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告訴任何人

別告訴任何人
定價:360
NT $ 45 ~ 360
  • 作者:珍妮佛.麥瑪洪
  • 原文作者:JENNIFER McMAHON
  • 譯者:林力敏
  • 出版社:尖端
  • 出版日期:2012-08-2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1048224
  • ISBN13:9789571048222
  • 裝訂:平裝 / 400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精采程度更勝《別相信任何人》,每一頁都令人忍不住想繼續看下去!」

  美國最大書評網Goodreads Choice Award票選「2011年最佳小說」TOP5,口碑超越《別相信任何人》與《灰影地帶》!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作家 珍妮佛.麥瑪洪 最新懸疑作品!

  妳是被選上的幸運兒,
  這件事,別告訴任何人……

  在佛蒙特州的一個夏夜,十二歲少女麗莎走進家後方的森林,從此消失無蹤。在失蹤之前,她告訴自己的弟弟山姆說,有一扇門通往魔法世界,她會在那裡遇見妖精之王,成為他的皇后。

  十五年後,山姆與菲比墜入愛河。山姆的個性明理務實,總是讓菲比感到安心──直到某一天,菲比接到一通神祕的電話。依照對方指示,他們找到麗莎寫的信,上面寫說她就快回來了……疑惑的山姆與菲比決定進行調查,中途卻發現證人、證物居然憑空消失?

  這時菲比才發現,她和山姆彼此都瞞著對方一些祕密,兩人之間的信任因此產生裂痕……

  究竟麗莎失蹤當天那晚,山姆在森林裡看到了甚麼?

作者簡介

珍妮佛.麥瑪洪(JENNIFER McMAHON)

  出生於一九六八年,在康乃迪克州郊區的外婆家度過童年,當時她相信閣樓上住著一位叫做魏基耳的鬼魂。小學三年級,寫下人生中的第一個短篇故事。一九九一年,從高達爾德學院取得大學學位,隨後進入佛蒙特大學的碩士班就讀一年,學習如何寫詩──這段時間她將自己寫的一首詩改編為故事,再把故事改編為小說,然後決定花些時間仔細思考,到底自己比較想寫詩還是寫小說。

  她在美國四處搬家,最後回到佛蒙特州,跟伴侶卓伊住在一棟小木屋,屋裡沒有水,沒有電,也沒有電話。那些年來,她做過油漆工人、牧場工人、披薩外送員,還替印刷品設計版面,扮成復活節兔子玩偶打工,在流浪漢收容處上班,甚至擔任心理疾病患者的輔導員──直到二○○○年,她辭掉最後一份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寫作。

  珍妮佛的第一本小說《Promise Not to Tell》在二○○七年出版。隔年出版的《Island of Lost Girls》,這本書讓她一舉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的常客。《妖精的魅影》是她最新一本懸疑小說。

譯者簡介

林力敏

  曾獲聯合報文學獎、時報文學獎等國內重要文學獎項,獲公費獎助赴哈佛大學暑期進修,現為聯合報〈繽紛版〉專欄作家。努力保留心中幼稚的部分,尋找人生的夢想與狂熱,並希望貢獻己力,讓台灣與世界越變越好。

 

內容連載

出自《妖精之書》

如果你正拿著這本書,你就是獲選之人。你必須知道,獲得此一特權的同時,也必須肩負重責大任。這本書提起的事情,將永遠改變你的一生。然而,你與別人分享這些事情時,必須慎選對象。我族的命運取決於此,也取決於你。

序幕
菲比

六月二十三日,十五年前

  汽車旅館的房間沒有冷氣,燥熱無比,害她不禁汗如雨下。魔術床墊在她的下方來回震動,冰淇淋先生(Mr. Ice Cream)在她的上方來回辦事。他不難看。雖然略有啤酒肚,但臉長得不賴。他碧藍的眼珠讓她想到一條清澈的溪流。她想到老歌〈清澈湛藍教派〉(Crystal Blue Persuasion)──她母親非常愛聽這首老歌。她當然告訴過他這件事。現在,他有時會唱這首歌給她聽,當作一種前戲。她希望他能刮掉鬍子,但他決不肯刮,因為他太太喜歡他留鬍子。

  他太太倒是不喜歡坐他的機車,但菲比喜歡。他有一台哈雷機車,每個星期六都載她出去玩,平日收店後,偶爾也會載她外出。大風吹拂她的髮絲,小蟲飛進她的嘴巴,哈雷機車一路往前呼嘯,她彷彿騎著某種邪惡的玩意兒。他喜歡把機車停在荒涼小路的盡頭之外,在機車上與她幹那件事。她有時確信他是在與機車做愛,而不是在與她做愛。但她不在意。畢竟這台機車的烤漆與鉻合金閃閃發亮,亮到她可以看見他們的倒影,她實在很難不被這台機車比下去。而且她之前跟高中男生在汽車後座幹那件事時,他們才五分鐘就繳械了,相比之下,現在這樣算還不錯了。

