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簡單生活裡的好滋味
寫這本書的現在,正前方的一盞小燈和一台Notebook是我當下眼睛所及的全世界,我右腳邊有台小電扇,更遠一點的一公尺之處,我的狗正躺在木質地板上瞇著眼睛,進入半睡半醒的狀態。
隔壁房間裡傳來陣陣打鬥的聲音,那是風靡全世界的《暗黑世界3》遊戲,在過去幾個鐘頭裡,我老公就在那個地方專注格鬥,沒和我說上幾句話。
更早之前,我一個人帶著小狗出去散步,突然間雨勢大起,他焦急地打電話給我,帶著傘來接我回家。他捨不得狗兒涉水,抱著體重達二十多公斤的牠過馬路,狗兒攀著他的肩膀,眼睛呆呆地直視著前方,到了家門口還不想下來。
當我在超商等他來接我的時候,我的狗嗅著一位氣質女士的牛仔褲,太失禮了,我連忙道歉,而那位女士笑了笑對我說:「沒有關係,因為我身上有狗的味道,我養了三隻狗。」她指著超商外那部休旅車說:「牠們正在車上。」接著我們便聊了起來,包括她養的狗也是混種狗,以及她收留了一隻忙碌外國人的狗,為牠治病並找新家,看她說話的溫柔表情,與言談之間的善意,我突然覺得下起滂沱大雨的夜空,有滿天星光。
沒有男人在車上等著她,因為她便是那部對會開車的我而言也顯得有壓力的休旅車駕駛。臨走前她特地搖下車窗,讓我看見她與她養的狗,隔著幾公尺距離,和我道別。雖是位陌生人,但肯定是偶然遇見的一位天使。
隨後超商老闆娘衝了出來,拿了一把傘給我要讓我撐著回家。我婉拒了,我老公正在馬路對面啊!他要來接我了。但是她很堅持地對我說:「何必讓他跑這一趟呢?這傘給妳,別還我了。」
因為盛情難卻,我收下了傘,滿心感激,而看著她滿足的神情,總覺得是件好事發生了。她是一位非常熱血的女人,雖然平常看起來很酷。有個住在附近的盲眼人士,每次去她的超商買東西,無論店裡多忙,她都一定要工讀生放下手邊工作陪他過馬路回家。
那麼過去的幾個小時,我一個人在樓下作了什麼?我上網找了製作小籠包的資料,玩性大起,把冰箱裡的玉米和從超市買來的新鮮秋刀魚,放進食物調理機當中打成□餡,再將燙過的麵糰切塊、□成薄皮狀,我把內餡包入,欣喜作到了「皮透光能見內餡卻不會破」的新發現。
在那當下,電視節目的談話聲音陪伴著我,我就在那廚房燈下,專注享受著將小籠包摺出二十多個摺,那種難以言喻的成就感。我想著我的狗兒也能吃到湯包這種食物,想像著湯包裡有牠最愛的秋刀魚,就覺得無比快樂。
曾經,我也擁有太多卻不快樂
我的母親總說我是天之驕女,集家人三千寵愛在一身。我在大學畢業之前是不敢開瓦斯的,因為家裡的廚房事不許我參與。有一年放暑假回老家(我也不被允許打工,寒暑假只能回家窩著),某天清晨的六點多鐘,我買了速食粥要泡來吃,一向反對我吃速食的外婆默默地為我燒了開水,還好奇地問:「這樣泡真的能熟嗎?」
那一年,她已經七十多歲。她還為我這個「生活白癡」燒開水。
我的娘也是一樣,雖然當年是那麼歇斯底里地反對我北上唸大學,可後來還是默默地為我付了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我大一時受夠了同寢室學姊古怪難相處,堅持大二要搬出宿舍另外租屋,這個決定使得住宿費用馬上提升了六倍,可她聽了我訴苦之後,也沒有二話就同意了。
畢業之後,不想回老家,為了我要獨居住套房、為了補習考取律師執照或公職,為了「在外吃喝都沒問題」,我的娘負擔更沉重了,但她總是說,她會支持我到底。
