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的魔力:向英語作家學自我表達、批判思考與寫作技巧
- 作者:羅伊.彼得.克拉克
- 原文作者:Roy Peter Clark
- 譯者:林步昇
- 出版社:大家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3-10-02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17963X
- ISBN13:9789866179631
- 裝訂:平裝 / 336頁 / 25k正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沒有「標準答案」的文法教學
讓語言回到溝通的本心
重拾你的敏銳、感性與熱情
英文的魔力(glamour)與文法(grammar)來自同一個希臘文,原來在過去,魔法與語言知識同出一系。歷來偉大的英語作家不見得知道兩者的淵源,卻都能將文法的魔力(the glamour of grammar)發揮得出神入化。
史考特.費茲傑羅善於捕捉美國夢的紙醉金迷,在《大亨小傳》中使用刪節號與破折號,道盡一個時代的徒然與哀傷。《奔騰年代》小說作者希倫布蘭刻意使用違反傳統文法的不間斷句(Run-on Sentence),營造出賽馬場上的速度感,並重現了騎師、賽馬完美搭配的無我境界。
當作家充分駕馭文法,便能讓作品的文字與內涵緊緊結合,重擊讀者的情感與想像;當讀者掌握文法的奧妙,就能理解作家的寫作策略與企圖。讓訊息的溝通傳遞變得更透明,並能包含多層次的意義,這正是文法的魔力!
台灣長久以來只重視文法的「正確」與「符合規則」,卻忽略文法終究以「溝通」為目的。《文法的魔力》藉由分析經典小說、電影與時事評論等,帶領讀者認識一流的寫作者如何靈活運用文法,達成寫作目的。作者強調,帶有「策略、目的、意圖」的文法,就像是裝有各種實用工具的百寶箱,而不是一條條僵硬的規則。
重拾對語言的興趣,也重拾對世界的關心
從實用的角度認識英文文法,不只是找回在學習過程中失去的樂趣,更是藉由語言恢復對現實的敏銳與感性。我們或許已經知道film與movie的差別,卻可能沒想過naked與nude,哪個是藝術表現,哪個則帶有色情意味。
當政治人物利用語言花招規避責任,模稜兩可的歧義語言四處流竄,本書則從文法分析其中策略,讓發話者的企圖露出原形。作者希望除了傳授文法知識,也能幫助讀者培養批判思考的能力,並了解自己的用詞、語法將傳遞怎樣的弦外之音。
對於中文讀者來說,英文文法本是一種阻隔,影響我們理解或表意。但是作者教授文法的方式會讓人忘了阻隔的這一面,想起語言的本質,從更高的角度檢視英文,就像我們能用批判性的角度思考中文一樣,於是這阻隔終究也會變得透明。
專業人士推薦
寫給21世紀的文法手冊—— 多了些豪氣,多了些寫意。任何關心語言的人都該擁有一本。——《紐約時報》書評
如果文法是苦藥,羅伊.彼得.克拉克便給了讀者一匙蜜糖。本書好比一趟穿越語言迷宮的奇異之旅。 —— 安妮.霍爾(《華盛頓郵報》記者,普立茲得主)
我的岳父威利斯是密西根大學口語傳播系的退休教授、莎士比亞學者、作者……我在他九十八歲生日那天送給他這本書。這是我對克拉克與《文法的魔力》所能給予的最高的讚美,因為只有最特別的書能夠滿足像威利斯這般飽學之士。威利斯說:「但願我在早年寫作生涯就能擁有這本書,尤其當我寫博士論文的時候。」—— 亞馬遜讀者書評
除了熱愛文字的羅伊.彼得.克拉克,有誰敢把文法和「魔力」兩字連在一起?他真的做到了……誰想得到文法書可以這麼有趣又幽默?找找書中對cleave和cleaveage兩字的見解吧。—— 海倫.普雷松修女(電影《越過死亡線》原著小說作者)
文法真的有魔力!我早該想到羅伊.彼得.克拉克就是第一個發現者。克拉克是值得信賴的嚮導,能夠帶你避開重重文法陷阱、攀過難以跨越的散文高山。—— 賓.雅各達(德拉威大學文學教授,《The Sound on The Page》作者)
作者簡介
羅伊.彼得.克拉克(Roy Peter Clark)
是最早受全美報業編輯協會(ASNE)雇用的寫作指導,協助全國新聞記者改善寫作技巧,現於新聞寫作教學機構「Poynter Institute」執教。他的課堂上出過兩位新聞界最高榮譽「普立茲獎」得主,出色的教學使他獲選為該機構傑出成員,少有非新聞從業人員能夠獲得這樣的殊榮。
克拉克對於藉由文法來培養思辨能力與表達技巧有深刻體認。他認為,學習文法正是為了寫出具說服力的文章、閱讀時懂得批判思考、說話有份量。克拉克更兩度受邀上歐普拉的節目,談論回憶錄與政治中的謊言與真實。
克拉克擁有三十年寫作教學經驗,授課對象包括各年齡層學童、作家與記者,他期許自己成為「美國的寫作教練」。由克拉克寫作或參與編輯的教學書已達十五本,並廣受各界好評。專欄作家戴夫.貝瑞曾說:「羅伊.彼得.克拉克是所有我認識的(活)人中,最懂得寫作的一位。」
譯者簡介
林步昇
師大英語系畢,現就讀於師大翻譯研究所。翻譯本書前自以為通曉英文語法,沒想到動不動就栽在裡頭的眉眉角角。原來,文法真的藏有魔法!
