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
定價:300
NT $ 59 ~ 288
 

內容簡介

  ★2007美國國家書卷獎(Young People’s Literature)
  ★2008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書
  ★2008年「華盛頓圖書獎」
  ★2008年Paste雜誌年度好書
  ★2008年波士頓環球報好書獎
  ★2008年「大西北太平洋岸書商(PNBA)聯合文學獎」
  ★2008年西雅圖市「特異天賦獎」
  ★2008年Book Sense年度好書獎
  ★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
  ★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好書獎
  ★2007紐約時報注目好書
  ★2007亞馬遜網站、邦諾書店、School Library Journal、Kirkus Reviews年度最佳圖書
  ★2007年國家親子教養出版物金牌獎
  ★2007年「美西文學協會傑出成就獎」
  ★2007洛杉磯時報年度圖書獎決選

  我必須證明我永遠不會放棄,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過生活,你懂嗎?
  我永遠不會向任何人投降,
  永遠,永遠不會,絕不。

  14歲的阿諾(綽號「二世」)天生悲慘,不但外型滑稽,視力不良,又有口吃。而且他家裡很窮,父母都是社會的失敗者,姊姊整天躲在家裡的地下室不出來。前途,似乎已經天生注定了。

  他喜愛的只有閱讀,還有畫畫。有天在學校,他一時氣憤下,拿課了本砸向老師。但老師下課後卻告訴他,除非他勇敢走出目前的環境,否則他一輩子注定待在這裡,過著不開心的日子。

  阿諾於是做了這輩子最重要的決定:離開村落,轉到富裕小鎮上的白人中學就讀。在那裡,他成了異類,全校只有兩個印第安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校內吉祥物塑像。他的長相畸形,服飾怪異,名字奇怪,處處顯得格格不入。

  每天若沒搭到便車就得走路35公里上學的阿諾,該怎麼融入這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呢?他交得到朋友嗎?當回去面對部落的族人與好友時,被嘲笑為「蘋果」(外紅內白)的阿諾,該如何自處呢?一直躲在地下室的姊姊,突然離家,遠走千里外,阿嬤與叔叔又接連遭逢意外,阿諾,又該怎麼辦呢?

  這是一個勇敢少年發現自己內在潛力的故事。

  他的身體雖然有殘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負,但他有一顆寬廣的心,不被貧困打倒,更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勇於面對挑戰」的韌性,帶著幽默與愛心,克服人生每個難關!

本書特色

  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學。這個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據說是作者根據自身的經驗所寫,裡頭記錄了當年他努力想要擺脫命運的青春年少。

作者簡介 

薛曼.亞歷斯(Sherman Alexie)

  1966年出生在華盛頓州維爾皮尼,華盛頓州立大學畢業,海明威文學獎暨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目前為全職作家,並在母校開設美國族群專題課程。在校期間,師事華裔美籍學者郭亞力(Alex Kuo,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獎得主)學習詩文創作與小說寫作。

  他的寫作具有高度的原創力,選取自身周遭環境的題材,加上語言文字的靈活運用,創作出極富趣味的作品。他筆下描繪的低層社會小人物,他們悲喜交集的生活,不但真實反應社會現實,照映出人心深處的真誠渴望,更經常使讀者的情緒在惆悵與歡笑的交織中,產生巨大的激盪。

  他的第一部小說《遊騎兵與印第安人東托在天堂打架》(1993)甫出版,立即獲得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部小說),之後相繼推出《印第安殺手》、《保留區的憂鬱》、《逃離》等多部作品。《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是他目前最受歡迎的作品,並榮獲2008美國國家書卷獎、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等獎項。

  除了寫作,他還是喜劇演員兼詩人,曾參與喜劇脫口秀的製作及演出,推出過專輯唱片,並以自己的小說為本,撰寫喜劇電影劇本《以煙傳訊》,於1998年在日舞影展贏得「最佳觀眾票選」及「製片人大獎」兩項榮譽。在詩文的創作上,他於1998年「世界重量杯詩人創作競賽(World Heavyweight Poetry Bout)」獲得首獎,之後創下連奪該獎四年冠軍的記錄,至今無人可匹敵。

