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犯罪的問題,不論在那一個社會之中,都是極其普遍的社會問題,只是什麼樣的行為在一定的社會之中,會被界定成為犯罪?就必須觀察這個社會的法律規範,是否將一定的行為納入犯罪的規範之中。一個國家想要進入法治國的境界,必須這個社會中的每一份子在法的領受能力,到達一定的程度,進而才能以普遍性的高法律常識水準,引導著一個國家進入法治國之中。在我們的社會中,人民基本權利逐漸被重視的同時,人民普遍知識水準也不斷提高,但在法治思想的層面上,卻仍舊處於一片知識的沙漠中,儘管在大學共同課程中,有法律概論的課程開設,但那也只是點綴式的做一種通俗性法律常識的說明而已,對於應付日常生活所生的法律問題,可能都稍嫌不足,更遑論處理專業的法律問題。如果要建立一個普遍化的法律常識基礎,至少在通識課程中,應該將幾個基礎性的法律課程,做較為體系性的安排,例如民法概論、刑法概論及公法概論,這樣的專業性普及化的傳授,才可以使得法律知識的水準普遍提升。有鑑於這樣的構想,乃著手撰寫一部既具有同俗化、也具有專業體系性的通識刑法,以做為大專通識課程的使用。當然這樣的著作並不容易撰寫,一方面必須不會像法律專業課程般具有較高的難度;另一方面又必須將基礎的概念傳導給學習之人,也要達到基礎概念及體系的形成作用,至少要使非法律專業的學習者,在刑法這個領域中,能夠瞭解刑法的規範是什麼,有什麼基本性的要求,進而知道犯罪的形成及處罰的基礎關係。基於這樣的構想,乃將著作定名為「通識刑法」,以做為大專通識課程的基礎適用教材。本書所以形成,主要是來自於元照出版有限公司編輯群的建議,其謂在法律教材的需求上,對於非法科專業的學習者,在分科的教育上,一直以來都缺少一份適切的教材,這份教材既不是法科專業的艱澀,也不僅是一種單純簡化式的介紹,而是需要有一份刑法最基礎的教材,能夠以化繁為簡的方式,將這一門學科介紹給非法律系的學生,以作為非法律系學生學習的入門基礎,以提高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素養。對此相當感謝元照公司的提議,也促成這樣一本著作的誕生。本書的校對,全賴學棣劉邦繡悉心校對,並此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及其編輯團隊慨允為總經銷,一併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