作者序:擁抱英文文法——探索文法的力量與意義
第一單元 字詞
第一章 讀字典:添趣味又長知識
第二章 避免拼字錯誤衍生誤會
第三章 「認養」自己最喜歡的字母
第四章 枝微末節也馬虎不得:a與the之分
第五章 多查同義字詞典,複習學過的字
第六章 上課囉!詞性大反串
第七章 體驗同音字帶來的樂趣
第八章 創造新字的七大方法
第九章 自己動手編詞典
第十章 善用短字
第十一章 用外來字詞增添文采
第二單元 標點
第十二章 運用句號凸顯要點及區隔文句
第十三章 連續列舉至最後一項時,請於連接詞前加逗號
第十四章 分號就是「旋轉門」
第十五章 善用三益友:冒號、破折號、括號
第十六章 用耳朵駕馭所有格符號
第十七章 善用引號的各項功能
第十八章 運用問號激發讀者好奇心、增加敘事活力
第十九章 重新認識驚嘆號
第二十章 學習省略的藝術
第二十一章 探索大寫的奧妙,發揮名字的力量
第二十二章 活用標點符號,營造特殊效果
第三單元 標準
第二十三章 用lie還是用lay?傻傻分不清楚
第二十四章 避開主詞動詞不一致的陷阱
第二十五章 兼顧性別平等與文字優雅
第二十六章 注意修飾語的位置
第二十七章 分辨關係子句中「必要」與「非必要」訊息
第二十八章 避免格位錯誤與「文法龜毛」
第二十九章 避免「語氣」游移不定
第三十章 找出歧義與模糊之處
第三十一章 字面意義與比喻用法
第四單元 語意
第三十二章 主詞與動詞:天涯或比鄰
第三十三章 活用主動語態和被動語態
第三十四章 認識千變萬化的be動詞
第三十五章 如非策略所需,切勿轉換時態
第三十六章 請禮貌地忽略他人的語言怪癖
第三十七章 學會五大句型
第三十八章 活用非完整句
第三十九章 運用複雜句連接不對等之概念
第四十章 了解優秀作家如何打破語法規則
第五單元 語用
第四十一章 學會使用非標準英文
第四十二章 運用方言增添風味
第四十三章 恰如其分地使用禁忌字眼
第四十四章 發揮你的聯想力
第四十五章 來玩一場聲音的遊戲
第四十六章 如何區別本義和涵義
第四十七章 巧妙拿捏具體字詞與抽象言語
第四十八章 借助細節的力量
第四十九章 縮寫好好玩,但別玩過頭
第五十章 第一次學網路寫作就上手
附錄A 那些年,我拼錯的字
附錄B 那些年,我搞混的字
附錄C 本書章節提要
翻譯對照表
作者序
擁抱英文文法——探索文法的力量與意義
我擁有的首張搖滾專輯是貓王的《獵犬》(Hound Dog),那是張七十八轉的黑膠唱片,頗為厚重。我身旁的大人多半覺得搖滾樂是「魔鬼的音樂」,會導致道德敗壞、助長青少年犯罪,甚至污染英文文法。他們只要聽到貓王半吼叫著唱道:「You ain’t nothin’ but a hound dog.」(你什麼都不是,只是隻獵犬),就會發牢騷說:「There ain’t no such
word as ‘ain’t’ .」(根本沒有ain’t這個字),更會大肆批評「ain’t nothin’」這類雙重否定的用法:如果你什麼都不是,那麼你必然是某號人物)。
那個年代,父母師長都恪遵文法學校教的傳統文法,視文法為牢不可破的規則,唯有精熟這套規則,才能「正確」地使用語言。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學派就稱作規範式文法(prescriptive grammar),規範式文法規定了英文的正統用法。
1961年,我在聖艾登中學讀八年級,就在那一年,《韋氏大辭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首度收錄了ain’t這個字,且毫無非難之意。此舉惹惱了語言的保守派,他們大力譴責該辭典美化愚昧無知的用法、編纂委員根本就是「包庇縱容」。其實《韋氏大辭典》編輯團隊不過是記錄了日常用語而已。這批辭典編纂者屬於描述式(descriptive)文法學派,意即描述日常交談和書寫所用的英文。
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文法論戰愈演愈烈,規範與描述兩大學派互不相讓,在文法的組成要素、學習方式與教授方法等問題上針鋒相對。在這紛爭不斷的背景下,我撰寫了《文法的魔力》這本書供大眾參考。
既然你手中拿著這本書,就代表你能夠使用英文。許多人自幼便得到這份極佳的大禮,也與英文相伴終生。然而,你所能運用的力量遠不止於此,若要發揮這份力量,就不能只把英文視為一項能力,而是要徜徉在英文的世界裡。