  作者薛曼.亞歷斯得獎記錄
  ★1993年PEN/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創小說)
  ★1998達科瑪公共圖書館年度文學獎
  ★1999年獲選「紐約客雜誌21世紀文學20傑」之一
  ★1999年歐亨利文學獎(O. Henry Award)
  ★2000年PEN/亞瑪遜短篇故事獎
  ★2001美國詩學會雪莉紀念講2006年入選Miles Franklin獎
  ★2001年獲得PEN/福克納基金會頒發的PEN/Malamud文學獎
  ★2005年Pushcart詩獎

繪者簡介

雅倫.傅妮(Ellen Forney)

  康乃迪克州衛斯理恩大學心理系畢業,受到《歡樂之家》作者艾莉森.貝克德爾的啟發而開始進行漫畫創作。著有《我愛齊柏林飛船樂團》、《慾望》等多部作品,目前是專業卡通畫家及插畫家,並在西雅圖卡內西美術學院教授漫畫課程。今日美國報評論說:「她完美無瑕的藝術創作,是《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這本書裡極為寶貴的部分。」

譯者簡介

盧秋瑩

  美國麻州愛默生傳播學院媒體藝術碩士,自由作家和譯者。著有中英雙語青少年文學《步步減肥記》,譯有《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千萬不要學鋼琴》、《甲骨文:流離時空裡的新生中國》等書。目前與美籍夫婿、兒子、兩隻貓和一隻狗定居於波士頓市郊。

 

作者專訪

  請自我介紹一下。

  我叫薛曼.亞歷士,一九六六年出生於華盛頓州。身上流著印第安斯波坎族和考埃爾.達蘭尼族的血液。

  我母親是社工人員兼床單縫製女工,父親則是藍領階層酒鬼。我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已經去世了),兩個妹妹。

  我畢業於華盛頓大學,目前是作家。其實,我當上作家,連我自己也感到驚訝。我本來的人生目標是當醫生,我功課很好,很聰明,很傲慢。結果在預科的解剖課程上就受不了……

  我父親六歲那年,我爺爺在沖繩島戰死,幾個月後奶奶則死於肺炎。所以我父親一輩子都很鬱卒,工作也是時有時無的。基本上他是個醉酒的騙子,喝醉時脾氣很大,清醒的時候很溫柔,很幽默,喜歡看籃球賽。後來,我父親也是因為飲酒過量,罹患肝病而死。

  從家庭背景來看,你好像與書中主角「阿諾」有不少相似之處?

  我也是出身華盛頓州東北方維爾皮尼的斯波坎族印第安保留區。像「阿諾」一樣,我從小就是腦水腫,六個月大的時候腦部動過手術,直到七歲還會有癲癇症狀發作。癲癇這件事可能開啟了我後來藝術創作之門,我腦裡常會亮起一盞創意之燈,接下來我就會出神,飛翔到天涯海角。

  這整本書,其實是取材自我的家族、我周圍身邊的人所發生的故事。我父母幫助過很多親戚養小孩,我小時候家裡的堂、表兄弟姊妹好多。

  但是「阿諾」這個人物有個特點。他雖然常在學校裡慘遭海扁,可是他也學習到,他的「歸屬」或「認同」其實是多元的。他不單是個印第安族人,他也屬於「很會打籃球族」的族人,也加入了「很喜歡唸書族」的那一族。

  「阿諾」很喜歡畫畫和讀書。你呢?

  我的人生啟蒙書籍,是「超人」漫畫。我已經不記得是哪一冊、故事在講什麼、打敗哪個壞人了。但我清楚知道,那年我三歲,住在印第安人保留區,看著這本漫畫書,學會了認字。

  和外界比起來,我家很窮;但我爸媽常常會做些最低工資的工作,加上政府的補助,因此在族人當中,我們算是中產階級。

  在閱讀上,我父親是個好榜樣。他喜歡讀西部小說、驚悚作品、犯罪小說、明星球員傳記等。有錢的時候,他就去超市買新書,沒錢就去當鋪或救世軍弄點便宜的書回家。

  我家到處都是書,客廳、浴室、臥房都是一堆一堆的書。我父親很愛書,而我很愛我父親,愛到心痛,因此我也變得很愛書。

  閱讀這件事情,能對印第安原住民產生正面影響嗎?

