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走的人生

被偷走的人生
定價:250
NT $ 45 ~ 225
  • 作者:提耶希.柯恩
  • 原文作者:Thierry COHEN
  • 譯者:林說俐
  • 出版社:商周出版
  • 出版日期:2010-01-29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285081
  • ISBN13:9789866285080
  • 裝訂:平裝 / 264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一則奇異美麗、跨越生死的故事,2010年最深情、最有勇氣的動人小說。

一旦打開這本書,什麼都無法阻止你讀完它。

緊張程度直逼電影《時空線索》、《蝴蝶效應》,感人程度卻遠勝電影的小說。

為了一個錯誤的抉擇,你的靈魂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為了拯救心愛的人,你願不願用煉獄的折磨來交換?

暗戀,是說不出的苦。放棄,是當下不得不的抉擇。

  傑瑞米從十歲就戀上維多莉亞,但她卻始終只把一切當成青梅竹馬的孩子遊戲。二十歲,他決定勇敢告白,她卻宣稱已有了未婚夫……因為無法忍受沒有她的日子,他決定放棄生命,結束這一切……

是天堂,還是地獄?

  他以為他死了,卻發現自己身處陌生的房間,而最愛的她莫名的出現在床上。難道他的人生竟在錯誤的自殺抉擇後改變了?他死了?瘋了?失憶了?還是……

不斷「失憶」的人生

  他一次次在不同年的生日醒來,而每次睜開眼,都有不同的「驚喜」。令人不解的是,所有的證據都顯示,他的人生持續向前:他從一個為情自殺的青年,莫名地成為擁有兩個孩子的一家之主,擁有了與自殺前截然不同的新人生、新工作、新好友……

「我睜開眼睛,只為了再看妳一眼」

  然而某次醒來,他卻驚恐地發現:自己竟成了愛裡的惡魔,傷害著自己一心想保護的人。在極度的絕望裡,想著她、想著再見她一面,是他能一次次睜開雙眼醒來的理由。

  他愛她,愛到為她而死,又愛到捨不得死,愛到願意在沒有她的日子裡悲哀地活著……

本書特色

  這是一本帶有奇幻、懸疑色彩的愛情小說,以電影分鏡般九幕場景呈現他如何經歷從二十到七十四歲的一生。

  主角穿越時空、不斷回到未來的生日、卻僅能度過短短一天的橋段,誘使讀者隨著劇情,心情忽上忽下,難以自拔地陷入主角「是死?是生?」、是「失憶?」、又或是「人格分裂?」的猜測。

  不時穿插神秘的老者、早夭的女孩、古老的猶太教希伯來文聖詩,在在提高其懸疑、神秘的氛圍。

  愛情,當然是書裡的主弦律:從暗戀的痛苦,到獲得的狂喜,再到失去的心痛,然後為愛犧牲,祈求愛的救贖……情節就如交響曲般交疊行進又高潮起伏、峰迴路轉,內容感人,實在是「為愛而生、為愛而死」的最佳典範;尤其男主角為了心愛的她,願為她而死、又愛到捨不得死、更愛到願意在沒有她的日子裡悲哀地活著……具備了所有愛情故事的催淚元素。

  此外,書中還穿插了親情的溫情元素,從主角與兒子的相處,反射出他與父母的關係,其中許多親子片段發人深省,讀來讓人熱淚盈眶,不能自己……

作者簡介

提耶希.柯恩(Thierry COHEN)

  法國讀者評為媲美馬克.李維與紀優.穆索的新銳作家。

  生於摩洛哥卡薩布蘭卡,長於法國維勒爾巴納(Villeurbanne)。先後修習心理、社會學、通訊(高等深入研究文憑DEA)與商業(巴黎高等商業學校碩士Master Ecole Superieure de Commerce de Paris),並曾任職於巴黎通訊廣告業,目前與家人在里昂創立名為「A Capella」的通訊公司。。

  由於他特殊的出生、成長背景及豐厚的社會學、心理學學養,讓他能深刻剖析書中角色的心情起伏及轉折,同時利用人際衝突創造高潮起伏;更由於通訊廣告業的背景,他成功運用電影分鏡般的模式,創造出九幕場景,讓小說呈現電影般的刺激感。

  《被偷走的人生》是提耶希的處女作,但歸功於小說清新的文筆、創意、易閱性及行文節奏等,讓他得以拿下2007年Jean d’Ormesson夏季法文小說大獎(Grand Prix Jean d’Ormesson du roman francais de l’ete)。作品被譯為十一國文字,電影開拍中。