為了幫助你達到這目的,本書以別開生面的方式,引導你擁抱英文文法,助你了解文法並非固定的規則,而是如同萬用工具箱或錦囊妙計,讓你說、讀、寫都游刃有餘。若想活用英文,就得學習具有目的、效果與意圖的文法,這類文法講求付諸實行,不會老是指著你的鼻子說你「錯、錯、錯」,而是鼓勵你「用、用、用」,幫助我們下筆時鏗鏘有力,閱讀時懂批判、說話時清楚達意——
這三項能力也是文化素養的象徵。
以上的想法,正是本書的絕妙書名「文法的魔力」(The Glamour of Grammar)的由來。乍看之下,書名給人一種衝突感,就像在口袋護套上鑲亮片般矛盾一樣。在一般人眼裡,文法本身不是缺乏魅力到了極點嗎?但如果我說,在英文發展史上,grammar(文法)與glamour(魔力)其實曾經是同一個字,那又如何?證據在哪?我們不妨來查查《牛津英語大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這兩個字的關聯十分奇妙。根據該辭典,glamour之所以演變自grammar,是因為學問與法術在古時是彼此相關的。當時,文法不單指語言知識,也涵蓋了各式各樣的學問,在那個科學不發達的年代,所謂的學問也包括魔法、煉金術、占星術,甚至還有巫術。
現在就由「文字偵探」(The Word Detective)網站的編輯伊凡.莫瑞斯(Evan Morris),帶領我們解開這個錯綜複雜的謎團:
「Glamour」和「grammar」本為同一字。古典希臘文與拉丁文中,grammar(字源為希臘文的grammatikos,意思是「文」)涵蓋所有人文藝術,亦即一般知識的範疇。到了中世紀,grammar通常用來指「學問」,而當時的人認為「學問」也包含魔法的知識。Grammar逐漸狹義化,最後僅指「語言規則」,其實是很後來的事,並且最初專指拉丁文的規則,直至十七世紀才開始延伸至英文與其他語言。
於此同時,grammar傳入蘇格蘭英文(當時拼作gramarye),l取代了r,最後演變成glamour,專指魔法咒語之類的知識。
雖然grammar與glamour間擁有令人意想不到的關聯,但我們不難從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說明這兩個字走向現代用法的路程。在描寫吸血鬼與女巫為虐的通俗哥德小說中,glamor(無字母u)這個字可當作名詞或動詞,常指催眠術或讓人失憶的法術。當魅力四射的影星走紅毯之時,我們不也常聽到有人發出magical(驚豔)、alluring(誘人)或enchanting(迷人)之類的讚嘆嗎?
而grammar這個字的地位一落千丈,則要怪英格蘭以北的某個學者喝醉後口齒不清,連r跟l也分不清。如今,grammar這個字只能指毫不具魅力的事物:心不在焉的教授、字字計較的老師、琳恩.特魯斯 [譯注1]等英國文法權威、囉哩囉嗦的完美主義者、食古不化的八股先生、俯桌昏睡到嘴角流下口水的高中生。不管是神力、魔法、咒術或什麼神祕力量,早就跟文法扯不上任何關係了。
我寫本書的用意,就是要讓你感受到文法的力量,進而加以運用。而「文法」在本書中是廣義的概念,包括發音、拼字、標點、句法、用法、辭典編纂、字源、語言史、措詞、語義、修辭、文學與詩學等。部分詞語與定義現在看來或許陌生,但在讀本書的過程中就會逐漸熟悉,並發現其實用之處。
我把文法分成以下五大單元,小自字詞等語言基本元素,大至語用等抽象概念:
第一單元:字詞(Words)這部分處理的是最小的意義單位,包括字音、字母、記號、單字等等,這些都有助我們將思想轉化為語言。你會發現,許多看似細微的差別都至關重要,詞性可以自由變換,而語言原來可以供人發揮無限創意。
第二單元:標點(Points)各種字詞要協力合作,就需要連接詞與標點符號的幫忙。各式各樣的標點符號都能為讀者領路,統合、連接、區分或強調真正重要的資訊。這些符號看似一堆蝌蚪,卻是維繫語意及語用的關鍵。
第三單元:準則(Standards)使用語言必須依據一些常規及約定俗成的慣例,才能清楚連貫地表意。違反慣例通常會被認為是錯誤的。不過,如果只把這些準則視為「規定」,實在是低估了真正的價值。這些準則其實就是你運用語言的「工具」,供你在談話、閱讀或寫作中選用各種策略。
第四單元:語意(Meaning)大部分的人生來就能創造無限多的句子,而每個句子都有可能傳達出強烈的意義。雖然句子的數量沒有上限,但表現形式有限,因此我們才有辦法掌握句子,決定表達的方式,並影響聽者或讀者的感受。
