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與春嬌(電影小說)

志明與春嬌(電影小說)
定價:300
NT $ 130 ~ 252
  • 作者:彭浩翔張優優陸以心
  • 出版社:凱特文化
  • 出版日期:2015-01-2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5882884
  • ISBN13:9789865882884
  • 裝訂:平裝 / 276頁 / 13.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時間依循煙霧飄散於空中,
戒不掉的是彼此叼煙的姿態;
城市的輪廓在下一秒模糊,
愛情的面目卻才清晰起來……

  ★每一個世代都有自己的志明與春嬌!香港鬼才導演—彭浩翔之電影代表作,改編小說台灣首發!

  ★《志明與春嬌》《春嬌與志明》曾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編劇」「最佳女主角」與港台多項大獎提名,媒體一致好評,全港口碑瘋傳!

  ★余文樂(張志明)、楊千嬅(余春嬌)、隋棠、謝依霖(Hold住姐)—齊聲推薦

  ★電影獎項紀錄:《志明與春嬌》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編劇」、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推薦電影」、華語傳媒電影大獎「觀眾票選最受矚目女演員」與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最佳電影」、「最佳男女演員」、「最佳編劇」等提名,以及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入圍。

  《春嬌與志明》獲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與「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提名。

  ★電影國際評論:映像獨特,粗口尖辣。—紐約時報/浪漫與怪趣兼具的電影!充滿現代生活氣味。—洛杉磯時報/在輕鬆的結構和劇情張力中,演員表現極度自然。—Variety/令人興奮跳脫的品質,令人想起法國新浪潮的佳作。—Slant Magazine/罕有能牽動觀眾情緒,又笑料不斷的大眾化喜劇。—Time Out

  2007年1月1日開始,香港實施室內全面禁煙之後,煙民被迫從辦公室走至後巷抽煙。自此,不同背景與職業的吸煙族,讓狹窄的後巷形如社交新區,其中──張志明與余春嬌,亦在此邂逅,一段捉摸不定、曖昧難測的戀愛關係,由燃點香煙的瞬間中展開。日日夜夜,愛情的狀態在煙霧中滋生或消散,彼此情意於城市間擺盪,兩人的關係忽近忽遠、既遠而近,直到整座城市充滿了記憶……

  故事從一根煙點燃,那時起,志明與春嬌是每一個男女的縮影,我們從兩人身上多少看見了部分自己,或被重新提及的曾所隱瞞的自己。愛情裡,永遠有續篇,亦永遠無可完結,在愛裡的每個人都一樣平等、一樣無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彭浩翔 Pang Ho-cheung/故事原創


  身兼作家、編劇、製片人、導演、演員、主持、書籍編輯、攝影師及裝置藝術家等多重身份的跨媒體創作人。

  彭祖籍廣東番禺,1973年9月22日生於香港觀塘。5歲時,因被修讀兒童心理學的母親懷疑其患有輕度智障,欲送進特殊小學,卻於智力測驗中,被醫生證實為智商達135分之資優兒童。

  惜彭從小學業成績差強人意,中學更五度轉校,屢屢蹺課,並從影院後門潛入看電影。年少時視荷里活B級驚慄片為世上最偉大電影,因當中血腥恐怖、黑色幽默、動作及軟性色情等各元素一應俱全。彭自小對繪畫和表演充滿興趣,11歲起即與兄長用攝錄機自導自演槍戰片,更插入周潤發之電影片段,與他大演對手戲。

  1991年,彭中學會考只得兩科合格,向父親提出打算當電影導演,卻被其父勸他去學冷氣維修。彭曾當過信差、酒店房間清潔、卡拉OK雜工、兒童畫導師、醫院兒科病房表演魔術及穿戲服在仿古酒樓作侍應等各類型工作,同時亦兼職於報刊撰寫小說及影評。1993年赴台灣入讀僑生先修班,數月後輟學回港,隨即加入香港亞洲電視,擔任綜藝節目編劇,偶爾參與演出,並開始各類媒體工作。2001年執導其首部電影《買兇拍人》。

  彭電影及文字創作繁多,於本地及國際屢獲殊榮。其個人在電影上曾獲香港金像獎最佳新導演及最佳編劇、香港最佳電影首作獎、葡萄牙波圖影展最佳亞洲電影、曼谷世界影展最佳電影、納沙泰爾國際幻想電影節最佳瘋狂電影獎及富川奇幻電影節最佳亞洲電影獎等。執導電影作品包括《買兇拍人》、《大丈夫》、《公主復仇記》、《AV》、《伊莎貝拉》、《出埃及記》、《志明與春嬌》、《維多利亞壹號》、《春嬌與志明》、《低俗喜劇》、《香港仔》及《撒嬌女人最好命》等。

