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預知死亡

惡魔預知死亡
定價:400
NT $ 288 ~ 360
  •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 原文作者:Lawrence Block
  • 出版社:臉譜
  • 出版日期:2014-12-04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2353325
  • ISBN13:9789862353325
  • 裝訂:平裝 / 400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律師街頭橫死,遊民亂槍殺人,
  四枚彈殼坐實了刻板印象,打造了鐵一般的真相,
  然而,緊跟著一線蛛絲馬跡的追查腳步,
  竟然讓事實剎那間天翻地轉──

  國際知名導演王家衛想拍卜洛克的電影
  影帝梁朝偉當導演最想拍的也是偵探史卡德的故事
  朱天心x朱天文x李維菁x侯孝賢x唐諾x張大春x張國立x陳雪
  傅月庵x詹仁雄x劉梓潔x駱以軍x顏忠賢x史蒂芬.金x麥可.康納利……
  知名作家和導演,齊聲推薦
  愛倫坡終身大師獎得主、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卜洛克
  廣受全球萬千書迷喜愛的馬修.史卡德系列全新修訂版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最殘酷的月份,終會過去,
  只要你捱得過──
  新婚妻子親眼見到丈夫被人亂槍射死,
  癲狂的街友哥哥至終成了社會毒瘤,
  癌末的前女友苦求臨終的解脫,
  身邊的她雖近在眼前,恐懼卻吞沒一切行動的可能,
  活在沒有愛的世界,這一切都只是生之折磨──

  知名律師格藍.郝士蒙被人槍殺在夜暗的紐約街頭,而警方找到的凶手,是一名終日遊晃街頭、精神有問題的遊民。頓時,紐約引起了一陣恐慌,議論不斷……

  然而,嫌犯的弟弟不相信受到越戰刺激的哥哥會是凶手,決定委託馬修.史卡德協助找出真正的凶手。

  格藍.郝士蒙的遺孀麗莎在家中發現一個小型保險箱,密碼正是她和先生的結婚紀念日日期,裡頭放著一綑綑的百元大鈔……可是這筆鉅款的來源,麗莎完全不知情。一個白手起家的律師不太可能存到這筆錢,格藍.郝士蒙的背後到底隱藏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是這些隱藏的故事釀成了殺機嗎?

  除了案件的抽絲剝繭之外,史卡德的心思也牽繫著一段段難以割捨的感情:珍.肯恩、麗莎.郝士蒙以及伊蓮.馬岱,這些特別的女子,豐富了史卡德的偵探生涯,卻也讓他心緒紛亂難解。
  
  隨著線索密碼一個個被解開,案情也露出了曙光,究竟凶手是誰?然而,隨著事件塵埃落定,又會是哪一位幸運女子最終能與史卡德並肩同行?

  我害怕事情會失敗,因為這總是發生。
  我害怕會有可悲的結尾,因為這總是發生。
  而我最害怕的是,在所有可以說可以做的事都說了做了之後,結果都是我的錯。
  因為在我內心深處,在我骨血深處,我相信永遠都是我的錯。——史卡德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相關著作
  《一長串的死者》
  《八百萬種死法》
  《刀鋒之先》
  《到墳場的車票》
  《向邪惡追索》
  《在死亡之中》
  《屠宰場之舞》
  《死亡的渴望》
  《每個人都死了》
  《烈酒一滴》
  《父之罪》
  《繁花將盡》
  《行過死蔭之地【《鐵血神探》電影原著小說】》
  《謀殺與創造之時》
  《酒店關門之後》
  《黑名單》
  《黑暗之刺》
 



關於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導讀

不自由.毋寧逃
唐諾


  紐約的文化結構也像它的城市結構一樣處處都有些空洞,如果你想在這面鏡子後面發現那些引人入勝、近於幻境的平地,那你只要選擇其中的一個空洞,然後滑進去就能如願以償了,就像愛麗絲那樣。