  菲比並不在意。毫不在意。她剛滿二十歲,三週前才跟朋友小南與薩莎搬來佛蒙特州的布雷特波羅鎮。她還想搬得更遠,甚至搬到加州,離她的母親越遠越好。不過,薩莎的男朋友就住在這裡,而且跟她在麻州出生長大的爛小鎮相比的話,佛蒙特州還算好了。之前母親打電話到她們住的這間公寓時,顯然喝得爛醉如泥,小南與薩莎裝出怪腔怪調回答說這裡是中國星餐廳。母親問:「菲比在嗎?」小南回答:「您要北京烤鴨嗎?好的。您想多點一份餛飩嗎?今天有特價喔。」然後她們一起哈哈大笑。

  她們租的是公寓裡一間廉價的雜物室,牆壁油油膩膩,低矮的天花板上藏著松鼠的窩(薩莎煮拉麵時,一個松鼠窩就這麼摔落下來──這種妙事很適合在舞會上說給別人聽。)幸好她們很少待在這裡,所以無妨。菲比在瘋狂甜筒店打工,負責挖冰淇淋,工資就用來付房租。菲比喜歡這份打工。小朋友通常會來店裡打電動,不然就是把零錢投進夾娃娃機,希望夾到粉紅色貴賓狗玩偶,或是夾到時髦的太陽眼鏡。

  她的老闆叫做冰淇淋先生,比她大二十歲。他會吃控制血壓的藥,鞋子裡藏著矯正用的鞋墊,背部長著體毛。她設法不去碰那些體毛,到頭來卻總是忍不住動手撫摸。心頭抗拒,卻又欲罷不能。菲比就是這個死樣子。

  她躺在汽車旅館凹凸不平的床墊上,試著不要想起他背部的毛髮,不要在意他今天格外明顯的口臭。那是一種惡臭,像腐肉的臭味。也許他確實是一個狼人。菲比想像他全身覆滿體毛,在滿月的月光下,迅速長出尖牙。別再想啦!她決定不再胡思亂想,試著放鬆,任由魔術床墊在身體下方震動,冰淇淋先生在身體上方辦事。她往上看著他。他緊閉雙眼,滿臉汗水淋漓,鬍子下的嘴唇顯得腫脹(她朋友覺得她很酷,約會對象竟然是這種老男人,有錢的老男人。)雖然她是看著他,但真正吸引她注意力的卻是牆上的景象。

  牆上的電視螢幕閃動著晚間新聞的暗藍畫面。這則新聞是關於一位在哈默尼鎮失蹤的小女孩。三天前的晚上,那位小女孩走進家後方的森林,從此消失無蹤。她說森林裡有一扇門,位於一個荒廢已久的小鎮遺址。她告訴自己的弟弟說,她會遇到妖精之王,他會帶她回去,讓她成為女王。

  新聞記者表示,森林裡的小鎮遺址只剩煙囪,還有地基留下的地洞,有些院子裡長出丁香花與蘋果樹。整個遺址稱為銳里暗死鎮,不曾出現在任何地圖上,只是毫無理由地憑空淪為廢墟。也許每位鎮民都在一九一八年那場流感中喪命了;或者,根據地方上的傳言,也許五十多位鎮民是被悄悄帶走了。記者的眼睛閃過一道光芒,畢竟每個人都喜歡聽鬼故事,沒錯吧?

  「我訪問過哈默尼鎮的一些鎮民,其中幾位表示,過去幾年曾聽到森林裡傳出奇怪的聲響,那是一種鬼哭神號,一種哭泣的聲音。幾位鎮民甚至認為,只要你在一年中的某個特定夜晚經過那片森林,就會聽到魔鬼低聲呼喚你的名字。還有一些鎮民宣稱自己看過一團綠色霧氣,有時像是人形。」 

  鏡頭上出現一位老太婆的特寫鏡頭,她的整張臉凹凸不平。「小孩子絕對不可以踏進那片森林。每個人都知道銳里暗死鎮裡有鬼。我甚至不讓我的狗狗在那一帶亂跑。」 

  記者說那位女孩完全沒留下任何蹤跡,大家只在一處地洞裡找到一隻運動鞋。六號尺寸的耐吉球鞋,顏色是粉紅配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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