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出版社的編輯擬把我在財新傳媒旗下期刊《新世紀》、《中國改革》以及《比較》上發表的雜文、隨筆、講演記錄等結集出版,在徵詢意見之際我毫不猶豫就答應了。等到彙編之後才發現,原稿中有些文章似乎不合時宜,有些已經收錄到其他文集,還有些主題和風格相去甚遠,結果只好改變初始策劃。
有一段時間我很猶豫,是否還有必要再出這麼一本文集?但出版方認為,這些思想的碎片對於把握中國法治化的進程還是有意義的。在長年合作的老朋友、資深編輯段宏慶君的指導下,經過編輯的辛勤爬梳、篩選以及排列,終於有了現在這樣的構成。對於他們的厚意、耐心以及敬業精神,我內心充滿了感動,在此謹表謝忱。
雖然收入本書的這些評論是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針對不同問題寫作的,長短不一,體裁各異,並沒有整體的安排,但是,基本的觀察視角和思路卻是貫通的、互補的。如果把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理解為一盤圍棋,對改革方而言,「表達自由」和「司法獨立」就是最重要的兩個棋眼。吊詭的是,在近些年社會變遷的過程中,這兩者之間卻發生了錯位和衝突,具體表現形態是圍繞司法的象徵性符號互動以及「輿論審判」。有幾篇文字就是專門分析司法與民意的關係在話語空間中的各種光怪陸離的投影。
我以為,造成這種奇妙格局的原因是中國特色的涵義之網無所不在,在有意無意之間把所有技術問題都轉化成價值問題,把所有簡單問題都轉化成複雜問題。為此,撥亂反正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返璞歸真,把價值問題技術化、把複雜問題簡單化。「怎樣推行交通的法治」及其他若干篇論稿,特別強調與「應然」、價值判斷不同的「調整」問題的重要性。法律之所以必要、之所以有權威,是因為任何社會都需要統一人們的行為規則以避免混亂,都需要一種能有效發揮調整功能的機制。
隨着經濟改革的深入,法治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並成為社會的基本共識。在這樣的背景下,筆者發表了一些從不同角度探討中國走向法治的路徑的稿件。「建設法治國家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及其他相關文稿,提出了如下一系列主張:政治體制轉型應該分兩步走(先法治、後民主);不妨以「預算審議」、「問責審計」、「司法審查」這樣的「三審制」為全面深化改革的操作槓桿,大力推動財稅改革、行政改革以及司法改革;有必要、也有可能採取財稅改革自下而上、司法改革自上而下的不同方式;應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限制權力運行的制度四維——刑法、稅法、侵權責任法、行政訴訟法;司法改革成功的關鍵是審判公開和讓律師充分發揮作用;地方人民代表應該積極行使提案權;重新定位中央政法委;賦予最高人民法院以憲法解釋權;在多元化社會,法治可以發揮新權威的作用,等等。其中着重分析了司法改革涉及的主要問題。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這本文集展示了在中國建構法治秩序的一些思考實驗。有些主張還不太成熟,希望聽到批評指教。有些論述前後作了調整,可以追蹤筆者的心路歷程。有些問題的思考還需要深化,在理論上和實踐中潛藏着很多創新的契機。我最終同意把相關文章結集出版,目的就在於拋磚引玉。但願這裏所坦露的拙見能激起讀者進一步探索的興趣,能促進不同觀點的交鋒,能有助於凝聚關於依憲執政、依法治國的共識。
是為序。
季衛東
2014年10月8日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