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法律」這一門課程乃在於培養具有民主觀念的現代公民為目標,實乃大學通識課程所不可欠缺的一環,更是目前台灣社會所亟需補強、深化理解的議題。「民主、人權與法治」以案例式教學的方式將內容建構在理論、規範與現實等三層面。
章節的安排與編寫,主要依照上課的主題所羅列:「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與實施」、「法律的基本原則與位階」、「基本人權的內涵與保障」、「表現自由與集會遊行法的民主機制」、「刑法與死刑制度的善惡迷思」、「資訊公開維護法與隱私權的保障」、「原住民族權利與平等原則的運用」、「訴訟權的理論與應用」、「民主與權力分立制度的抉擇與公民投票」與「公民社會的形塑、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等十一個主題單元。教材內涵主要在培養作為現代公民的基礎知識,除了針對法治的建立之外,其中學生對於個人基本權利的肯認以及對於民主制度的認知,乃為現代民主法治社會所得以維繫之基礎。
因此本課程乃以案例作為出發點,依照法學教育之理念,並依其集會遊行法、性騷擾防治法、資訊公開維護法、刑法、原住民族教育法以及救濟法等六個法律,分別導入集會結社權、性別平等權、隱私權、生存權、原住民族權利以及訴訟權等六個人權概念,將人權與法律作一融入與結合。除此之外,以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與實施、法律的基本原則與位階作為前導概念,以及將民主與權力分立制度的抉擇、公民投票與公民投票社會的形塑、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等的內容導入民主理念與意涵,藉此培養學生作為一公民社會成員之基礎必備知識,瞭解自身權利的維護與保障,以期學生具備法治素養、人權關懷的態度以及民主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