第五單元:語用(Purpose)語言工具本身無好壞之分,換言之,好人可以用語言產生正面的效果,壞人則可以用語言造假、剝削甚至奴役他人。如果你懂得活用英文,就能運用文法達成目的,熟練各種閱讀、寫作及說話的方式,藉此喚起人們心中的勇氣、正義感與同理心等美德。
本書以實用的編排方式,希望把文法變得實用又好記。書中的觀念都能立即派上用場,每章最後附有「大補帖」,複述精華要點,供讀者記憶、回味、溫習,並不時穿插一些有趣的練習。說穿了,學習文法不就是希望用來達成溝通目的嗎?學習正確拼字不就是為了將話語轉為文字,避免讀者混淆嗎?使用標點不就是為了引導讀者的閱讀節奏,讓讀者留意重點及弦外之音嗎?學習辨認主詞動詞,不就是為了結合兩者以達到特定效果嗎?
本書所提供的正是修辭用的文法,希望有助各位增加自信與理解,進而精通文法規則,把規則變成工具,再利用這些工具打破既有規則,達到特定目的。對掌握奧妙的人來說,語言是操縱自如的力量,而非難以捉摸的魔法。希望各位能感受到我對英文的熱忱(enthusiasm,原意為「心中有神」),就像許多我所認同的語言愛好者一般。舉例而言,我認為《現代實用美語字典》(A Dictionary of
Modern American Usage)主編布萊恩‧加納(Brian A. Garner),也大力提倡運用文法應以意圖為依歸:
我最在意的是,確實有人想好好使用英文。這些人希望寫作時擲地有聲、開口則言之成理,希望自己的措詞能優雅,也能氣勢磅礴。這些人希望學會善用字詞、掌控文句,悠遊於英文之中,無所滯礙,他們希望正確使用文法,也想熟練傳統修辭技巧。換句話說,就是能以合乎自己目的的方式,靈活使用英文。
這段文字釐清了規則和工具的區別,也讓我了解,自己對於文法的關注不僅在於正確與否,更渴望運用這些工具達到特定效果,使讀者獲得助益、開懷大笑、讓他們點頭稱是又不忍釋卷。
對於熱愛語言的人來說,生活周遭充滿了各種學習機會,誠如英國學者暨小說家大衛.洛吉(David
Lodge)所述:「所以,凡是小說家……必須隨時豎起耳朵,注意他人的話語……也正因如此,小說家勢必不能避諱低俗、粗鄙或下流的語言,對各種語域都要熟悉,無論是神學論著、玉米片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說明,或是從軍中生活到學術研討會的用語等等。」我八歲的時候就懂這項道理了,那時貓王就是我的老師。十三歲的時候,我埋首於各類讀物,包括聖人傳記、色情書刊、政治學專書、吸血鬼小說,我一面研究聖像卡,一面蒐集棒球卡,桌上放著教科書,腿上擺著漫畫書。無論文化價值高低,我照單全收,完全徜徉於英文的世界裡。
第二十章
學習省略的藝術
所有標點符號中,刪節號大概是最不受重視,功能卻最為多元的。刪節號的單數形式為 ellipsis,複數則為 ellipses,源自希臘文,意指「缺乏」。刪節號通常以三個點(...)表示。刪節號的基本功能是告知讀者部分內容已刪去,但其實這三個小點還有不少實用之處。
以下段落摘自我另一本著作《寫作指南》(Writing Tools):
I love the wisdom that the best writers write not just with their hands, heads, and hearts, but with their feet. They don’t sit at home thinking or surfing the Web. They leave their houses,
offices, and classrooms...Writers, including writers of fiction, collect words, images, details, facts, quotes, dialogue, documents, scenes, expert testimony, eyewitness accounts, statistics,
the brand of the beer, the color and make of the sports car, and, of course, the name of the dog.
我很認同這項看法:優秀的作家創作時不只用手、用腦、用心,更會用「腳」。他們不會成天在家苦思或上網,而會走出家門、辦公室和教室⋯⋯作家,包括小說家,都懂得蒐集文字、圖像、細節、事實、引言、對話、文件、場景、專家意見、證詞、數據、啤酒品牌、跑車顏色和款式,當然也不會漏了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