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杜納的告白

奈特杜納的告白
定價:420
NT $ 332 ~ 432
  • 作者:威廉.史岱隆
  • 原文作者:William Styron
  • 譯者:謝瑤玲
  • 出版社:自由之丘
  • 出版日期:2014-04-3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9019498
  • ISBN13:9789869019491
  • 裝訂:平裝 / 392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當我想到她時,心中充滿了欲望和渴求,如此洶湧,
  就像過去的種種回憶和很久以前的聲音,
  流水,強風,使我的心難以承受。
  親愛的,我們必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那裡來的……
  一黑一白──合為一體


  美國一場史無前例爭取自由的暴動事件
  《蘇菲的抉擇》威廉.史岱隆 1968年普立茲文學獎之作!
  究竟是為了什麼心理成因,
  讓原本應當普愛世人的杜納牧師,
  日後卻瘋狂地殺害白種人呢?

  《時代》雜誌百大最佳英文小說之一!

  美國黑人作家 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讚譽──他開啟了我們共同的歷史!
  郝譽翔、張鐵志、謝哲青 一致推薦

  創作靈感來自於美國史上唯一一次大規模的黑奴暴動事件發起者──奈特杜納在獄中寫下的告白書。威廉史岱隆以第一人稱角度,構築了黑人牧師奈特杜納曲折的一生。
 
  奈特杜納的外婆在18世紀從黃金海岸來到美國,被賣給維吉尼亞州的白人──奧非爾斯.杜納,從此烙背下世襲的奴隸身分,年僅13歲的外婆生下奈特的母親不久便斷食而死。奈特的母親長大後和農莊一名黑奴生下了奈特,父親因為不滿主人掌摑,出逃以後永遠地消失在奈特的世界裡。
 
  奈特從小聰明靈敏,深得主人喜愛,因此識字、精研聖經、學習木工,成為主人最能幹的幫手,主人告訴奈特,當他木工技藝純熟,且滿25歲之時,會讓他自由,然而這個自由夢在主人農莊連年虧損以後破碎了,奈特輾轉來到一個有雞姦癖的牧師家,三年後又被賣到白人文盲的手上。
 
  黑人生活的折磨是多樣而難以描述的:奈特幼時目睹母親在廚房遭白人強暴;身為最能幹的奴僕他時常被出租以增加主人收益;在白人的蔑視目光下,他必須收起尊嚴,隱忍著青春期對性、對愛情的渴望;在情緒感知上,黑人被要求像個無感的透明人,在工作負荷上,被要求像個畜生不停地做,有時甚至被要求如馬戲團的公雞互鬥,提供娛樂……憤恨、悲傷、無奈,奈特都靠著《聖經》的慰藉忍受下來了。
 
  日復一日,奈特明白黑人的命運好比過去被奴役的希伯來人一樣,要有一個摩西來帶領黑奴逃離古埃及,在流著奶與蜜的地方有尊嚴地活著。他在禁食與模糊的幻象中辨識出神下達的訊息──屠殺白人。
 
  1831年,他號召十多個黑奴起義造反,殺了五十多個白人,包括他所傾慕的白人女孩,不久之後即被補入獄處決。他在獄中告白書中痛陳千千萬萬同他一樣黑皮膚的人所受的屈辱,訴說一個良善的人如何被白人逼到牆角,進而步上復仇之路……史岱隆以歷史學家之眼、社會學家之胸懷、良知雕刻家的手、心理學家之刀,以及豐富的小說家想像力,將這份告白書成就為經典之作。

  美國黑人人權大事紀
  1831年  奈特杜納屠殺白人抗暴事件
  1861年  美國南北戰爭(直至1865年)
  1870年 美國國會正式通過憲法第十五修正案,保障黑人男性擁有投票權
  1920年 美國女權運動者的努力下,美國國會通過憲法第十九修正案,賦予所有婦女投票權
  1908年 世界有色人種拳擊冠軍──傑克強森擊敗世界冠軍加拿大裔白人湯米本斯,成為第一位正式獲世界重量級拳擊冠軍的黑人
  1947年 傑基羅賓森以先發一疊手身分代表布魯克林道奇隊出場,為史上第一位登上美國職棒大聯盟的黑人球員
  1950年代  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黑人民權運動
  1950年 查克庫珀成為NBA選秀第一位被選中的黑人球員,同年11月因為賽制之係厄爾洛伊德成為第一位走上NBA賽場的黑人球員
  1964年  美國國會通過《公民權利法案》,1965年通過《選舉權利法》,正式以立法形式結束美國黑人受到的在選舉權方面的限制和各種公共設施方面的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制度
  1964年 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1968年 馬丁路德金恩博士遭暗殺
  1972年 雪莉奇斯霍姆成為美國眾議院第一位黑人女性
  1986年 歐普拉主持的《歐普拉脫口秀》播出(直至2011年),成為美國史上第四高收視率的電視節目
  2008年 歐巴馬當選美國第44任總統(2009年1月上任)