譯者簡介

林說俐

  台大外文研究所畢業,師事畢安生老師(JACQUES PICOUX)學習法文多年。曾任職多家新聞媒體,目前在VOGUE時尚雜誌工作。譯有《我在雨中等你》、《我接受了她的臉---全球首例變臉手術紀實》、《週三的謊言》、《馬森巴羅的影子》、《我談的那場戀愛》、《香奈兒:冰與火的女人》等英、法文小說作品。

  Email: [email protected]

 

推薦序一

寧可選擇性失憶,不願被迫性失憶。

水瓶鯨魚(漫畫作家)

  這世代有個流行名詞:「選擇性失憶」,通常指某些人常否定自己曾經公開說過的話、表達過的姿態立場和經歷過的慘痛事件。

  事實上,關於回憶,每個人都會選擇性失憶,我們總是深深記得風花雪月的浪漫、精彩感動的瞬間、成功攀頂的喜悅……至於痛苦不堪的故事,倘若不是拿來襯托現在的幸福,都寧願牢牢鎖在角落,不願回首。

  這是自主性的記憶,如果是被迫性的失憶呢?

  閱讀完《被偷走的人生》(J’aurais prefere vivre),心情極度奇妙,一個人從二十歲到七十四歲的人生,他只記得九天,其他日子都失憶了,就像一本應該有一萬九千七百一十頁的日記,竟然只有九頁看得見紀錄……感覺每次醒來,都像是一場恐怖的宿醉。

  偶爾,和朋友私下分享彼此荒唐的宿醉經驗,我們確實常不記得醉酒中親吻了誰、做了什麼大膽告白;以及用什麼尖酸的字眼辱罵了誰或昏迷嘔吐,當別人第二天描述給自己聽,簡直想挖個地洞跳下去,不敢相信那個人是自己,怎麼會把做過的事忘得一乾二淨?甚至懷疑自己是否做過這件事……

  醜陋的事,忘了也好,最好不要想起,太丟臉、也太刺痛了。但,那些美好的事呢?比如,初吻的甜蜜緊張、第一次性愛高潮、第一次加薪的雀躍、中了樂透的狂喜……人生的好檔案和壞檔案,一起當機而被銷毀,怎麼辦?

  《被偷走的人生》描繪了一個詭譎又充滿哲學氣味的寓言式故事,男主角說他一共醒來九次,所有的時間都在沉睡。

  讓我忍不住思考一個題目:「究竟多數人的人生是沉睡的時間多?還是清醒的時間多呢?」

  一個網友回應:「多數的人生是沉睡的,有時雖醒著,若是行屍走肉,等同沉睡,甚至沉淪。」我認同,有些人看起來清醒,其實眼睛並沒有睜開。

  「有時失憶,確實也是不錯的逃避方式。」另一個網友說。「可是,我不希望我的人生過程,都失憶了,太痛苦了。」又一個網友補充。

  網友們針對失憶這件事,回應了所有人的心境,我們是如此貪心,總希望丟掉討厭的垃圾,留下美好的裝飾品。但,人從來不是完美動物,也因為不完美、有破綻,才感覺真實可愛。

  世界上每一棟預售的樣品屋,家具和擺飾品都布置得美輪美奐,終究只是給渴望買房子的人一種夢幻想像和希望,當真實的人一住進去,就瀰漫自己的氣味了,亂丟的襪子、橫七豎八的鞋子、捨不丟的雜物、親友送的俗氣貴重碗盤……

  當然,情緒煩躁的時候,我偶爾會選擇和朋友痛快喝一場酒,大醉,暫時拋掉這些苦惱;甚至窩在棉被,想著,好希望就這樣沉沉睡去,藉以逃避這些生活瑣碎。

  說真的,我們從不曾逃離過自己,沉睡和清醒,只是一線之隔,在我們控制範圍,畢竟多數人,都不希望自己親手寫下的一萬九千七百一十頁的日記,只有九頁看得見內容。

  沒有人希望自己珍愛的東西被偷走搶走,何況是人生。   

  提耶希.柯恩(Thierry COHEN)寫了一個很動人的故事。

  曾經傷害過我或我傷害過的戀人們,我還是希望記得他的好,也沒忘記我的不成熟,因為,那些過去相戀、美好、傷感、無奈的畫面,是我人生回憶最豐富的寶藏。

  我寧可選擇性失憶,不願被迫性失憶,像書中的傑瑞米那麼可憐。

推薦序二

失竊後,才真正顯揚其價值所在!

