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納撒尼爾.霍桑 Nathaniel Hawthorne
美國浪漫主義小說家。出生於美國麻薩諸塞州薩勒姆鎮(Salem, Massachusetts),當地曾於1692年發生薩勒姆女巫審判案,而霍桑的祖先是這場驅巫案的三名法官之一。據說為了驅除受害者對霍桑姓氏降下的詛咒,霍桑在二十三歲時(1827年),在家族姓氏的拼寫中增添了一個字母──W。
霍桑來自新英格蘭地區沒落的貴族世家,世代皆為虔誠的清教徒。他的父親是一名船長,1808年死於黃熱病,他的母親帶著霍桑手足三人投奔娘家。九歲時,霍桑因意外而跛足,度過了兩年拄杖養傷的歲月。
1821年,進入大學(Bowdoin College)念書。1825年,回到薩勒姆鎮,開始長達十二的的隱居生活,蟄居於自稱為「貓頭鷹巢穴」的房間裡。嗜讀薩勒姆鎮的古老巫術時代的歷史。
1828年,匿名出版小說《范蕭》(Fanshawe)將未出售的小說付之一炬,轉而潛心創作短篇小說,。1839年至1841年,擔任波士頓海關督察的職務。1841年,用存款取得超驗主義者的布魯克農場會員身分。1842年,與索菲亞.皮博迪(Sophia Peabody)結褵,居住於「古屋」(The Old Manse)。1852年移居康科德的「The
Wayside」,與鄰居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結交,期間不斷創作短篇小說。1850年,出版《紅字》(The Scarlet Letter),從此聲名大噪。之後又出版了長篇小說《七角樓》(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1851)、《福谷傳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 1852)、《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 1860),童話《奇妙故事》(A Wonder-Book for Boys and Girls, 1852)、《纏繞樹林的故事》(Tanglewood Tales),傳記《富蘭克林傳》(The Life of Franklin Pierce, 1852)。
他一生共寫下一百多篇短篇小說,將多數作品分別收入《重講一篇的故事》(Twice-Told Tales, 1837/1851)、《古宅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 1846/1854)、《雪影》(The Snow-Image, and Other Twice-Told Tales, 1852)。
1864年5月,旅途中於睡夢中逝世。五天後安葬於康考德的睡谷墓園(Sleepy Hollow Cemetery),墓碑是一塊簡樸的石頭,僅刻著他的姓氏:Hawthorne。
譯者簡介
賈士蘅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學士、考古人類學系碩士、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系及藝術史系博士班肄業、威斯康辛大學中文系博士班肄業。現從事自由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