——李維史陀

  名導演荷索拍《吸血鬼》(Nosferatu: The Vampyre)是在荷蘭一個名為戴爾夫特的小城,我去過那裡,和紐約不同,是一個典型的荷蘭式乾淨美好小城——據荷蘭人告訴我,他們收拾家務的標準是:屋外的人可從屋前落地窗視野無礙的直接穿透過屋後的落地窗——然而,你坐在戴爾夫特暖暖的遮陽篷底下喝咖啡,看著日光底下無新事的明亮街景和活動的人們,你仍會想到電影中受傷的卓久勒伯爵幻化成蝙蝠,跌跌撞撞飛入永恆黑夜之中的悲涼畫面。

  你很清楚他還是不會死,因為這樣才更悲傷。

  卓久勒伯爵(我不喜歡近年來台灣把Dracula改譯成德古拉,怎麼看都像個嗜吃巧克力糖的貴族胖子),據說他是背叛了神,遂遭到永遠不死的詛咒——永生原來是詛咒嗎?

  非常可能是。尤其如果我們年紀稍大些,且因此經歷過較多次的死亡的話,我們極可能發現,死亡的威嚇主要來自於恐懼,某種走入黑暗甬道的未知恐懼,而倒不是代表痛苦本身;相反的,在某種特別的情境之下,痛苦往往不是因為死亡,而是「不能死」——傅柯在他《規訓與懲罰》一書中談酷刑,指出酷刑其實是一種「延遲死亡」的精密技術,劊子手以豐富的經驗和精確的計算,巧妙避開死亡以求犯人痛苦極大化的藝術。

  當然,優雅有氣度的卓久勒一般而書只存在影片、書本和幻想之中,而酷刑,正如傅柯指出的,已退縮到歷史的陰暗角落裡。但如果我們不拘泥於狹窄的字面意義,換個角度來問:是不是有什麼我們真心喜歡,或甚至於,我們真心愛戀的事物,注定會不等我們先一步離去?如果我們預先曉得了這個必然性,我們還願意、還敢、還能去喜歡去愛嗎?

  如此,我們便把這麻煩拉回到舉目所及的日常經驗之中了,發現我們雖然活於二十世紀末除魅待盡的時代,身為生也有涯的人類,但往往仍不能免於類似卓久勒伯爵的悲傷處境。舉個稍為不倫不類的例子好了:就我個人所知,很多人之所以不願養狗養貓養寵物,便基於如此的理由,相對於人類,它們的自然壽命短多了,我們得扮演那個一一送走他們的卓久勒伯爵。

  這一次卜洛克的《惡魔預知死亡》,其實是馬修.史卡德先生(對我們讀者來說,他也等於是個不死之人)的愛情故事,從艾略特的名詩〈荒原〉開始,此詩的第一節題為「死人的殯葬」:

  四月是最殘酷的月份,迸生長
  紫丁香,從死沉沉的地土,雜混著
  記憶和欲望,鼓動著
  呆鈍的根鬚,以春天的雨。

  ◆駐市偵探

  美國革命後的冷硬私探派強調寫實,因此,在探案中往往呈現著一時一地的特殊風情,而他們筆下的窮偵探,偶爾或因案情需要,也會浪費金錢跑其他城市,但大體上,他們生於斯,長於斯,追索犯罪貼補家用於斯,不能像古典派神採那樣有全國性、國際性乃至於地球公民的身分,比方說,艾勒里.昆恩筆下的艾勒里.昆恩,雖家居紐約,但辦案遍及全美各地;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大鬍子白羅,甚至管到埃及、瑞士和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等別人的國家去。

  冷硬派的安土重遷,久而久之,便形成偵探小說地圖上的群雄割據。許多幸運(或不幸,因為代表犯罪較多)的城市,遂有了代表性的「駐市偵探」,比方說,L.A.有錢德勒的菲力普.馬羅鐵拳鎮撫,即使後來者優秀如蘇.格蕾芙頓的肯西.梅爾紅(國內小知堂出版社翻譯成金絲.梅芳,我個人極不喜歡這譯名,總覺得不像書中這位堅定獨立卻溫暖的單身女私探,倒像流落高雄跳豔舞的年華老去金絲貓洋妞,這不能不說是我對小知堂尊敬之餘的小小遺憾)亦只能居於次席;同理,舊金山當然仍是達許.漢密特的冷酷山姆.史貝德;東岸的豆子城波士頓則是羅勃.派克筆下的馬羅繼承人硬漢史賓賽;芝加哥這個會打籃球但治安狀態一直不佳的大城,則有莎拉.派瑞斯基的女權代表偵探維艾.華沙斯基;而遙遙南方亞歷桑那接壤猶他邊界的印第安保留區,也有兩代印第安追蹤專家喬.利風副隊長和警員吉米.契,在東尼.席勒曼筆下捍衛他們家園的寧靜,努力不讓白人世界的謀殺案污染他們族人的最後生存之地。

