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萬種走法:一個小說家的步行人生

八百萬種走法:一個小說家的步行人生
定價:380
NT $ 90 ~ 522
 

內容簡介

你不必跑贏別人才能當贏家,只需要跑完。然後說,
不過是一場馬拉松!

  .說來奇妙,只要內心深處認為自己有潛力,你的目標就有可能實現。
  .據說,參加馬拉松就像生孩子,只要經過一段時間,成功忘記第一次有多恐怖,你就可以再來一次。
  .我不知道我能堅持多久,但話說回來,我也不知道我還能維持多久的心跳。只要可以,我就會繼續去走馬拉松。


  當代美國偵探小說大師卜洛克告訴你:
  跑步和寫作一樣,你只需要一步一步前進。

  你或許完全不認識他,但你熱愛跑步、馬拉松、競走,那麼你或許會想看看這位小說家如何在39歲(1977)的某天突然開始跑步,42歲開始參加競走馬拉松(同年寫出《八百萬種死法》);他曾經一年參加四十場賽事,而且從來不曾在抵達終點線前半途而廢,也曾中斷了比賽20多年才重拾參賽熱情,甚至在67歲時挑戰24小時耐力賽(並且遇到比他還振奮的參賽者,因為這小子才58歲)。

  你或許知道他是暢銷小說家、偵探小說大師,但你可能不知道他在寫一部部作品的同時,還參加過無數馬拉松賽,並且熱愛競走運動。

  你或許熟悉他筆下的無照私探馬修、殺手凱勒、雅賊柏尼和睡不著的間諜譚納,但你可能不知道他也曾和馬修一樣到教堂點蠟燭紀念離去的朋友、和凱勒一樣集過郵,曾和妻子琳恩一同去西班牙走過朝聖之路,旅途中意外在巴斯克鄉間某家旅店,看到電視上在播放電影《八百萬種死法》的配音版……

  這是小說家卜洛克迄今唯一自傳,也是一本最動人、深刻、幽默的步行歷險記。

  只有小說家能把充滿疼痛與疲憊的馬拉松,寫得這麼妙趣橫生!

  在創造出那些經典小說角色、成為紐約時報暢銷小說家之前,卜洛克是個步行者。

  小時候因為不會騎腳踏車,他總是從學校走路回家;大學時期他持續走路,直到有能力買第一輛車代步;成年以後,他開始跑馬拉松,直到他發現競走運動將成為他一生的熱愛(儘管有人不認為這是運動)。那時他已經花了大量時間在紐約行走漫步,然而最終競走讓他去到全國各地,從紐奧良到阿拉斯加安克拉治,比賽環境從炙熱無比到下著傾盆大雨。這一路上,他寫出一本本作品,讓他的名字在全世界推理迷中家喻戶曉。

  在這本動人、深刻且幽默的回憶錄中,卜洛克分享了他自身的故事:小時候參加的童子軍活動;中學時如何開始產生當作家的念頭;大學時為了繼續在紐約的文學經紀公司工作而休學;在結束一段戀情後,搭巴士在美國境內參加一個又一個馬拉松賽,並且從此讓走路、跑步與競走,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他以輕鬆幽默的筆調,回顧其生命各階段的片段事件,以及一次次挑戰自己身體極限的參賽,通過他的冒險旅程:24小時馬拉松、西班牙朝聖之路,讀者可以看到他生命中的困難與考驗,不安與成功,在疼痛、失望與挫敗中對賽事的堅持與毅力(雖然有時可能只是為了拿到主辦單位發的T恤),認識到之前所不知道的小說家卜洛克,同時發現跑步與競走運動迷人也磨人之處。

名人推薦

  臥斧(文字工作者)、張國立(作家)   專文推薦

  王麗雅(健美名模)、冬陽(推理評論人)、甘思元(力格運動健護中心創辦人)、李維菁(作家)、個人意見(知名部落客)、陳彥博(極地超級馬拉松運動員)、陳雪(小說家)、劉梓潔(作家)、魏華萱(節目主持人)   齊聲推薦

  (依姓名筆畫排序)

媒體評論

  卜洛克這本回憶錄,足以配上他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完賽成果。――Buffalo News

  卜洛克的回憶集兼有沉思與逗趣,讀來充滿驚喜。――Booklist

  有趣的故事……這是一本漫遊逍遙的回憶錄,其中並不是缺乏想像力的徒步。――Kirkus Reviews

  毫不做作的認真,即刻的滑稽,必能讓人愉快。――Mystery Scene

  身為最棒的小說家之一,卜洛克投身跑步的節奏,他以私人眼光交出的這部作品,讓人耳目一新且印象深刻。――The Wall Street Journal

  一位優秀的說書人……卜洛克對生活的痛苦與快樂帶有自覺,這種天分並不是每位作者都擁有的。――San Antonio Express-News

  卜洛克不曾如此優秀過。――New York Daily News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知名的推理小說大師,他是一位創作力旺盛的作家,創作近60年來,著有超過五十本小說、多部短篇小說及非小說。他獲獎無數,曾榮獲10次夏姆斯獎、7次愛倫坡獎、4次安東尼獎、2次馬爾他之鷹獎,以及尼洛.伍爾夫協會獎和菲力普.馬羅獎;1994年獲得愛倫坡終身大師獎,2002年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4年獲得英國犯罪作家協會的鑽石匕首獎,2005年獲得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的終身成就獎;此外還有法、德、日等國所頒發的推理大獎。