得獎記錄

  1968年普立茲文學獎之作。
  《時代》雜誌百大最佳英文小說之一(1923-2005)。
  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最喜歡的書之一,收藏於柯林頓總統圖書館。  

本書特色

  1.黑奴時代唯一一件大規模的叛亂運動──竟然,那麼長的時代裡只有這一件,值得我們探討,並了解起義與失敗的背景因素。

  2.從杜納牧師原本七千字的「告解Confessions」發展成二十六萬字的歷史小說。作者以奈特杜納為第一人稱去發想創造,就像是奈特的自傳一般。

  3.不只是一本犯罪心理小說,更是一部美國黑奴時代的生活史,了解當時(1831年)美國的價值觀,黑奴的生活細節描寫,他們的吃、住、消遣,了解黑奴的社會地位乃作為白人的財產(動產),黑奴不是人,財產可以任意買賣處置,更慘的是黑奴是一脈世襲的,永無翻身之日。

  4.對每個人物的刻畫活靈活現,每個人的表情、樣貌、心態都躍然紙上。第一人稱敘事更提供一個從黑奴(從下往上)窺看白人的全新視角,使讀者認識到黑奴眼中的白人:自大傲慢愚蠢。

  5.本書的重點是人物的心理建構與犯罪者的心理轉折──【從畜生的日子中覺醒】。
  為什麼主角會從愛人的牧師到放棄原本堅守的道德價值,成為復仇者與殺人者?這種心理過程是「角色的扮演」的放棄與重新選擇。從小奈特選擇善良與好人的角色扮演,這讓他有機會受教育,而隨著黑人不平事件的壓力積累,讓他原本的角色崩潰,也就是一個平和的人走上殺人的轉折描寫。

  6.1967年出版後,遭到諸多黑人知識分子抵制,認為白人不可能了解奈特.杜納身為黑奴所遭受的苦難和複雜的叛變動機,此外也認為史岱隆寫杜納對白人女子的幻想和同性戀情節將杜納污名化。

  7.1831年這個事件在當時已然蠢蠢欲動的黑奴解放上扮演關鍵角色,若有有力之士在事件後發起解放之聲,或許美國黑人歷史會改寫,也就不見得有日後的南北戰爭。

名人推薦

  郝譽翔、張鐵志、謝哲青 一致推薦
 
  這本書不只重構一段重要的美國族群史,其關於受壓迫者/反抗者的苦悶與憤慨的書寫,也不斷在歷史與此刻回響。──張鐵志(《號外》雜誌主編兼聯合發行人)

  以民主法治自豪的美利堅合眾國,透過一八三一年的南安普敦暴動,全體公民開始學習寛容、信任與尊重。這是奈特・杜納留給我們世界最大的精神遺產。──謝哲青(文史旅行家)

  史岱隆讓讀者知道奈特.杜納是一個人,像你,像我,像白人,有人的情感和複雜性,可能受到誘惑也可能犯錯,但絕對不是像白人眼中跟動物一樣的非人,更何況他對瑪格莉特的情感最後使他在臨死前找到了愛,是聖經中闡釋的唯一真理,也只有愛可以化解仇恨。我想這正是史岱隆對黑人讀者不願看這本書感到遺憾最大的原因:他並沒有醜化那個以宗教狂的草莽留名於白人歷史的黑奴,而是深入他的內心去剖析他的人性。──謝瑤玲(東吳大學英文系教授)

  他開啟了我們共同的歷史──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美國黑人作家)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威廉.史岱隆 William Styron