  至於最宜於謀殺的大紐約市,當然是我們這位愛走路的罪惡行吟詩人馬修.史卡德先生。

  這些偵探即便沒真為當地公民和市警局逮過任何一名真實罪犯,但他們的信用和威望還是能穿透白紙黑字,泛溢到現實人生來,比方說,你到倫敦貝格街站下了地鐵,舉目所及,每片牆上瓷磚全印著福爾摩斯頭戴獵帽,嘴咬菸斗,高聳鷹勾鼻為註記的著名側臉剪影;國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說他有一回去波士頓,瞥見一家名為「史賓賽」的書店,當下他就毫不猶豫的放心走進去。在波士頓,會叫史賓賽的書店,不是推理小說專賣店還會是什麼?難道還會有人以為是那個錯讀達爾文進化論、如今除非罵他否則再沒人會想起他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史賓賽?

  ◆紐約.一九四一

  著名的人類學家李維史陀曾寫過一篇短文記敍他一九四一年對紐約的看法,文章的末段如此寫著:

  當然,我們感到這一切遺跡正受到群體文化(mass culture)的攻擊,而且幾乎要被這種文化所粉碎並掩埋——這種群體文化在美國已經達到高度發展,用不了幾十年,它也會到達歐洲。紐約在我們眼前列出了一張處方表,多虧這張表格,在一個日益咄咄逼人、日益喪失人性的社會裡,那些發現這種社會完全不能忍受的人們,可以學會由一種幻覺提供的不計其數的臨時手段,這種幻覺使人們覺得自己有能力逃避這種現實。迄大概就是紐約的萬千生活側面使我們入迷的原因。

  ◆為自由而逃

  這裡,我們不得不服氣李維史陀的聰明和洞見,整整半世紀之後,這段話仍像剛剛印刷出來、猶帶著油墨和紙張的新香一般。如果我不算誤解得太嚴重的話,李維史陀在這裡把一個我們習慣帶貶意的詞「逃避現實」和另一個我們習慣不假思辯就奉為最高價值之一的詞「自由」,給漂漂亮亮聯繫起來了。

  不自由,毋寧死,這是少數受到召喚的仁人志士,對這種不堪忍受的處境所採取積極有力的回應;而選擇逃走,老實說,則是歷史上更多平凡人更習見的情非得已方法。每當政治、經濟、法律、自然環境乃至於社會的階級身分的壓力「咄咄逼人」,到達「完全不能忍受」之時,死亡和逃走便分別展開,那些為數較少慷慨死去的人們為我們留下典範和格言,而千千萬萬逃走的人們則逐步裝滿南北美洲、裝滿澳洲紐西蘭、裝滿這個地球每一個還擠得進人的角落——不誇張的說,我們眼前的世界之所以長成現在這樣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逃避現實的結果。

  還有不少人夢想逃到月球或火星或某個只有字母和編號的不知名行星去。

  然而,二十世紀的資本主義社會卻給了我們另一種新的不自由,李維史陀以「群體文化」的壓力來代表,當然,這只是某個面向的指稱,馬克思.韋伯的用詞側重其層層架疊如理性迷宮的結構,稱之為「鐵籠」;米蘭.昆德拉直接訴諸感受,稱之為「生命中無可脫逃的沉重」;卡爾維諾則用希臘神話中的蛇髮女妖梅杜莎來進一步引申,當你瞪視她時會化為石頭,「我有時候會覺得整個世界都在硬化成石頭:這是一種緩慢的石化過程,儘管因人因地而有程度差別,但無一生靈得以倖免,就好像沒有人可以躲過蛇髮女妖梅杜莎的冷酷凝視一般。」