  我從小就大量閱讀。深夜也讀,下課休息也讀,到大賣場的時候就衝去書區。我家開車去看籃球賽的時候,我就在車上讀。我讀報紙,我讀食品包裝盒上的文字,我讀公告,也讀垃圾郵件、修車手冊。有時讀來感到喜樂,有時感到絕望。但我熱愛閱讀,而且我知道,這份熱愛可以拯救我一條小命。

  到今天,我寫書,寫短篇故事,寫詩,並且盡量到印第安人的中小學去教導學生創意寫作。教室裡面的印第安小朋友當中,有些人熱愛寫作,用他們明亮的大眼睛瞪著我,他們的眼裡充滿了驕傲的奇蹟,因為他們也正在透過閱讀來拯救自己的處境。

  同時,也有太多暗沈的眼神,這些是已經被擊垮的印第安小朋友,他們坐在教室的最後面,不管我怎樣做,他們都冷漠以對。他們的筆記本空空的,他們的書包裡面沒有鉛筆,沒有原子筆。上課時他們的眼光瞪著窗戶外面。他們抗拒閱讀,他們關閉自我。

  我對著他們大吼:「書!」一次又一次,我吼道:「書!」我用盡全力,想要撞開他們早已經深鎖的心門。這些門,依舊牢牢鎖著。

  不過,我很聰明,我很驕傲,我很幸運。我還是要努力拯救這些淪喪的小朋友。

  你成長或求學過程中,有遭逢歧視嗎?

  我很高興,現在的世界已經和那時不一樣了。小時候有次我們全家走在路上,爸爸、媽媽跟五個兄弟姊妹,路上有輛貨卡經過,竟然停下來,車上的人罵我們是「印第安髒鬼」!還吐我們口水。

  我上的高中叫做雷爾登(就是書裡面那家學校),裡面都是白人。當時的雷爾登小鎮,還是有些區域不太歡迎我這個印第安人,但大體還好,因為白人對印第安人有些成見,但我的表現卻是超凡的優秀。

  他們看見我這個印第安人的優秀表現,也跟著改變了他們過去對印第安人整體的誤解。後來我們高中同學的第二十屆同學會,就是選在一個印第安賭場舉辦的。

  因此我家鄉(維爾皮尼)和白人區雷爾登鎮之間的關係,已經整個改變了。今天,雷爾登中學裡面有大概六、七十個印第安小孩就讀。而我當年可是第一人呢。

  聽說尼爾蓋曼是你的粉絲?

  我是他的粉絲,他是我的粉絲。有次在澳洲雪梨書展,我去參加書展的趴踢。其實我這人很害羞(雖然大家不相信),我很少去參加趴踢,那種場合讓我全身不舒服。但那次的趴踢就是在我住的旅館舉行,所以我就去了。

  我那時躲在一個小角落,瞥見尼爾蓋曼出現,於是趁著他轉身,趕快走上前去。沒想到他眼睛一亮,脫口而出:「薛曼.亞歷斯!」喔,我好爽喔,我當場把他大大奉承了一番,他也把我恭維了一番,兩人就在那裡相濡以沫。

  你還有哈誰?

  史蒂芬金、東妮.莫理森、Lorri Moore等人。我真的會寫那種粉絲信去給作家,只要我讀到喜歡的,就會寄封電郵或寄封信。我也喜歡收作家寫給我的信。當作家,其實是個很孤寂的行業,就算你再好,世界上還是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甩你。

 

內容連載

本月熊貓俱樂部

我的腦袋天生積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

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
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我的腦袋天生積水。」這樣好像比較正經,比較詩意,比較準確。

好吧,或許這樣說也不會很正經。也許,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誕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嗎,當初醫生切開我的小腦袋瓜子,用某種小吸塵器抽出裡面多餘的腦液時,難道我的老媽、老爸、老姊、阿嬤、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們有覺得好笑嗎?

我當時只有六個月大,本來在手術中應該掛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塵器沒有弄死我,那場手術也會讓我嚴重腦殘,一輩子成為植物人。
唉,不用說,那場手術沒把我殺了,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寫這本書。不過,我的腦部傷殘倒是替我的健康帶來種種問題。

首先,我有四十二顆牙齒。正常人類的牙齒數量是三十二顆,對吧?但是呢,我卻有四十二顆。
比一般人多了十顆。
比正常人多了十顆。
比人類多了十顆。
我的牙齒擁擠到幾乎連嘴巴都閉不起來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那邊,請他們把我嘴裡的一些牙齒拔掉,希望從此之後我能正常進食,不要像隻禿鷹,口水老是流個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補助案,結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內,把多出來的十顆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白人牙醫相信,印第安人對於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開給我們一半劑量的麻醉藥。
你說他是不是有夠變態?