她不太打電話給我,只處理我需要錢的事情。我的外婆幾乎照三餐打給我,打來就是要我別亂交男朋友,要把自己的健康照顧好。她們都望女成鳳,而我只覺得壓力很大,每次接到電話就手軟,特別是在夜店鬼混的時候……
是的,我並沒有如她們期許那樣好好地守住自己的前途,只想抓住青春的尾巴,我去交男朋友、去玩樂、去嘗試很多她們視為大忌的、好玩的事情。
後來我工作了,老闆愛我,給我很大的空間,還有不錯的薪水。有時候我上班還寫稿子兼差,所以收入豐厚。終於,我開始走進瘋狂買名牌的陷阱。
第一次買是小Case,在SOGO二館的GUCCI,以七千元買到一個雪白色布面,配上駝色皮帶的馬鞍包。我以為這麼作,對於一向節儉的我媽和外婆,一定很衝擊,沒有想到,她們都一致認為,我開始工作了,應該買好東西,即使她們平常節儉到連搭計程車去醫院都捨不得。
後來我還買了一雙一萬多元的CHANEL高跟鞋,她們還是覺得沒什麼,應該的。
當然,投入這個無底洞只會變本加厲,到後來已經不是自己有多喜歡那個包或那個鞋的問題了,而是花大錢那當下無比刺激爽快的感覺。
因為除了刺激爽快,我實在找不出生活中還有什麼真正的快樂。那幾年我的交往對象,和我同年紀,對於事業和感情和我一樣迷惘,只是身為男人的他,比我有更大的衝動和欲望,去追求他想要的生活。他對很多女人要了很多愛情,對很多人要了很多優惠待遇,條件很好的他沒辦法忍受就業之前沒有任何光環的日子,愛情對他而言,真的不重要。因為感覺自己是那麼地不重要,所以我痛苦了好多年,只有消費、只有和朋友一起花錢尋歡,才能止住那道痛苦的傷口(現在看當年,實在是一個悲傷的緣分,雖然相愛,卻太年輕也無能為力〉。
那時的我,擁有很多收入,擁有很多朋友,擁有穿不完的鞋、背不完的包,加上一個爆炸的衣櫃。如果正年輕的妳讀到這本書,以為我的靈魂本來LKK,才那麼淡定,那麼請相信,妳現在很愛的事情,都是曾經我很愛的,而且絕對不管後果如何。
那段時間,我的生活也是爆炸的,除了爆炸的工作,就是爆炸的朋友或異性朋友的約會,還有爆炸的電話粥,爆炸的血拚。我養的貓每天見我的時間不到八個小時。很確定的是,無論工作和生活,每一天或者每一個小時都精彩刺激,但是我,並不快樂。
不快樂的理由是,如果沒有這些爆炸的行程和物質,我就活不下去了。
因為減少,幸福才能看得更清楚
如果說我的人生有什麼重大轉變,我想是因為認識了我老公。我的老公來自於一個很有教養又很簡樸的家庭。
認識他之後才發現我的老娘外婆一點都不節儉。我娘在我青春期的時候,每天殺土雞燉四物給我進補,還有什麼麻油腰子、中藥燉豬心;為了我的青春痘困擾,買了一劑一百元的(這是二十年前的幣值〉賀爾蒙藥給我吃。現在很紅的黃金保濕產品,我在二十年前就使用了,不囉嗦,二十毫升就要四千五百元,是那時人生除了醫藥費外什麼都捨不得花的外婆大力支持的。
我的婆婆以節儉傳家,教育我老公要非常地愛物惜物。一年不知道要弄丟多少把傘的我,因為看見他使用八年的傘還有全新的摺痕,而且還是個贈品。我才知道,原來不丟傘是可能的事情。
有別於其他男人在面對追求者時,總是打腫臉充胖子假裝自己多好,他卻很明白地讓我知道,他才退伍,憑自己的能力還無法花費很多,但是他能朝著讓我過得越來越好的方向去努力。他太特別,和以前我認識的男生都不一樣,那麼細膩、那麼認真,所以我決定試驗他,看他能否依照他的生活方式堅持下去。
