有行為能力之瑕疵,若丁拒絕承認,則其效力皆因此為無效。
(△)指「效力未定」(譬如無權處分、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契約行為)或者「得撤銷」(譬如錯誤、詐欺、脅迫)的瑕疵
譬如上題甲乙間所為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因受乙之脅迫,而具有得撤銷之瑕疵(同一瑕疵),故以(△)呈現 。
新增了兩頁的彩圖組成的筆者介紹(療癒專區?)、精美書籤,上面滿滿是筆者心愛的同居伴侶(??)的美照,希望可以幫助同學唸書唸累的時候充電一下~
(PS:不喜歡書籤的同學切勿丟棄!可以轉贈他人,或者送給隔壁心儀的對象當作定情之物?相信一般人是很難抗拒筆者家三貓的魅力的^^)
by苗星(施宇宸律師)
2017年10月9日
與小凡、黑點、小黑於自宅
序
繼本書「民法解題趣總則編」出版後已過了一年多,期間除了律師之本業外,亦接了一些補習班的講座及課程,且出版了筆者第二及第三本書—《民法爭點隨身書》、《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爭點隨身書》(與陸奢合著),這一年來,無論是實務抑或教學的工作,都給了筆者不少的啟發與成長。
針對本書的內容,有些同學在補習班遇到我的時候,會向我表達本書寫得不錯、帶來了什麼樣的幫助,不吝嗇的給予本書肯定;也有些同學,則是給了我一些意見、提醒我本書論述上的小瑕疵;無論何者,皆令我非常感激,也都是促使我繼續努力改版及編寫教材的動力。而同學們針對本書內容所反應的意見,也都相應的在本次改版中作了修正。
此次改版,一樣收錄了最新的題目,目的與第一版的本書特色說明一樣—希望同學可以藉此跟上各種考試的最新趨勢;題目的部分,一口氣新增了將近20題;觀念說明,亦增加及修正一些筆者覺得不足的地方,相較第一版,整體新增了將近50頁的篇幅,誠意滿滿。
此外,第二版的書,筆者除了原先的筆名外,亦加上了筆者的本名,以示負責。
最末,由衷希望本書可以帶給考生們幫助,祝福大家考試順利~
by苗星(施宇宸律師)
2016年10月,於政衡法律事務所
序
一、踏上旅程
因為六年前的一個偶然,讓我開啟了法律的學習之路。
經濟系大三那年,出於好奇,便選了法律系—陳聰富教授所開的民法總則課程。第一次踏進法學院上課時,那時還是以外系生的身分,抱著「來這裡看看」的心情而來,沒想到開始上課不久,就發現這個科目與自己的磁場是這麼樣地吻合,甚至成為了大學三年內第一堂從頭到尾上到完,沒有翹過的課程。
像中毒似的,順著這個擋不住的興趣,修完民法總則後繼續修債編總論一,債編總論一修完就修債編總論二,接著物權、身分法、憲法、行政法、刑法總則,法律系大一、大二的必修修了大半,彷彿忘記了自己還只是個外系的學生。
大三結束那年,我第一次這麼認真的思考我的興趣與未來。
幾番思索後,我確定了志向—我想當一名律師,想當一個法律人。
因為我熱愛這門學科富有邏輯的思考、也喜歡以溝通及有判准的解決問題方式;法律雖然未必使雙方皆獲得百分之百的滿足,但在這套明確又富有彈性的法律體系下,經過數個法律人的努力、溝通抑或攻防,所得到的答案往往離真理也不遠。
沒有和太多人討論。正確的來說,根本不太敢與別人多作討論,因為當把願望說出口時,所要面臨的質疑往往比自己想訴說的多出太多了。於是大三那年結束的暑假開始,當經濟系其他朋友跟同學在準備證照、公務員或研究所的考試,抑或為出國深造及就業作準備時,我自己偷偷地躲起來準備一年後的台大轉學考;甚至連家人都被我朦在谷底(報名時不填自家地址,准考證被寄到一個好朋友的家裡,只因為不想要被家裡的人發現)。
最終的結果,在四百多個人報名取九人的激烈競爭中,有幸脫穎而出,順利進入臺大法律系就讀,藉由學分的抵免直接提編三年級。接著在臺大法律系念了兩年畢業,在畢業那年考上律師,隔年考上研究所,到現在取得執業律師資格,正式開始執業。
事後說起來雖然輕描淡寫,但這一切實際上卻都是發生在無數個重複性很高的日子之後(無論大太陽或下雨天都得到自習室待到閉館的日子 ),說起來也並沒有跟一般的法律人有太大不同;是一段有點曲折與艱辛的旅程沒錯,卻也是每個法律人的必經之路。
二、對於民法總則的情有獨鍾
民法總則,是筆者人生中第一個接觸到的法律科目,它帶給了我不同的觀點看待這個社會所發生的問題,也是人生中第一次把一本厚厚的大學教科書全部翻閱了不止一遍 。 甚至因為對於民法總則的興趣,讓我堅定決心轉換跑道。
也因此,筆者對於民法總則一直存有特殊的情感,也更願意花時間鑽研在民法總則的問題上,所以當獲得這個機會可以撰寫這本關於民法總則的解題書時,筆者可以說是用盡自身的氣力及腦細胞,只希望可以把這本書寫到完美。也希望可以藉由這本書,把自己對於民法總則的感動分享給讀者,而幫助到困於考試的考生們。
三、致有夢成為法律人的讀者
生涯規劃面:
如果讀者是正在準備轉學考尚未經國考荼毒的考生,無論是法律系學生抑或是外系生,筆者都很誠摯的建議可以先想想:自己為什麼會想要成為法律人?是否對於法律有足夠的興趣?