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一年也只補助一次眼鏡的配購,提供的款式也就那麼一千零一種:又醜又厚黑色塑膠框的那種。
腦部受損讓我一眼近視一眼遠視,結果我醜陋的眼鏡也就跟我的雙眼一樣:兩邊不平衡。
我常常頭痛。我的雙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種以前曾經結婚、而現在對彼此痛很到極點的一對敵人。

我三歲那年就開始戴眼鏡。我這人看起來,簡直就像個三歲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到處跑來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側身一溜,人就不見了。
不過,我倒是大手大腳的。三年級時就穿十一號的鞋!大腳、細鉛筆身,我走起路來就像個大寫的英文字母L。
還有,我的頭顱巨大無比。
壯觀。

我的腦袋,大到連原住民保留區裡面的小孩都愛圍著我,看我的腦袋。有些小孩叫我「天體軌道」,有些乾脆叫我「地球儀」。那些愛整人的傢伙常逮住我,抓著我的身體轉圈圈,然後指著我頭顱上的任一點說:「我要去那裡。」

不用說,我的外表看起來很滑稽;不過,最慘的還是「裡面」。
第一,我有癲癇症,一週至少發作兩次。也就是說,我很規律地在傷害著自己的大腦。問題是,我會痙攣是因為我的腦袋受過傷,但是每次癲癇發作等於是把舊傷口再次撕開。
沒錯,只要癲癇一發作,我就是在傷害我的舊傷。
我的癲癇已經有七年沒發作了。不過,醫生都告訴我,我的癲癇「依然有高度復發的傾向」。
高度復發的傾向。

聽起來像不像詩句滑出舌尖那麼順口?
還有,我說話結巴口齒不清。或者我應該說,結——結——結——巴——巴 ,口——口——口——齒——齒——齒——不——不——不——清。
你可能認為口吃不是什麼要人命的事。但是讓我告訴你,對一個小孩來說,再也沒有什麼事比口吃更危險了。

一個五歲小孩結結巴巴,可愛。不是嗎?大多的一流童星還不是講話結結巴巴,一路紅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歲或八歲,如果還是口齒不清的話,那還是蠻可愛的;但是,等你到了九歲或十歲還那樣,你就完蛋了。
因為九歲或十歲之後,如果你講話結巴,你就會被當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樣,十四歲了講話還在結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兒。
原住民保留區裡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個兩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時機,通常是他們在扒我褲子、把我的頭塞進馬桶,或者朝我的頭摑掌的時候。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所用的語氣和我平常講話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我把那些結結巴巴都寫進來,你恐怕會以為自己是在讀一本由大白痴智障人所撰寫的書。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裡受到什麼待遇嗎?
他們慘遭痛扁。
一個月至少一次。

呀,沒錯,本人是「本月熊貓俱樂部」的會員,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當然想去外面去玩,每個小孩都想往外跑,不過我還是待在家裡比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個人待在房裡,讀書和畫漫畫。
我把時間都用在畫畫上。
我畫我老媽和老爸、我老姊和阿嬤、我的死黨羅迪,還有部落裡其他的人。
我畫畫,因為文字實在太難以預測。
我畫畫,因為言語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說寫,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瞭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畫的,每個人都懂。
假設我畫了一朵花,世上每個男女老少看了都會說:「是一朵花。」
我畫畫,因為我想對世界說話,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著筆,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覺得也許有一天我會變成某個重要人物,也許是成為藝術家,一個出名又有錢的藝術家。
我想要名利雙收的話,只能走這條路。

看看這個世界吧,幾乎每一個有錢又有名的褐色皮膚的人,都是藝術家:要不是歌手、演員、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導演和詩人。
所以我要畫畫,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是我唯一能脫離原住民保留區的機會。
在我看來,世界就像一連串崩潰的水壩和無窮盡氾濫的洪水,而漫畫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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