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臭屁,每個女人都愛他,可她竟然嫌棄他,打死都不願做他的特助,
說什麼怕他辣手摧花,毀了她的清白,
她會不會想太多了?他還怕她迷上他,對他伸出魔爪咧!
可是要放棄她的才能又覺得可惜,他只好忍耐退讓,還對她提出超優的條件,
結果她勉強同意,但得另外簽訂一項「互不侵犯條約」──
只要他騷擾她,她有權立刻辭職,而且薪水照領!
這太羞辱人了!可為了愛才,這口鳥氣他吞下,
但上班不到一個月,她辭職兩次!而他這總經理竟得去請她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