筆者想說的是,縱使通過轉學考,絕對不會是個結束,反而是許許多多更加險峻的挑戰的開始。往後大大小小的考試(國考、研究所、公職人員……等)還有許多等著讀者們去面對,每一關都不好過,如果沒有堅定的興趣,絕對只是痛苦的開端與無限循環。
出了社會之後:
法律人無論立於什麼崗位,又往往必須面對社會上許多最激烈的價值衝突與判斷:
身為法官得判定人的生死、身為檢察官得決定是否將眼前的嫌疑人予以起訴、身為律師得思考是否不顧一切地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等。多數的時刻,所謂社會上的「是非對錯」,實際上都需要法律人的介入判斷,甚至是實質的發生影響力。
如果身為法律人沒有一個「說服得了自己」的價值觀與理念,面對這些衝突,又怎麼能處之泰然而不為所動?
法律人的定位:
此外,對於社會上大大小小的議題,站在法律人的角度,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過去一年,我們看到了318學運、關廠工人、國道收費員自救會、RCA工人團體訴訟……等。運用論述的專業,站在前線對抗失靈的國家機器與草菅人命的財閥,是法律人;而遇到了最受爭議的多元成家法案、死刑存廢、通姦除罪化的爭議,往往最不被理解而與多數民意站在對立面的,亦是法律人。
筆者想說的是,法律人有這樣論述的能力為後盾,其實可以為這個社會貢獻很多,千萬不要輕忽身為法律人所擁有的能力與影響力。筆者並不是要舉著公平正義的大旗揮舞,只是想提醒:如果確信自己要當一個法律人,當對於社會上的不公不義有無法忍受的地方時,請不要輕易低估自己。
儘管勇敢地發出不平之鳴,去追求自己所相信的公平正義吧。
學習法律的過程,筆者覺得每一步都很踏實,尤其在關注與參與前述的部分案子後,更加堅信法律是個有用的學科,是條值得走的路。希望讀者們也能在法律的領域裡發現這樣的感動,並且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
四、謝詞
感謝新保成出版社可以給我機會寫這本書,接受我的各種提議,以及幫我弄出精緻的排版;感謝爸媽容忍我奇怪的脾氣、讓我念了這麼久的大學,以及接受我執意帶回來養的三隻小貓咪;感謝劉倍、正欣學長、韋銘曾經在轉學考時給我大大的幫助;感謝良大每次面對我各種層面的問題,都給我許多良好的建議;感謝牛奶、丹丹、永楨、故主、威至時常揪我去好吃好玩的行程,可以說是忙碌生活裡的小確幸;感謝王晨幫我起個有趣的藝名以及時常分享一些離奇有趣的生活故事;感謝政大科智所的同學時常帶我花天酒地(誤),以及給我每週一個下午的快樂時光;也感謝所有關心過我的臺大法研所的同學、學長姊及法壘的好夥伴~
特別感謝過去轉學考的家教學生許曜丞,不僅僅是錯字還幫我認真校稿挑出法律論述上的瑕疵;特別感謝我的指導律師—陳憲政律師悉心的教導,賦予我很大的空間,讓我可以自由地發展兼顧律師職業與研究所學業,以及容許我在下班後繼續使用辦公室來寫這本書;最後,特別感謝點點,能在民法總則的課堂遇見妳,然後一路都有著妳的陪伴走到現在真是太棒了~
2015年5月,於政衡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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