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首刷限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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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價:450
NT $ 450
 

內容簡介

  2012年《紐約時報》年度暢銷小說冠軍
  年銷量大破2,500,000冊,超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三部曲
  出版至今盤踞Top5超過40週,按讚口碑驚傳不墜

  Goodreads.com年度最多讀者票選小說第1名
  吉莉安.弗琳榮登亞馬遜「懸疑小說作家」排行第1名
  華文出版首席譯者施清真最新譯作

  男人其實都愛酷女郎,酷女郎其實都是騙人的xxx
  愛得癡不如愛得狠!
  他是尼克,他說:去死吧,我愛你!
  一則披著懸疑小說外衣的愛情故事,
  一本讀完之後,欲罷不能,心有不甘,不得不從頭再看一遍的小說
  

  試問世間男女,想要永遠在一起,重要的是愛情還是麵包?
  答案是「控制」。
 
  一對具有完美吸引力的男女,加上一連串精心設計的失聯、抹黑、陷害、嫁禍、謀殺、互相比拚誰有強大的腦、鋒利的嘴和堅決的心,誰就在愛情大寨裡佔地為王。
 
  本書作者吉莉安.弗琳以尖銳筆鋒和深沉算計,重新詮釋當代男女關係,創作出改寫暢銷排行紀錄的年度風雲小說,結局驚人震撼。愛不愛,都要佩服得五體投地。

  一想到愛咪,我的腦海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各個角度都帶有俏皮的味道。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確實,「惹惱她的人都會遭殃。」
 
  愛咪已經失蹤五天了。「愛咪,是我殺了你嗎?」你在想些什麼?你的感覺如何?你是誰?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
 
  「回家吧,回到我的身邊(妳他媽的x女人)。回家吧,這樣一來,我才可以……。」

  原文書名〔Gone Girl〕一詞,在字面意思除「失蹤女子」之外:
  「Gone」另有神奇(wonderful)、傑出(excellent)的意思。爵士樂界會用以形容最厲害的
  另外,在二戰後「垮掉的一代」作家中,常用gone girl表示這女子是個cool girl。
  作家傑克.凱魯亞克名作《在路上》一書,就曾以Gone Girl描述一名酷女郎 。

作者簡介

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吉莉安.弗琳的作品《暗處》曾經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榮獲《紐約客》雜誌書評人首選、Weekend Today夏日書單首選、《出版人周刊》二○○九年年度好書、《芝加哥論壇報》小說首選。她的處女作《利器》榮獲英國「匕首獎」,入圍「愛倫坡獎」,亦是 BookSense 和邦諾書店選書。吉莉安.弗琳曾為《娛樂周刊》撰寫評論,作品已在全球二十八個國家出版。她和她先生、兒子現居芝加哥。

譯者簡介

施清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哥倫比亞大學大眾傳播碩士,西北大學人際傳播學博士。曾任教於淡江大學及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現定居舊金山,專事翻譯寫作。譯作包括《蘇西的世界》、《神諭之夜》、《英倫魔法師》、《索特爾家的狗》、《老虎的妻子》、《防守的藝術》等。

 

目錄

第一部 男孩失去女孩
1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2 愛咪.艾略特 二○○五年一月八日 日記一則
3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4 愛咪.艾略特 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日記一則
5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八年七月五日 日記一則
7 尼克.鄧恩 事發當晚
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9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一日
10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七月五日 日記一則
1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一日
12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日記一則
13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二日
14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日記一則
15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三日
1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日記一則
17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四日
1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日記一則
19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四日
20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2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22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日記一則
23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24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25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六日
2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日記一則
27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六日
2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日記一則
29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第二部 男孩遇見女孩
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
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3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
4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5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6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7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8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9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10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1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3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4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5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6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7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8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9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一日
20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四日
2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二十六日
2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三十三日
2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四十日

第三部 男孩追回女孩 (或是女孩追回男孩)
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四十日
2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當晚
3 尼克.鄧恩 歸來當晚
4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當晚
5 尼克.鄧恩 歸來當晚
6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五日
7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三十日
8 愛咪.艾略特.鄧恩歸來之後八星期
9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九星期
10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十星期
11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二十星期
12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十個月兩星期又六日

 