約會時,我願意陪著他只吃二十五元一頓的水煎包,喝一瓶只有十五元的飲料。我們的約會預算不超過五十元,因為他還在找工作,覺得花父母的錢交女朋友是不對的。如果我想要花更多錢,他就把自己的預算讓給我。
他只要看到什麼好吃的好玩的而且他能力能作到的,就第一個想到我。有時候,握在手中那個熱騰騰的包子並不值多少錢,有時候,他騎機車載我去山林水邊逍遙也不值多少錢,但是在我的心裡,那是千斤重的獨一無二,那就是他所有的了。過去我也認識很多看起來很有辦法的男人,追求的時候一擲千金都不是問題,問題是,那一千金的代價就只想得到妳的人,不想擁有妳的心。妳握執意不把人交給他們,超過一個月,他們就另外覓食去了。
而眼前的這個男人,不誇大自己,願意耐著性子得到妳的心,是多麼珍貴。為了這份珍貴,我願意不拋下他獨自享樂去,當他一點一滴地用能力證明他活得越來越好,我就跟著他活得越來越好,這就是我給予的、支持的愛情。因為減少,我看見了比名牌精品更珍貴的東西,那是真實了解妳的好並且願意終身守護的感情。
每一天約會都不特別精彩,可能是一起走路回家,或是到大安森林公園散步,或是和他吃頓飯,或是他到我家陪我寫作,可是,每一天都感覺很幸福。幸福感是來自於,我越來越相信,這個男人無論看到我怎樣灰頭土臉趕稿、發胖瘋狂、奢侈成性、暴躁沒耐心、口無遮攔、我行我素的醜樣,都會陪在我的身邊。
而以上因為不安所長出來的刺,也在真實的愛情裡被焚化了。
這愛情,沒有魔術表演、沒有甜美的詩句、沒有華麗的舞台燈光秀,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聊天,談談過去、未來和夢想,所作的事情,也不過是一起牽手散步,一起去逛街。這愛情裡的快樂,是越來越發現,彼此懂了對方的靈魂。
過去我不懂,原來愛情裡真實的幸福,就是了解與陪伴。或許它看起來並不值錢,但若妳曾經歷過,一個妳愛的男人總是把他的人生和妳切割,總是可以輕易地拋下妳,去追求他想要的人生,妳就會知道,這樣的了解與陪伴,是千金難買的。
從精品店到菜市場
買衣服買到一個極致,就是非名牌不穿。有一天我的準婆婆拿了一件純兔毛的外套送給我,是市場買來的。她自己也很愛那件外套,但是覺得我穿了會很好看,就送給我。
她是個不隨便花錢的女人,卻是一位很有品味的女人。她以前作裁縫師,對於服裝的版型質料很有眼光。有品味的女人,總是懂價值和價格之間的對應關係。
不是名牌貨,但抱著那柔軟的衣服,我可以想像得到,衣服裡有她數十年對於質料、版型以及人體身形的專業眼光;還有她對我喜好的了解與觀察,除此之外,還有一份深刻的情感。
後來每當她去逛街,看到適合我的衣服,就買給我,我自己就再也不買衣服了,不可否認的,她為我買的衣服,比我為自己挑的衣服還要適合我,連我娘都讚不絕口。
女人喜歡漂亮的衣服,是因為希望吸引別人的眼光,別人的讚賞,那是一種期待被肯定被欣賞的渴望,一種追求被愛的投資(很少人像我的好朋友J一樣,買衣服買到手軟,是當藝術品在買〉;女人也喜歡昂貴的衣服,是因為希望被看重。
女人想透過衣服擁有的,我擁有了,所以衣服不再是我追求的目標。不買衣服不會手癢睡不著覺,天使會因為愛我送我衣服。
原來生活裡真實的幸福,就是每一個當下都想笑──不管正穿著什麼吃著什麼作著什麼。
簡單生活裡的好滋味
回顧過去,連我自己也很難解釋,為什麼一週至少要去KTV報到兩天,為什麼每天出門逛街都要隨便買個什麼東西回家?為什麼週末夜晚就是不能在家,一定要安排很多社交行程?
