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總共分為十五章:第一章緒論:說明教育行政學的意義、演變、基礎和研究;第二章教育計畫理論:說明教育行政計畫的程序、技術、原則與評核;第三章教育組織理論:說明教育行政組織的結構、文化、氣氛、革新與原則;第四章教育領導理論:說明教育行政領導的意義、理論、類型與原則;第五章教育溝通理論:說明溝通的意義、類型、障礙與原則;第六章教育決定理論:說明教育行政決定的意義、類型、模式與原則;第七章教育視導理論:說明教育行政視導的意義、方式、原則與制度;第八章教育評鑑理論:說明教育評鑑的意義、模式、程序與原則;第九章教育政策演變:分析我國自1945年以來,教育政策方針的演變;第十章教育行政組織:探討我國中央、省市和縣市三級教育行政組織的演變;第十一章學校行政組織:闡述我國各級學校的組織,包括幼兒學校、國民學校、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和大學院校的組織;第十二章教育人事制度:論述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和學校教師的養成、任用、待遇和進修;第十三章教育經費問題:探究我國中央、省市和縣市教育經費的來源、分配和運用問題;第十四章教育改革措施:詮釋我國學者的教育改革倡議、民間的教育改革運動和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第十五章教育行政學的展望:說明教育行政學的現況、問題與趨勢。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梁福鎮(Frank Fu Chen Liang)
現職: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暨教師專業發展研究所專任(特聘)教授
學歷:德國柏林洪保特大學(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哲學博士
經歷:
國立中興大學專任教授兼師資培育中心暨教師專業發展研究所主任
臺灣歐洲聯盟研究中心諮詢委員
國家教育研究院諮詢暨審查委員
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計畫審查委員
教育部委託研究案審查委員
國立交通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空中大學、私立東海大學、
私立靜宜大學、私立明道大學兼任教授
專長:教育哲學、教育行政學、比較教育學
榮譽:
教育部公費留學獎金得主(1991年教育學門第一名)
國立中正大學新進人員研究計畫獎勵得主(1998)
國科會甲種研究獎勵得主(1998年)
國科會年專題研究計畫主持費得主(1998-2002, 2005-2013)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專案研究計畫經費得主(2006-2008)
臺北市市文獻委員會專案研究計畫經費得主(2010-2013)
國立中興大學研究成果獎勵得主(2007-2012)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學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學的演變
第三節 教育行政學的基礎
第四節 教育行政學的研究
第二章 教育計劃理論
第一節 研擬教育計畫的程序
第二節 研擬教育計畫的技術
第三節 研擬教育計畫的原則
第四節 教育計畫的評核技術
第三章 教育組織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組織的結構
第二節 教育行政組織的文化
第三節 教育行政組織的氣氛
第四節 教育行政組織的革新
第五節 教育行政組織的原則
第四章 教育領導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領導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領導的理論
第三節 教育行政領導的類型
第四節 教育行政領導的原則
第五章 教育溝通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溝通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溝通的類型
第三節 教育行政溝通的障礙
第四節 教育行政溝通的原則
第六章 教育決定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決定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決定的類型
第三節 教育行政決定的模式
第四節 教育行政決定的原則
第七章 教育視導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視導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視導的方式
第三節 教育行政視導的原則
第四節 我國的教育視導制度
第八章 教育評鑑理論
第一節 教育行政評鑑的意義
第二節 教育行政評鑑的模式
第三節 教育行政評鑑的程序
第四節 教育行政評鑑的原則
第九章 教育政策演變
第一節 草創時期(1945-1949)
第二節 奠基時期(1949-1971)
第三節 發展時期(1971-1987)
第四節 變革時期(1987-2013)
第十章 教育行政組織
第一節 中央的教育行政組織
第二節 省市的教育行政組織
第三節 縣市的教育行政組織
第十一章 學校行政組織
第一節 幼兒學校的行政組織
第二節 國民學校的行政組織
第三節 中等學校的行政組織
第四節 專科學校的行政組織
第五節 大學院校的行政組織
第十二章 教育人事制度
第一節 教育人員的養成
第二節 教育人員的任用
第三節 教育人員的待遇
第四節 教育人員的進修
第十三章 教育經費問題
第一節 教育經費的來源
第二節 教育經費的分配
第三節 教育經費的運用
第十四章 教育改革措施
第一節 學者的教育改革倡議
第二節 民間的教育改革運動
第三節 政府的教育改革措施
第十五章 教育行政學的展望
第一節 教育行政學的現況
第二節 教育行政學的問題
第二節 教育行政學的趨勢
參考文獻
內容連載
教育是施教者秉持著善意,通過內在啟發和外在陶冶的方式,進行各種教導與學習的活動,引導受教者朝向正向價值,使其產生「自我創化」,以獲得知識、情意和技能,並且形成健全人格的歷程(梁福鎮,2006:57)。教育具有下述幾項獨特的性質(王如哲,1998:5):第一、教育是人力密集的事業,也許介於學校與大部分其他組織之間,最具關鍵性的差別在於學校工作具有人力密集的特徵,與大部分組織依賴於機器與技術不同,學校是人力密集的,教師是最主要的人力投入,教育資源有很高的比例用於人事費用。第二、教育的輸入、過程及輸出相互密切關連。學校是人文的組織,因為它的成品是人,而且它的過程需要將人予以社會化。因此,在教育的歷程中輸入、過程及結果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很難明確的予以分隔區分。第三、教育的成本與效益不易直接測量,而且測量的結果亦無法達到非常精確。教育的成效是一長期性效果,短期內不易顯現,教育的投入成本亦不易估算,因為公共經費的投入之外,私人的捐助以及受教者付出的機會成本均不易精確予以推算。第四、教育是價值高度涉入的事業,教育科學必須處理價值的問題,教育科學的規範性濃厚,無法也不宜完全保持價值中立的立場。因此,科學重視價值中立的客觀立場,以及排除價值成分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領域問題的探討上,並不易達到這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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