  彭亦活躍寫作,文字散見香港及內地媒體,曾獲釜山PPP獎及台灣時報文學獎。於中港台兩岸三地出版著作數十部;同時彭亦積極參與各類型文字創作,如擔任編輯出版有關網民文革口述回憶錄《碎碎唸》;亦與插畫家b.wing合作繪本小說《伊巴謙的一天》。

  本書為其自十七歲起,二十多年來創作的短篇小說、散文、集文及信札之結集。彭目前定居於香港與北京兩地。

張優優/小說改編

  張優優,一九八○年代生於北京,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做過報紙副刊記者、出版社文學編輯、時裝雜誌編輯。現與一白貓匿居北京,寫劇本,寫小說。

陸以心/小說改編

  陸以心,生於香港,曾居臺灣,現居北京。從事電影編劇前,曾當私家偵探。電影作品包括《撒嬌女人最好命》(合編)、《春嬌與志明》(合編)、《低俗喜劇》(合編)及《飛虎出征》。憑藉《春嬌與志明》及《低俗喜劇》,兩度提名第三十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編劇獎,亦憑《低俗喜劇》獲香港電影編劇家協會2012年度推薦劇本獎。
 



戀戀雙城入骨相思

  
  我不是煙民,想到這故事,源於有天和朋友午飯後,打算到他公司坐會聊天,在大堂等升降機時,看到他跟一起等候的多名女生打招呼。我驚訝她們都不在他公司上班,也不屬他辦公室的樓層,幹嘛他都認識她們?朋友告訴我,那是由於香港實施了室內全面禁煙法例,讓附近煙民都聚到大廈旁的小巷內,結果,一直沒機會認識的人,都因煙結緣。
  
  聽後頓時氣憤難平,難道因為我注重健康,就得錯過這些泡妞……噢,社交的機會嗎?為此,我開始留意街頭煙民的生態。有時候朋友要外出抽煙,我就跟他們一起跑到小巷,甚至公司大廈的後樓梯,每當保安員(衛生督察)經過,大家趕忙走避時,我多少也染上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自覺地與他們一樣緊張起來。
  
  於是我想把街頭煙民的故事拍出來。但一開始根本還沒想到些甚麼具體故事,直至有天為《維多利亞壹號》找場景時,於中環一條後巷裡,看到一個寂寞的化妝小姐獨個兒抽著煙。故事,就從這位化妝小姐開始。
  
  喜歡五月天的《志明與春嬌》,因為這歌,過去一直想到淡水,可惜至今還沒去過。也一直想以此名字去發展一個故事,本想把歌也放到影片中,但大概我不是煙民的關係,所以沒有留意到在這電影的拍攝過程中,花在香煙上的支出,遠遠高於我預計,拍攝到一半,買煙的錢花得太凶,結果沒錢買下這首歌的版權。
  
  故事中不少細節均是來自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有些是道聽途說,算個都市傳說大雜燴。像開場的車尾廂故事,是曾任職輔警(香港輔助警察隊)的父親告訴我,他的一個同僚之真實經歷,聽說多年前香港報章也有報道;試紅酒事件是從朋友那裡聽回來,而對方不是個老外啦(多少得有點修改嘛);華富邨UFO事件從小就聽過,多年來香港也有不少報導,還聽過朋友言之鑿鑿地說,他父親就是當年在華富邨看到UFO的其中一位目擊證人;Brenda事件乃太太身邊朋友的一次真實經歷。
  
  「六個六」是我太太一位朋友在便利店裡發生的事。記得當楊千嬅讀到劇本時,馬上就問︰你認識誰誰誰的嗎?原來,那是她和我太太之間的一位共同朋友。
  
  那個「痛不痛」短訊,說來慚愧,是我年輕時偷看當時女友傳呼機而發現的一句留言。當然,直到今日我還沒弄清楚,那個傳短訊的男生,到底幹啥弄得她如此痛,不知道。但這樣一句留言,讓當時的我多晚失眠。
  
  「事情不用一個晚上做完」是從一個女生那裡聽來的;把乾冰倒進坐廁內,則是我在家中玩了近十年的小玩意,對於終有機會將之搬到大銀幕上,跟大家分享,實在榮幸和興奮。
  
  這部電影的製作,開始得有點匆忙,前期籌備和撰寫劇本是一併開始,為了趕及進度,中途找來原本我打算監製的另一計劃之年青編劇麥曦茵幫忙。感謝阿茵的參與,並貢獻了不少好點子,特別是她前男友那個「in55!w!」短訊。
  
  本以為故事就此完結。但在二零一零年中,我無意間打開為戲中女角余春嬌所設的郵箱,發現內裡都是觀眾寫來的電郵,可不是寫給演員楊千嬅,而是寫給片中的余春嬌。大家明知是個虛擬角色,但這段感情卻獲得大家的共鳴與認同。
  
  我為此感動不已,於是決定構思他們往後的發展。碰巧二零一一年我和太太移居北京工作,由於這兩個角色,本來就是延伸自我和太太的經歷和故事,因此在構思《春嬌與志明》時,自然地就想把他們放到北京。
  
