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於危險性設備內部開放的管制,係依據「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其中第108和
132條分別為第一種壓力容器和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定期檢查期限,針對幾個特殊狀況或需求,提供業者申請延長內部檢查期限的機會。早期對工廠安全維護的觀念是將重點放在工廠內的核心設備,也就是危險性設備,透過定期內部與外部檢查之實施,確認核心設備的安全性即保證工廠的安全。但是,完整的安全必須透過由內而外、多個保護層的設置才能確保整體「系統」的安全。因此,本計畫由危險性設備延長內部檢查為核心,發展製程「系統檢查」的所需之技術規範,以確保製程工廠的安全。透過維繫保護層功能所需的分析、檢查與評估過程,了解生產系統中可能存在的失效模式及其潛在後果,規劃出可行的檢查方案。本研究從替代檢查的實施狀況開始,說明實施的重點與常見的問題,進而進入系統檢查的項目與作業指引。其他內容尚包括風險分析的方法、系統檢查執行能力評鑑、和內容物不具腐蝕性之判定方法等。計畫研究結果,提出「石化廠製程設備實施系統化安全檢查方案」、「石化廠製程設備實施系統檢查風險評估作業指引」、「石化業實施系統檢查能力評鑑基準」及「內容物不具腐蝕性之判定要領」等技術文件,可作為事業單位及檢查機構作為實施系統檢查之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