穹風(作家)

  當傑瑞米第一次醒來於醫院時,我擔心後面劇情會變得慘不忍睹,那彷彿言情小說裡女主角大夢初醒卻置身唐朝而成為公主的八流劇情可能再現。不過接著往下閱讀後,發現當然事情不是如此。

  老人的祈禱文似是具備了神秘讖語的宗教意義,但托於宗教的面相底下或許更嚴肅地觸動了人類對於生命意義的觀點;至少,讓每個讀者知道:只有好好地活著,才有後來一切的可能。對生命本身的敬意並無關乎哪個宗教。

  所以傑瑞米每次醒來,無論置身何種處境下,其所針對的其實不是對另一個分身的報復或追根究柢,而是致力於保護心中所掛念的人們,那些無可割捨的親情與愛情。儘管他每回醒來的時間極為短促,甚至置身每況愈下的環境,但要如何在這片刻不能輕忽浪費的時間裡絞盡腦汁探究真相,並對每一個懊悔傷害的人,想出妥善的保護方式,是他唯一能做的一切。

  或許失竊之物的珍貴就在於失竊後才真正顯揚其價值所在,也才更教人惕然以珍惜手中的一切,包括生命裡的每個片段。作者寫了一本好書,提醒了一個眾所周知、但卻經常遺忘的道理。

 

內容連載

二○○一年五月八日。

  安眠藥、威士忌、大麻。我躺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只要想著怎麼做。我只想著我的動作。我只想著我自己,我在這間客廳裡,我想著酒瓶,想著藥。只有我。瓶塞,藥瓶。張開嘴,把藥放在舌頭上,把酒瓶湊到嘴邊。吞下。我想著這道程序。不想別的。不想爸爸,不想媽媽。尤其不要去想他們。想著我的屈辱。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裡。我和我的屈辱。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爸爸和媽媽會了解的。也許吧。我管他們了解不了解!不……不要想了。誰都不要去想。

今天,由我來作主!我不想活了。生命是一種折磨,一種凌辱。我有權做決定。我決定拋棄生命。我才是一切的主導者!

  如果我缺乏勇氣,如果我試圖起身、企圖退縮,那我來想她。來想這個明明是我的命,卻把我推開的她。我不想別人,不想那些愛我的人,我只想著不愛我、不願意愛我、甚至不願意試著愛我的她。她絲緞般的肌膚,碧綠的眼睛,她的微笑。她的微笑!她的美,讓所有接近她的人感受到輕撫般的溫柔,現在卻成了一種痛苦。不,她所有的一切都離我而去,只把我丟在這無底的深淵。死亡的毀滅對上生命的空虛。有何差別?

  神啊,請轉過頭來看看我。神啊……我為何要對祢傾訴?祢在嗎?祢曾經存在過嗎?祢聽見我的祈禱嗎?來吧,神啊,我們的帳該算算了!慈悲的祢怎能創造了這樣的尤物送到我身邊,卻又讓我得不到她呢?這是為什麼?為了折磨我?那祢贏了!我好苦,苦到不想活了。這下祢高興了吧?我把我的未來還給祢。祢給別人吧。祢只讓我看到深淵,那我就往深淵裡去吧。

  我不怕。

  我只專注於我的死法。菸還在燒。我更加神志不清了。我為了離開她而拋棄我自己。嘿,我的靈魂飄起來了,在菸霧與酒精中擺盪。安眠藥很快地也會開始作用。這就是我結束一切的方法。汗大量沁出。但我不怕。

  再給我幾秒鐘。

  我想她。

  我決定向她告白。就在今天,為了我二十歲的生日。我要掃除疑慮,弄清楚狀況。我早已有所準備……但我哪需要準備?我早有滿腹的話要對她說。然而她不聽我說、不想明白。我向她提及我們的青梅竹馬,這段愛情的開端。

  「但是我們當時才九歲啊,傑瑞米!」她笑著回答。

  是十歲。十歲的孩子,已經不算小了。我瘋狂地墜入情網。她對我,卻只有喜歡的程度而已。

  對她而言,那只是小孩子玩的簡單遊戲,幾個天真的親吻、一種溫柔的默契、一首優美的旋律。一個褪色的遙遠回憶。

  對我而言,那卻是生命的開端。那是夏天來臨前的一道熱呼呼的陽光,夏天來時我們就分開。

  「我們變成了朋友。你甚至是我的密友!」

  這密友的角色讓我感到絕望,但是這些年來為了待在她身邊,我必須擔任這樣的角色。眼睜睜地看著這些假惺惺的男人在她面前大獻殷勤、耍帥。她是如此的喜歡被取悅。我只好閃遠一點。我試圖忘記她,但我做不到。我一下子痛苦、一下子又重燃希望。我都快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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