  1925年生於維吉尼亞州,畢業於杜克大學,曾在美國海軍陸戰隊服役,被譽為繼海明威和福克納之後最偉大的作家之一。1951年,長篇小說處女作《在黑暗中躺下》一問世就獲得美國文學藝術學會的大獎。1967年出版的《奈特杜納的告白》為其摘下1968年普立茲文學獎桂冠。1978年由著名的蘭登書屋出版的《蘇菲的抉擇》成為美國當代小說的經典之作,被譽為「西方小說史上的里程碑作品」,為史岱隆贏得當年的美國國家書卷獎。其小說慣於將死亡與性,殘酷與激情融為一體。另著有《漫長的行程》、《縱火焚屋》、《靜靜的灰塵》和《看得見的黑暗》等。

譯者簡介

謝瑤玲


  美國伊利諾大學比較文學博士,東吳大學英文系及政治大學教授。從事翻譯工作多年,譯作超過兩百本,有《蘇菲的抉擇》、《玫瑰的名字》、《英美兒童文學簡介》、《女教皇》、《花園宴會》、《標點符號全面通》、《最動人的英文》、《布萊森之英文超正典》、《死也要上報》等。目前從事教學、研究、論述,並持續翻譯,從不間斷。
 

譯序       

  A great book should leave you with many experiences, and slightly exhausted at the end.

  一本鉅著應該讓你得到許多經驗且在讀完後覺得有點筋疲力盡。──威廉.史岱隆

  我第一次接觸到威廉.史岱隆(William Styron)是在三十幾年前,當時大學畢業不久但從事專業翻譯的我,非常幸運的,得以翻譯他的傑作,《蘇菲的抉擇》(Sophie’s Choice, 1979),主要是那年小說被拍成電影,而且卡斯堅強,由梅莉.史翠普飾演逃過奧許維茲集中營的波蘭女子蘇菲。雖然我還年輕,當時也沒有足夠的資料瞭解該書引起的爭議,包括它在南非和波蘭等地都成為禁書,但譯完《蘇菲的抉擇》後,我的感覺恰如史岱隆所形容的,不但對二次大戰的波蘭和納粹集中營有深入的瞭解,且感到有點「筋疲力盡」,因為讀好書時總不免被書牽引情緒,情感深入其中,以致讀完(更別說譯完)後令人不免覺得有種虛脫。後來,該書在兩千年時不斷被選入各種「二十世紀一百本最佳好書」或「二十世紀百本最佳英文小說」等書單,前幾年又被時代雜誌選入「自一九五零年以來一百本最佳小說」中,令我感到與有榮焉。不過,雖然《蘇菲的抉擇》可以說令我在翻譯界「揚名立萬」(年輕的筆,資料不足,使我其實常希望有機會重審,幸好這次藉小說重新出版,總算有機會重新審視且修改了),且屢次被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盜版上市,我從沒想過有一天會有機會再譯史岱隆的作品,而且是爭議性更大的《奈特.杜納的告解》(The Confessions of Nat Turner)。

  《奈特.杜納的告解》是作者於1967年出版的一本關於維吉尼亞州黑奴暴動的歷史小說,由於六零年代越戰和黑人運動的紛亂背景,使得該書後來受到許多黑人知識分子的抵制,並呼籲黑人不要閱讀這本「充滿種族歧視」的書,儘管該書不但得到諸多好評與迴響,且贏得1968年的普立茲小說獎。作者對於小說無法得到黑人讀者的認同深感遺憾,在本版書後的「後記」中加以解釋,並引述其好友,黑人作家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對他的鼓勵與讚賞,讀者可自文中得知不同的評論,包括批判與支持,與作家的感受,此處不再贅言。很有趣的是,史岱隆因為身為白人作家卻以一個黑人男性的敘事者談論其叛變的動機及經過──包括奈特對一個白人少女的強暴幻想和他年輕時與一個黑人少年在林中有同性戀行為──而飽受批評,而在此同時他的好友鮑德溫也因其小說《他鄉異國》(Another Country)中以一個白人女子敘述她與黑人男性的情愛而受到攻擊。這牽涉到長久以來的幾點爭議:第一,白人和黑人對於異族的異性是否有某種迷思,而使得兩位如此重量級的小說家也要把這種迷思寫進書中?第二,異族戀情或同性戀情算是禁忌嗎?所以只要觸及就會引起大眾撻伐、抵制?最後,一個作家只能寫他親身經歷的事物嗎?所以一個作家要先當舞女才能寫舞女的經歷,要先殺人才能寫凶手的心理?男性作家不能寫女性敘事者,因為他不是女人,年輕的女作家也無法描述年長男性的心態?最後一個問題,我們都知道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文學史上,有多少作家都用過不同於自己的聲音說故事,留下許多跨越時空、感動人心的佳作。所以,這件爭議的結論應該是,只要有過人的敏感度、深入的想像力和驚人的創造力,再加上足夠的經驗和研究,作家可以表達任何人物的思維並呈現任何主題,就像史岱隆藉由奈特.杜納來闡述美國史上唯一一次大規模的黑奴暴動一樣。