如今我已很難去過那種日子。「非如此不可」的背後總是隱含著淡淡的失落感。原來,城市裡的人總是在爆炸的行程和物質享受當中,尋找幸福感和甜蜜,卻不知道它們只是幸福感和甜蜜的替代品,就像給甜味卻不是真正的蔗糖或果糖,而是阿斯巴甜。
就像是健怡可樂,喝多了感覺反胃。
就像是在混亂的信仰中找不到真理,只能到處「看籤詩行事」。
可是幸福感,卻是如此簡單,它每日都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就像是善意贈傘給我的人,了解自己的枕邊人,還有一隻總是依偎在身邊的小狗。或許還加上了,一位能在工作上苛求妳卻選擇不苛求妳的工作夥伴……這些,妳看見了嗎?
就像是把魚煎得金黃酥脆放在餐桌上讓妳享用,就像是終於團購到的熱門美食,就像是和好久不見的朋友一起吃頓簡餐,和父母一起經歷一次懷舊晚餐的時光……
從不喝珍珠奶茶的我,也為一杯超好喝的珍珠奶茶感動。
吃到某一家水煎包,就覺得那一天有一百分了。
這就是簡單生活裡的好滋味。
不必每天聽見「我愛妳」,不必每天和一群人慶祝,不需要。
快樂的時候,冰淇淋或蛋糕的好滋味,能慶祝活著的一切。
當我胃痛的時候,我就提醒自己,記住健康時所有可貴的享受。
有時候在臉書上看見朋友的抱怨,有時候聽見身邊朋友的抱怨,和從前的我一樣,工作忙碌時就抱怨沒有時間休息,工作遇到瓶頸時就抱怨收入銳減;有情人時就抱怨情人不夠體貼,沒有情人時就抱怨寂寞;家庭和諧時抱怨日子太無聊,家庭不和睦時就抱怨很煩;窮人家的孩子抱怨沒錢揮霍,有錢人家的孩子抱怨沒有人發掘他的才幹。
我覺得,人們總是容易看到身邊沒有的東西,卻永遠看不見自己所擁有的。也許我們可以這樣練習,每天早上醒來,深呼吸,感覺自己精神飽滿氣色紅潤,就是這一天第一份禮物。我們可以上街去買各式各樣的早餐吃,也是很棒的,因為我們口袋裡有錢可以買食物,並且生活在到處都買得到食物的地方。我們投了錢幣或刷了悠遊卡,就可以搭乘有空調的大眾交通工具抵達目的地,很棒。我們進了公司,開始了一天的工作,很完美,因為這個社會需要我們,這使我們的生活有了意義。每天的生活都是獨一無二的好,如果妳今天得到上司的稱讚,是一件好事,若是你明天被主管刮了一頓,也要慶幸身邊有人傾聽妳抱怨。有錢的時候走進高檔餐廳,享受食尚樂趣,固然很棒,但預算拮据時,偶然找到一家物美價廉的餐館,品嚐到過去未嚐過的美食,也是生命中難得的好運。以前單身時我會哀怨沒有人陪在我身邊,現在會很懷念當時我行我素的生活很自在。我很慶幸當時的我沒有隨便找個人陪而犧牲了我單身的大好時光,我學了開車、考了駕照、一個人搬家、半夜帥氣地一個人回家、一個人去大賣場扛了好幾袋食物……真是痛快。那是已經不會重來的時光,我慶幸我以享受的心情去經歷過,把單身時光活得很精彩。
但已婚也有已婚的快樂,有人拌嘴、互相照顧,還是可以半夜一個人回家,但就有人堅持非去接妳不可,Why not?自由很幸福,被在乎何嘗不是一種幸福?一個人夜晚看DVD很快樂,兩個人夜晚一起聊天也很快樂。自己飆車很爽快,但能坐在副駕駛座打瞌睡也是不賴的。
重點是,妳看見幸福的地方,那個地方就是有妳的幸福;妳看不見幸福的地方,那個地方就是沒有妳的幸福。多數人會拿顯微鏡看著自己的不幸,對於身邊的幸福卻像深度近視一樣,明明在眼前卻毫無知覺。因此我們有時候要為自己配戴一副看得見幸福的眼鏡,拿掉放大不幸的顯微鏡,那麼,即使像我陷入胃痛的地獄,也能因為終於吃到一口白粥以外的食物,就幸福得飛上了天。那一天就算是生命的最後一天,也是沒白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