  這是個嶄新體驗,時光荏苒,港產片與香港這城市命運相連,無法再獨善其身,必須融入中國市場,因此在堅持香港核心價值與信念之同時,也要不停地調整自我定位與思維。對我來說,張志明與余春嬌不只是個故事角色,反而更像個時代記錄。
  
  拍攝這部電影的整個過程都很輕鬆迅速,說實在,大家對本片的鍾愛程度,著實有點超乎我個人預期。
  
  很高興台灣凱特文化出版社,決定把這兩個電影的小說結集成一本出版。感謝經常煙不離手的美少女張優優,在影片完成後參與創作此書的前半部,即有關《志明與春嬌》之內容。而《春嬌與志明》的部分,則由該片的另一編劇陸以心負責執筆,她為《春嬌與志明》付出了整整兩年時間,從原來我告訴她在北京短住五個星期寫劇本,到後來她直接移居北京,這個故事都成為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她們兩人不單延伸了一些我原本想過,但沒有拍出來的意念,還加進了許多她們自己的創意,讓故事不單單淪為純粹宣傳電影的衍生產品。
  
  但這未嘗不是好事,因為我更希望此書能夠獨立地表現出這故事的趣味,它既算是《志明與春嬌》和《春嬌與志明》的電影小說,但同時也可作為一個獨立故事。那是屬於志明、春嬌、街頭煙民,甚至所有當代年青人之兒女私情全紀錄。但願這小說會有讓你燃起愛火的欲望,於街頭巷尾,跟命中註定的志明或春嬌有次奇情偶遇。
  
  曾經有網友問,張志明和余春嬌之間到底會是一段怎麼樣的感情關係。為這,我思索良久,直到有晚,我寫下這條短微博,闡述了他們的感情︰
  
  我們相愛,我們糾纏。我們分開,我們再賤。你說,有些事,不用一晚全做完。但很想告訴你,有些事,這晚錯過就不再。那怕天地蒼茫,就你能完整我。如果這是個故事,到此,該敬個酒,相忘於江湖。
  
  深夜再重讀這條微博,不禁潸然淚下。我發現,我創作,不為賺錢,不為娛樂世人,只為自療和挽救自身免於崩潰。
  
  
 

內容連載

1.春嬌

「每個女孩開始抽煙都有個愚蠢的原因。」大學二年級時,一個連堂的法文課課間,我躲到邵逸夫夫人樓的天台上抽煙,被那個在南越長大、巴黎讀書的法文老師撞見。我下意識把夾著煙的手背到身後,摒住呼吸。他卻也點上一支煙,對我說了這句話。

我尷尬地咧嘴笑了笑,憋在嘴裡的煙從牙縫裡飄了出來。我儘量不讓煙從鼻孔裡冒出來,不知道從哪兒聽來的,女孩從鼻孔裡噴出煙來很不雅觀,顯得沒有教養,也不知道法國人是不是也有這規矩。不過我覺得,老師的話還真是有道理,至少我開始抽煙的原因有點蠢。

一年級快結束時,我喜歡上書院足球隊的右前衛,他有時穿貝克漢在曼聯的7號隊服,抽白色和金色相間的萬寶路。於是,我也開始學著故作鎮定地跟便利店的店員說:「一包『純萬』,謝謝。」當他發現我其實不過是把煙吸進嘴裡再直接吐出來時,笑我說「你這樣真是暴殄天物啊」。那晚他教會我如何把煙吸入肺,我至今記得當時眼前的景象,草坪碧綠,跑道猩紅,球場的探照燈晃得我頭暈目眩,彷彿教我抽煙的是貝克漢本人。

抽煙也是會醉的。那晚之後,我一直沉浸在宿醉般的愉快和疲倦中。因為手上夾著的那支煙,我認為我和他建立了一種比別人更親密的關係,締結了某種心照不宣的契約。後來的事實證明,這種關係的確不同於旁人。不久後他把他的驚天消息第一個告訴了我——他要戒煙,因為他喜歡上了一個商學院的女生,而這個幸運的女孩最討厭別人抽煙。我的酒就這樣醒了。

那個夏天讓人格外難忘。真正的夏天還沒開始,我的小腿就被球場草皮裡豢養的蚊子咬滿了包,留下的疤不單讓我整個夏天都不能穿裙子,那種又癢又疼的感覺還不斷地往心裡鑽。接下來的法國世界杯,在我暗中不懈的詛咒下,英格蘭因為當時還年輕的貝克漢犯的一個愚蠢錯誤,慘遭阿根廷淘汰,他本人也遭到千夫所指。而我永遠穿著長褲頽然抽煙、夜夜盯著宿舍lobby的電視屏幕暗暗發狠的樣子,竟然引來學校同志文化小組組員的熱情招募。無奈苦笑中,我的疼痛終於才有所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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