  再者,抨擊他的黑人知識分子,除了指出史岱隆是白人,不可能瞭解奈特.杜納身為黑奴所遭受的苦難和複雜的叛變動機之外,也認為他寫對白人女子的幻想和同性戀情節將杜納污名化。或許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時代,異族戀或通婚非常少見,同性戀者也幾乎不可能出櫃,但站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對異族戀情早已司空見慣,更可以輕易評斷:否認性幻想只是假道德,而認為同性戀情節是污名化的想法,已經把同性戀污名化了。在我讀來,史岱隆如此描述,是要讓讀者知道奈特.杜納是一個人,像你,像我,像白人,有人的情感和複雜性,可能受到誘惑也可能犯錯,但絕對不是像白人眼中跟動物一樣的非人,更何況他對瑪格麗特的情感最後使他在臨死前找到了愛,是聖經中闡釋的唯一真理,也只有愛可以化解仇恨。我想這正是史岱隆對黑人讀者不願看這本書感到遺憾最大的原因:他沒有醜化那個以宗教狂的草莽留名於白人歷史的黑奴,而是深入其內心去剖析他的人性。因此這次的閱讀(翻譯)經驗,再次使我感到虛脫,但絕不是空虛的,而是使心靈得到滿足的深刻體驗。
    
  我在前幾段中一再將翻譯的過程與閱讀劃上等號──我想有翻譯經驗的人都知道,那是因為翻譯一本書就是閱讀、精讀、細讀的一個過程。一般讀者可以不去細究每一個字的意義,但一個譯者卻必須了解作者寫出每一個字句的用意為何,再以最正確的方式傳達給讀者,同時又必須保留作者的文采,所以說,文學翻譯不是只要會兩種語言就可以進行的事。史岱隆的文筆好,從本書中各種精彩的描述和高超的文學筆法──如各種隱喻、比喻、形容詞的堆砌、文句結構的複雜等──可見一般,因此在翻譯這類文句時令譯者感到非常過癮,並可藉機傳達中文詞藻之美。不過,除此之外,在翻譯此書時仍遇到幾個問題,有些是在翻譯學上持續受到討論的,藉此略加說明。
    
  第一個是,由於奈特.杜納自命為牧師,熟讀聖經,因此從舊約的文字中找到復仇和殺人的指示,發起叛變,所以小說中大量引述舊約聖經的章節。我在處理聖經章節時,選擇以中文新譯本為主(因為文句比較通順),後面再加上一個括弧,說明出處,其他相關記錄或細節就不再敘述,以免因枝節過多而干擾讀者閱讀。這牽引出加註解的問題:我個人的習慣是,除非必要不會任意加註解,理由同樣是為了避免中斷閱讀的樂趣,因為在全神貫注的閱讀中,任何註解都會干擾閱讀的情緒和書中情節的節奏與進行。所以譯文中的註解多半是針對一些中文讀者並不熟悉的人名或地名而加,至於多數人可能知道的,就不再贅言。
    
  另一個問題是語言的問題。文中的人物所用的英文並不一致;南方受過教育的白人說的自然是正統的、慣用的英文,奈特.杜納身為受過教育的黑人,又熟讀聖經,因此在敘述中用的也是一般的英語,但是當他與黑人對話或故意要取信於白人時,他選擇用黑人的英文,因發音不同而拼字不同,且文法也諸多錯誤。黑人英文或許經歷過時代的演變,但至今仍廣泛使用。它的起源是因為最早被送到美國(或英國)當奴隸的非洲人完全聽不懂英語,又沒有機會學習文字後再去瞭解這個語言,只能從聽主人和白人的話中慢慢去模擬其發音與意義,所以自然會產生諸多不正確的說法和文法,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它卻成為黑人之間通用的語言,可以傳達彼此的熟悉感和認同,所以至今仍然存在。在翻譯時,我原想過是否要用台灣國語的方式來呈現,因為那也具有某種熟悉和認同,但最後依然作罷,因為牽涉到台灣國語的複雜性與認同度,在中文上也可能對台灣之外的其他華人造成區隔。另一個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書中說不正統英文的還有所謂的「窮白人」(white trash),這些白人因為窮困或住在鄉下,也沒受過教育,說話低俗,同樣有許多拼字和文法的錯誤,但卻和黑人的用語不同。最後,我在處理這兩種語言時一律以讀者習慣的中文譯出,但語氣和用語會有差異,夾雜各種頓詞和髒話(依原文為主),以免使讀者搞混或誤讀。
    