  他筆下著名的小說首推私家偵探馬修.史卡德系列,曾兩度改編成電影;以柏尼.羅登拔為主角的雅賊系列、殺手凱勒系列,與睡不著覺的密探伊凡.譚納系列(以上均為臉譜出版),也都是他膾炙人口的作品。除了犯罪小說之外,他另著有《卜洛克的小說學堂》(臉譜)、《小說的八百萬種寫法:不要從頭開始寫、從別人對話偷靈感,卜洛克的小說寫作課》(麥田),暢談自己豐富的寫作經驗。本書則他迄今唯一的回憶錄。

  卜洛克大半輩子都定居在紐約市內,創作也多以紐約為背景,有「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他不只是個道地的紐約人,也是個充滿熱情的全球旅行家。

譯者簡介

祁怡瑋


  英國格拉斯哥大學創意寫作碩士,曾任職於學校、出版社,現從事中英文筆譯工作。
 

目錄

楔子  如果我沒記錯……
就我而言,我發現要完成這本書,唯一的辦法便是任由它的每一個字都盡情自我耽溺。可以確定的是,這本書是我身為一名步行者的經驗紀錄;而這書本身如果是位步行者,那它就會是一位晃遊者及漫步者,並不急於衝到終點線,而且隨時可能踏上一條看起來很迷人的岔路。

第一部  我不會騎腳踏車,但我天殺的會走路。……而且我要當作家
在三年級的英文課,學期初的一份作業使得我從垃圾清運工開始,一一細數我的生涯願景。我寫得很高興。我用輕鬆詼諧的筆調去寫,最後還寫說這一切的結論是,回顧一下我寫的東西,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那就是我絕對不會成為一位作家。
在這篇作文下方,梅.潔普桑老師寫道:「這我可不確定!」
於是,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在讀到她的評語之前,我從未有意識地產生過一絲要當作家的念頭。
一旦有了這種念頭,我就不曾認真考慮要做其他事情了。
我告訴每一個問我的人:我要當作家。「喔,所以你要當記者。」「喔,你要到報社工作。」他們說。
不。我要當「作家」。

第二部  去跑馬拉松。成為一個馬拉松跑者
秋天,我寫了一部長篇小說叫《八百萬種死法》。我結束一段感情,短暫空白一陣子,又投入另一段感情。我來回歐洲兩次,搭了一連串西行的長途客運車,再從洛杉磯飛回家。整體而言,那是頗為忙碌的一年。但當我回顧那段時間,在我看來,我似乎都在比賽。
一九八一年,我參加了四十場比賽,包括五場馬拉松,總計是三百七十四點五英里路。

第三部  祕訣就是留在場上。祕訣就是繼續前進
我往往突然一頭熱,但卻只有三分鐘熱度。我一股腦栽進去,事情自然發展下去,接著有一天,我就不再感興趣了。這種人格特質或許很令人懊惱,有時我也確實覺得懊惱,但我似乎就是這個樣子。
畢竟,很久很久以前,我曾是一位跑步和競走選手,訓練起來不屈不撓,也對參加比賽充滿狂熱。接著,我停了。後來又懷著一樣的熱情和執著,及時重新回到這項運動的懷抱。如果熱情冷卻了,我可以停下來,等到對的時候,我可以再開始。
喔,真的嗎?再停個二十五年,我就會是在九十四歲時綁上索康尼的鞋帶。我猜好消息是我會在我那個年齡組大獲全勝,如果我還記得怎麼走路的話。
 

內容連載

楔子    

如果我沒記錯……

我已經當了五十年的職業作家,除了四本寫作指導書,基本上我所寫的一切都是小說。(我確實以筆名發表過幾本疑似不是小說的著作,它們表面上是精神分析案例研究,但內容完全是杜撰的,實屬披著羊皮的小說。)

所以,對我而言,這是一次全新的出發。在接下來的篇幅當中,我所寫的一切都是原汁原味忠於事實。我知道這對回憶錄來說已不再是必要條件,有些回憶錄作家顯然會放任自己的想像力去改造現實,但當我想要發揮想像力時,我就會坐下來寫一本小說。在我看來,一本回憶錄的內容就該是作者所記得的事實。

顯然,不是每個人都在乎這一點。儘管歐普拉.溫芙蕾(Oprah Winfrey)和我深有同感,但當我表達我對其中一位這種想像派回憶錄作家的不以為然時,我女兒艾咪(Amy)不能理解我何以如此激動,她說:「或許他捏造了一些片段,但我必須要說,我覺得還滿有意思的。」

好吧。至於那個希特勒呢?你想怎麼說他都可以,但這傢伙是個超殺的舞棍。

所以,我謹守我的記憶,並且避免做任何改造。我父親沒辦法不誇大其辭地去說一個故事。他一心只想讓故事顯得更動人。這一點老是困擾我,而我總是反其道而行,堅守字面真相的界線。

盡我所能忠實呈現。

你也知道,記憶是個狡猾的亞拿尼亞 。我深深懷疑那些陳年舊案──歷經數十年後,在某位厲害的催眠師協助之下,喚醒無意識的記憶,從而提出童年時期受到虐待的控訴。我發現,就連有意識的記憶都是個過度配合的目擊者,迫不及待要告訴你你想聽到的說法。從潛意識裡硬拖出來的東西能有幾分可信?(何況同樣的治療師老是從一個個客戶腦子裡挖出諸如此類的記憶,豈不是很不尋常?)

有時候,我的記憶是個騙子。有時候,它純粹只是怠忽職守。我無意全心相信它,但如果我要寫自己早年的日子,卻又必須仰賴它,否則我還能徵詢誰呢?

舉例而言,我要說一九四九年跟兩個朋友傑瑞.卡普和瑞特.戈柏一起走路的故事。我至少還滿確定是這兩位與我同行。我記得的是這個樣子。

我不能問瑞特。他走了,死於癌症,而且都死十多年了。我可以問傑瑞,我們還是朋友,但他記得嗎?就算他記得好了,他的記憶憑什麼比我的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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