  總而言之,這是一種立基於合理性,遍在的、隱晦的、匿名的、非人的一種窒息性沉沉重量,你很難辯論,也不易找到對象來革命打倒(六○年代的馬庫色、阿多諾和一干青春爛漫的年輕人試過,但沒成功),更無法喚起被壓迫的單一階級形成革命大軍(馬克思對無產階級的厚望至此了結)。對抗一個有形的不合理暴君,你可以是個志士,也多少找得到同舟一命的同志:但對抗一個無形的合理化結構,你往往只能是個瘋子、失敗者或流浪漢,而且原子般單操一個。

  說起來,李維史陀的「預言」算客氣了,他說用不了幾十年,歐洲也會被籠罩在內。事實上,幾十年後的今天看起來,就連亞洲也囊括於其中。當地球村被如此建構起來,逃走就被逼上了形而上的層次,我們通常只能選擇在精神上流放自己。

  這是李維史陀所說,紐約這個詭異的城市給我們啟示的一條生路;也恰恰是,李維史陀可能沒讀到的(否則他後來應該會提筆告訴我們),紐約的流浪漢偵探馬修.史卡德先生。

  ◆武器/珊瑚

  說到這裡,我忍不住要多引述一些卡爾維諾的發言。聰明的卡爾維諾沒用「逃避」「流放」這樣以沉重對抗沉重、容易生出誤解的用詞,他選擇的是「輕盈」,這個詞煥發著一層喜悅的光采,把逃走的狼狽姿態轉換成舞蹈——卡爾維諾喜形於色但小心翼翼繼續發展他的梅杜莎譬喻:希臘神話中,「唯一能夠砍下梅杜莎腦袋的英雄是柏修斯——他憑著長翅膀的涼鞋而得以飛行。柏修斯從不直接注視蛇髮女妖的臉,只看她映現在青銅盾牌的形象。」

  卡爾維諾說他忍不住將這個神話視為寓言。這個寓言喻示了詩人和世界之間的關係:「他靠風,他靠雲,只盯住憑間接視覺呈現的東西,也就是鏡面所捕捉的映像。」

  接下來,卡爾維諾談柏修斯成功砍下梅杜莎腦袋後的處置:他並未丟棄這只可怖的頭顱,而是妥善收入自己的袋子裡隨身攜帶,這反倒成為他日後克敵制勝的最佳利器,「柏修斯的力量在於拒絕直接觀視——不過,他並不是拒絕去觀看他自己命定生活其中的『現實』;他隨身攜帶著這個『現實』,接受它,把它當作自己的獨特負荷。」

  這還不夠,卡爾維諾又追到歐維德的《變形記》,找到另一樁柏修斯和梅杜莎腦袋的故事:話說柏修斯成功宰殺了海怪,救出安卓美達之後,想好好洗個手,為了妥善安置這顆可怖的腦袋,他先鋪了樹葉,再擺上水生植物的細枝,小心讓梅杜莎臉孔朝下放好,然而,奇蹟這時候發生了,「那些細小的水生植物一被梅杜莎觸及,立刻石化成為珊瑚,水中的仙子為了拿珊瑚作為裝飾,遂爭相攜來嫩枝和海草,擺到這顆可怖的頭顱之前。」

  到此為止,卡爾維諾為了不損傷神話的豐饒意涵,不願再進一步加以詮釋註解。

  但由此,我們也聽懂了一部分:原來,這麼多狀似輕盈、拒絕直接觀看現實的了不起作家,他們仍然把梅杜莎的可佈頭顱隨身帶在身上。逃離布拉格、卻滿心不甘安然進入西歐的米蘭.昆德拉,他的小說克敵武器的成分多而裝飾珊瑚的成分少;魔幻想像但「每一行都有寫實基礎」的哥倫比亞賈西亞.馬奎茲,在武器和珊瑚之間頗均衡;至於玩興較濃的卡爾維諾則在光譜另一端,他傾向於放下武器,製成一樹又一樹美好的珊瑚遺留給世人。