  我教授弱勢文學已經有好多年了,對於黑人文學也略有研究,而因為此書使我更深入瞭解奴隸制度對人性的殘害以及黑人所承受的歷史重擔。這就是為什麼歐巴馬當選美國總統有重大的歷史意義,以及為什麼他可以立刻得到諾貝爾和平獎的原因。《奈特杜納的告白》終於譯為中文出版,在全球化的今天,除了讓中文讀者進一步瞭解美國黑人的苦難與根源外,也應該具有某種啟發吧。那就是人並不因為膚色或種族不同而有差異,也許後天環境影響而使人有不同的想法或認同,但歸根結底,每個人都具有相同的人性,同樣的面對許多因活著而不可避免的問題,所以人必須跨出自我的侷限、跳出自我的框架,才能互相溝通、接納,彼此擁抱而向前邁進。的確,在人性的缺失下,這真的很難,但衝突是人生的必要因素──如何化解衝突才見智慧。在台灣、世界各地都衝突不斷的今天,任何紛爭都不容易化解。但至少因為人性有善的一面,也有共通之處,所以我們可以希望也可以期盼更美好的明天,不是嗎?

謝瑤玲

編輯推薦

自由,我必快來? 劉容安


  讀過史岱隆的小說《蘇菲的抉擇》,讓我深刻地體會到一個母親為了保下兒子不得已選擇女兒進瓦斯室的至痛,本來以為史岱隆其他作品很難超越這一本了,但等到我一口氣讀完他更早些年出版,榮獲1968年普立茲小說獎桂冠的《奈特杜納的告白》,再次深深折服於威廉.史岱隆解剖人性的功力。不僅好看,更是歷史小說創作的典範!

  身為白人作家,史岱隆在黑人民權運動方興未艾的六0年代,無懼地以1831年美國史上唯一一場爭取自由的黑人暴動事件發起者──奈特杜納在獄中寫下的七千字告白書,以第一人稱角度(想像自己是黑奴奈特),創造出黑人牧師奈特杜納短暫卻充滿驚爆的一生。

  白人作家勇於去挑戰以黑人為主角的小說,而且是從一個歷史事件所改編創作,在那個黑人民權尚未被正式實踐的六0年代,黑白種族的隔閡仍未消融,光這一點勇氣就使人敬佩,而他描寫奈特對一個白人少女的強暴幻想以及奈特和一個黑人少年在林中的同性戀行為,在當時所可能引發的反彈更是難以想像的。

  為了重現1830年代的美國南方,穿透並詮釋主角奈特的心理,除了研究作為主要靈感的原始告白書,小說家必須搜集足夠廣度與深度的資料以取得故事的信服力,進而使人著迷。史岱隆為讀者鋪展開的是一幅南北戰爭(1861年)爆發前的黑人世界,黑奴群象圖,讀的彷彿是美國南方版的「清明上河圖」。時空背景所在的維吉尼亞州,種的不是棉花,而是大量的菸草田,此刻正因為過度開發地力而走向貧瘠,導致白主人的農莊領地、財產正在萎縮(黑奴也是白主人的動產),一件一件地變賣出去,人們生活在一個從富有走向荒貧的年代與土地。白人主人尚且如此,黑人奴隸的生活連帶只有更悲慘。

  貼著奈特的視角望出去,巡過他的童年、青少年及至成年:窺見自己的母親在廚房被白人工頭強暴、和另一個少年(就像《湯姆歷險記》的湯姆和哈克一樣)在河邊烤肉嬉戲、看見兩個黑人朋友被白主人要求互毆以提供娛樂、看見他對心儀的白人女孩心動卻無法表態、看見自己的勞力被白人無限地剝削……最後令人心酸已極的,是看見他終於在砍殺一位白主人才第一次抬頭看清他的面孔:

