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英文文法之直捷學習法,易懂易通且有助於美國判例之研讀。
二、可做為法律專業名詞之基本訓練。
三、法律原理淺顯釋義,可從判例中加強對法學英文之深入瞭解。
四、各章之安排循序漸進,有利於教師之運用及學生之學習。
作者簡介
吳嘉生
學歷:
美國聖路易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企管、電腦、政治及法律碩士學位
紐約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現職:
國立臺北大學學務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經歷:
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教育部∕高教評鑑中心評鑑委員
桃園環保科技園區審查委員
考試院專利師審查委員
資策會科專計畫諮詢委員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司法官訓練所講座教授
軍法官特約講座
專長領域:
智慧財產法
國際經貿法
國際商務仲裁及國際公法
英美法相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