內容連載

愛情涵蓋世間無限的變形;謊言、憎恨、甚至謀殺,全都糾結於愛情之中;愛情終究是一朵略帶血腥味的艷麗玫瑰,綻放出與愛意全然不同的神采。--劇作家東尼‧庫許納,《幻影》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一想到我老婆,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先說形狀吧。第一次見到她時,我最先看到她的後腦勺,她的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也像一個河岸上的化石,各個角度都帶點俏皮的味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會說她的頭顱「形狀秀美」。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我像個小孩子一樣想像自己剖開她的頭蓋骨,挖出她的腦漿細細檢視,試圖捕捉她的思緒,弄清楚她的念頭。愛咪,妳在想些什麼?這是我們婚姻生涯中、我最常提出的問題,即使我沒有大聲說出來,也沒有詢問那個能夠提出解答的人。你在想些什麼?你的感覺如何?你是誰?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我猜想每一段婚姻都籠罩在這些問題的陰影之中。
**
清晨六點整,我啪地睜開雙眼。我的眼睫毛可不像小鳥拍拍翅膀似地顫動,我也不是眨眨眼睛,慢慢清醒。我的清醒是機械式,眼睫毛啪地睜開,好像令人毛骨悚然的腹語娃木偶:周遭一片漆黑,然後時鐘冒出6:00──我一睜開眼睛就看見,衝著我迎面而來──好戲登場!6:00,感覺不太一樣。我很少整點時分醒來。我是那種在亂七八糟時刻醒來的傢伙:8:43、11:51或是9:26。我的生活不需要鬧鐘。

6:00,清晨六點整,太陽爬過高高低低的橡樹樹梢,露出夏日之神的猙獰面目。陽光流瀉河面,直逼我們的房子,灼灼的反光好像一隻修長、火辣辣的指頭,透過我們薄薄的窗簾直直指向我罵道:你曝光了。你將會曝光。

我在床上翻來翻去,這床從紐約搬到我們的新家──雖然已經住了兩年,我們依然把這裡稱為「新家」。這棟租來的房子位於密西西比河畔,一看就知道是郊區新富的住家,小時候,我家附近的房屋都是錯層式,屋裡的地毯又粗又硬,當時我渴望擁有這種新貴階級的住家,房子通常大坪數,設計了無新意,而且非常、非常新──恰是那種我老婆肯定討厭的房屋,而她也確實不喜歡。

「進屋之前,我是不是應該卸除我的靈性?」她剛到的時候就說了這句話。其實這是個妥協:愛咪要求我們在我小小的密蘇里家鄉先租個房子,而不是購屋,因為她堅信我們不會被困在這裡太久。但是所有出租的房屋都集中在這個開發失敗的社區裡:這裡像是一個小型的鬼城,四處都是降價以求的豪宅,一棟棟受到經濟不景氣牽連的法拍屋,整個社區尚沒興盛就已沒落。這是個妥協,但是愛咪根本不這麼想。對愛咪而言,這是我加諸在她身上的懲罰,好像我拿把刀子狠狠地、自私地刺她幾下。我居然像是穴居人一樣使出蠻力,把她拖到一個她極力想要避開的小鎮,迫使她住在那種曾經飽受她嘲弄的房屋裡。如果只有一方認為自己做出讓步,我猜這就稱不上是妥協,但是我們之間的妥協往往就是如此。我們其中一人總是氣呼呼,而那人通常是愛咪。

愛咪,妳不能把妳的委屈怪到我頭上。妳這股密蘇里怨氣應該怪罪於經濟不景氣、時運不佳、我的爸媽、妳的爸媽、網際網路、以及使用網際網路的人們。我曾經是個作家,撰寫一些關於電視、電影和書籍的文章。那個時候啊,人們依然閱讀刊登在報紙上的文章,也依然在乎我的觀感。我在一九九○年代末期來到紐約,那段時期是最後的榮景,但是當時卻沒有人察覺。紐約到處都是作家,而且是真正的作家,因為那裡有好多雜誌,而且是真正的雜誌。那個時候啊,網際網路依然像是某種頗具異國情調、被人收養在出版界角落的寵物──你丟塊狗餅乾給它,看著它被小小的皮帶拴著跳舞,噢,好可愛,它肯定不會半夜把我們給殺了。你想想:那個時候啊,剛剛步出校門的大學畢業生能夠來到紐約,而且有人付錢讓你寫作。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著手進行的事業,十年之間將會煙消雲散。

我工作了十一年,然後丟了飯碗,沒錯,就是如此突然。全國各地的雜誌社忽然受到經濟蕭條的牽連,紛紛關門大吉,作家們也跟著完蛋。(我說的是像我這樣的作家:我們是一群想要成名的小說寫手,平日沉思默想,腦筋不夠靈活,不曉得如何架設部落格、設立捷徑、或是發佈推特,基本而言,我們是一群頑固、愛吹牛的老傢伙。)我們就像製作女帽、或是汽車無線電天線的商家:我們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被解聘之後的三個禮拜,愛咪也丟了工作,充其量我也只能這麼說。(這會兒我可以感覺愛咪在我背後盯著我,冷冷嘲弄我花了大把時間討論我的事業、我的霉運,卻只一筆帶過她的境遇。她會跟你說,那種行為相當典型。尼克就是那樣,她會這麼說。其實她想說的是:就像尼克總是……,所謂的「……」代表我通常會做出的事情,而且通常都不是好事。)接連好幾個禮拜,我們兩個失業的成年人穿著睡衣和襪子,在我們布魯克林的褐砂石華屋晃來晃去,我們不管未來,信件放著不拆、胡亂丟過桌子和沙發,早上十點大啖冰淇淋,下午睡個長長的午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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