  「想到這是多年來我第一次如此接近他,第一次直視他。我像親人一樣,聽過他的聲音,知道他的身影;我的目光望向他的嘴和臉頰和下巴至少上千次,但卻從未望向他的眼睛。那是我自己的錯,是我天生的畏懼──不重要了。現在我看出了在那表面的困惑和睏倦中,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而且十分憂鬱,熟知勞力,也許有些遙遠,有些不知變通,但卻不會殘酷無情。我覺得我終於認識他了。」

  「我的目光望向他的嘴和臉頰和下巴至少上千次,但卻從未望向他的眼睛。」這種從下往上看白人的視角,把讀者你我──不管原本是什麼膚色──都轉成黑人一雙卑微的眼睛,那樣細膩而幽微而真誠的書寫,如此觸人心弦。

  那場空前絕後的暴動當然是這本書的高潮:為什麼奈特杜納要屠殺白人?他如何組織一群黑人酒鬼變成一支有力部隊?他如何選擇良辰吉日殺入小鎮(小鎮上人最少的一天)?他如何殺人又殺不了人?而又導致他的統帥地位受到殺人魔的威脅而朝夕不保?他最後為何兵敗如山倒?每一段敘述讀來都讓人血脈賁張、屏息以對,讀後又不覺感嘆再三。

  非裔黑人的不自由與被奴役是這麼不合理!很難想像,1831年南安普敦這場事件竟是美國幾百年奴隸史上唯一一次大規模的黑人暴動事件!這本小說帶出太多的歷史脈胳需要去耙清,我思忖為什麼黑人無法更早組織有規模的抗暴來抵抗白人的剝削以求得解放?可能是因為當時的黑奴沒有謀生能力,無法獨立於白人主人生存,沒有一技之長的黑奴一旦身分自由了,不是潦倒淪落路上乞討,就是被白人莫名凌虐至死,所以寧可被剝削,因為當個奴隸至少還能活著。

  這個事件的失敗是否導致非裔黑人的歷史轉折多繞了一些路,我無從驗證。整理黑人人權大事紀,歷經南北解放戰爭,直至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黑人民權運動,一直要等過了一百多年,透過許多有良知的人的努力,以及黑人逐步取得權力與財產後,黑白平權的時代才終於來臨。
 

內容連載

不過回頭再談寇布吧,真是很迂迴,而且再一次透過哈克來說。哈克對於奇特怪異有種特殊的感應力:他要是能讀能寫、是個白人、自由且生活安樂,而不只是一項可任人討價還價的財產,在不景氣的市場上僅值六百元,那他可能會是一個律師。令我失望的是,基督的教誨(主要是我的)在他的心靈沒有留下什麼痕跡,所以他沒有什麼宗教的規則或束縛,以致於他對人生的瘋狂面最有反應,可以肆無忌憚地大笑,對於每天新鮮荒謬的事感到刺激。簡而言之,他對瘋狂和出乎意料的事物最有感覺;大致上說來,這令我感到有些嫉妒。例如,當我們連在車輪鋪後方的披棚尚未完工時,有一次我們的主人在一場猛烈的暴風雨中來訪,他望著從屋頂傾盆而下的雨水,說:「這裡面漏水。」哈克回答:「不對,先生,約瑟夫主人,是外面漏水。這裡面在下雨。」同樣的,每個黑人心裡都會有一種感覺,就是在他十二歲、十歲、或甚至更小的時候,他會意識到在白人眼中他只是一種商品,貨物,沒有個性或道德感或靈魂,這種幾乎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感覺,只有哈克可以加以表達。他稱這種感覺為「黑屁都不值」,而這是我所知道最能表述每個黑人心中那種麻木和懼怕的詞彙。「無論他們是誰,奈特,好人或壞人,甚至約瑟夫主人,他們白人,他們就是會叫你覺得黑屁都不值。從沒有一個白人對我微笑而不會讓我覺得比起之前更是加倍的黑屁都不值的。怎麼說呢,奈特?你以為一個白人好好對待你,你就會覺得白屁嗎?才怪!小姐、太太對我甜言蜜語,我只覺得黑屁都不值,完完全全的。我想等我上天堂去,像你說我總有一天會的,我站在上帝的金寶座前,上帝本身,甚至他也會讓老哈克覺得黑屁都不值。他那麼白,像雪一樣白,對我甜言蜜語一番,使我覺得像一個黑屁都不值的天使,因為我很快就會知道他要說什麼,是呀!是呀!我很快就會聽到他喊道:『哈克!親愛的孩子!我要金鑾殿裡一塵不染的。快點工作,你這個黑屁都不值的無賴!快點動手清潔打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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