  ◆穿過愛情的鏡子

  在這些了不起的名字之後,我能冒昧的再續上卜洛克、以及他筆下也拒絕觀看沉沉現實的馬修.史卡德嗎?——至少,我真誠的建議,這提供我們更準確理解史卡德的好線索。

  我也喜歡李維史陀所用《愛麗絲夢遊仙境》書中穿透鏡子的意象:逃離現實,這是走向未知不確定的冒險之旅,等在前面的,有華麗的自由,但同樣有粉身碎骨的危險,你唯一可確信的是,你不會緩緩化成石像。

  這次,《惡魔預知死亡》中,馬修.史卡德先生穿過的正是一枚標示著「愛情」的鏡子——我想起在一本名為《After Hours》的訪談書,說到有一回羅勃.派克和勞倫斯.卜洛克這兩位當代冷硬私探大師上電視接受採訪。主持人先問派克,他筆下的硬漢史賓賽和他那位有心理學博士學位的美麗女友會不會結婚?派克的回答是斷然否定,「他們相愛,但他們永遠不可能『逮住』對方。」同樣的問題問到史卡德和伊蓮.馬岱,卜洛克的回答則非常模糊,他說他不知道,也許,哪天這兩個人覺得時候到了,可能還真會結婚也說不定,只是,卜洛克加了一句,就算真結了婚,「也不意味著他們會就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說得真好不是嗎?我還是忍不住用卡爾維諾的話來結束:「我們所選擇並珍視的生命中的每一樣輕盈事物,不久就會顯現出它真實的重量,令人無法承受。或許,只有智慧的活潑靈動,才得以躲避這種判決。」
 

內容連載

九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麗莎.郝士蒙上第九街購物。下午三四點左右,她回到自家公寓,煮起咖啡。咖啡一邊滴,她一邊換下燒掉的燈泡,收拾好剛買的家常用品,讀起高亞牌豆子盒後所印的食譜。就在她坐窗邊喝咖啡時,電話響了。
 
是她丈夫格藍打來的,說他要到六點半左右才會回家。他常常晚下班,不過他在這方面很體
貼,總會告訴她什麼時候回家。從她流產後這幾個月以來,他比過去更殷勤。
 
將近七點他到家,七點半他們才坐下來吃晚飯。她燉了一鍋扁豆,拿豆盒上的食譜作底,但加油添醋,另放了大蒜、新鮮的芫荽,以及好一大匙約卡太卡辣醬,風味大增。她把燉扁豆澆飯上,配了沙拉。他們一邊吃,一邊望著太陽西沉,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他們的公寓座落在第十大道與五十七街東南角交口上,是一棟新蓋大樓。過街斜對面就是吉米的阿姆斯壯酒吧。他們住二十八樓,臨窗面向南面及西面。一眼望過去,景色棒極了,整個西緣大道從喬治.華盛頓橋到拜特瑞,再從那裡越過哈德遜河,一直延伸到紐澤西。
 
他仍是一身平時上班的穿著。一套手工精細的西裝,打了條紋領帶。在他坐下來吃晚飯前,他可先脫下西裝上衣?或把上衣掛椅背上?門把上?還是拿個衣架掛起來?他對他的東西一向很小心,我可以想像,他穿著襯衫坐窗邊⋯⋯一件藍細紋織布的牛津襯衫,鈕釦從上到下一路扣緊⋯⋯領帶則甩一邊肩後,免得沾到油漬。我看過他這副模樣,那次是在一家名喚晨星的咖啡屋裡。
 
她的個子嬌小纖細,大約五呎二吋高。一頭深色頭髮,短而時興。膚色如瓷,眼睛藍得眩目。
她年約三十二,但看起來年輕多了,不像她丈夫,比他實際年齡三十八歲要顯老。
 
我不知道她穿什麼樣的衣服。大概下面一條牛仔褲,褲腳捲起,膝蓋臀部磨得有點舊了。上面一件黃色無領棉線衫,袖子直推到肘彎,露一截手臂,腳上則是棕色皮拖鞋。
 
不過這都只是我的猜測,一種想像的遊戲,我哪知道她到底穿什麼?
 
大約八點半到九點之間,他說他要出去。如果他曾在稍早前脫了上衣,現在他又將再度穿上,
另外還加了一件薄大衣。他告訴她,他一小時內就回來,沒什麼要緊事,只是需要料理一下。
 
我想她洗了盤子,倒了杯咖啡,然後在電視機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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