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美國夢碎
莫欣?哈密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
台北?李有成?文
巴基斯坦前總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槍殺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於新加坡國立大學的老同學飯後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館正對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門前時,店裡的電視正好播放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新聞報導。電視音量很大,吸引我們駐足觀看。電視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幾占了整個畫面。主播正在播報世界新聞:班娜姬在參加群眾大會後,乘車離去時被人槍擊身亡。緊接的電視畫面相當混亂,電視台對事件的資訊顯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車上探出頭來向群眾揮手時被槍手近身射殺。
班娜姬在遇難前兩個月才結束八年的流亡歲月,從杜拜回到巴基斯坦,準備參加即將舉行的大選,希望東山再起。班娜姬死於非命,原本已經動盪不安的巴基斯坦政情更形雲譎波詭,短期的動亂恐怕在所難免。班娜姬一家的悲劇頗能反映巴基斯坦獨立六十年來整個國家的坎坷命運。二○○七年十一月號的《印刻文學生活誌》曾經刊出我的長文〈在甘地的銅像前〉,我在文中約略提到近代巴基斯坦顛躓崎嶇的政治進程:「印、巴紛爭不斷,甚至不惜兵戎相見,血流成河;巴基斯坦的民主搖搖欲墜,軍閥當權,貪腐無能,不幸走上某些第三世界國家當家作主後的宿命;孟加拉雖然另自巴基斯坦分裂建國,但也是連連天災人禍,苦難重重。」班娜姬被刺身亡不幸為我的敘述再添註腳。
上面這些文字所勾勒的大抵是一般人對巴基斯坦的粗略印象,在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第一本小說《蛾煙》(Moth Smoke,2000)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更為墮落、更為沉淪的當代巴基斯坦社會。《蛾煙》在精神上屬於《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的文學家族,小說的敘事時間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印度與巴基斯坦正為核子試爆劍拔弩張,南亞次半島的情勢極為險惡。在這樣的地緣政治背景之下,莫欣?哈密的小說毫不留情地暴露了當代巴基斯坦社會陰暗而又粗暴的一面:走私販毒、貪污腐敗、欺詐謀殺、司法不公,不一而足,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令人髮指的罪惡淵藪。小說的年輕主角達魯(Daru)身陷這樣的一個世界,彷彿燈蛾撲火,最後火焚身亡,只留下一嬝輕煙,這就是書名的寓意。莫欣?哈密筆下的巴基斯坦就像行將破裂的腫瘤,享譽國際的印度作家安妮塔?德薩伊(Anita
Desai)就認為,莫欣?哈密眼光銳利,觀察獨到,他將當代巴基斯坦社會的權力結構由講求出身的舊封建主義轉移到以財富為基礎的新封建主義,確是見人所未見。
《蛾煙》不僅獲得安妮塔?德薩伊在《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評論,美國著名女作家歐慈(Joyce Carol Oates)和南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葛蒂瑪(Nadine Gordimer)也在書前提辭推薦。對一位新進作家而言,這些國際級前輩的青睞意義非凡。這本初試啼聲之作後來獲得鼓勵新人的貝蒂特拉斯克文學獎(Betty Trask
Award)、《紐約時報》二○○○年年度好書獎,並且還進入美國筆會的海明威文學獎的決選書單。
一九七一年,莫欣?哈密出生於巴基斯坦的文化古城拉合爾(Lahore),現居倫敦的諾丁丘(Notting Hill)。成長的年代正好碰上獨裁者齊亞(Zia ul-Haq)鐵腕統治巴基斯坦——齊亞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四月把班娜姬的父親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送上絞架的軍事強人,自己後來卻死於直昇機失事。《蛾煙》的敘事背景雖然是一九九○年代末期,但敘事中有關販毒與吸毒的情節其實可以溯及齊亞主政的一九八○年代。齊亞是美國的盟友,與美國聯手對抗由蘇聯所支撐的馬克思主義阿富汗人民民主黨政權,因此獲得美國的大量援助,同時齊亞也默許海洛英氾濫,從中謀取暴利,以挹注當時對抗阿富汗所需的巨額軍費。
莫欣?哈密童年時期曾在美國北加州度過,由於他的父親在史丹福大學修讀博士學位,因此他就在帕羅奧多(Palo Alto)上小學。後來回到拉合爾,在拉合爾念完中學後,他再度來到美國,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主修公共與國際事務。在普林斯頓大學期間,他還選修了歐慈與莫莉生(Toni
Morrison)的文學創作課程。《蛾煙》完成於一九九三年,初稿是他交給莫莉生的作業,這一年莫莉生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回想他在文學創作上的起步階段,他認為這兩位良師對他的啟發甚大。普林斯頓畢業後,他轉到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曾經選修年輕講師李察?巴克(Richard Parker)所開的法律與文學這門課,《蛾煙》也曾經過他的過目。
莫欣?哈密於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學院的法律博士(J.D.)學位,不久即加入紐約曼哈頓的一家財務管理公司擔任管理顧問。二○○一年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時,他剛被公司派駐倫敦不久。他發現九一一之後情勢大變,整個美國陷入近乎瘋狂的愛國主義之中,伊斯蘭教徒的處境非常困難,恐怖分子、美國政府及大眾媒體似乎有志一同,聯手合擊,在美國社會中製造恐慌與恐懼。莫欣?哈密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的訪談時指出,自九一一之後,人們即生活在一個過度簡化的世界:「就是我們對抗他們。還有邪惡軸心。就是伊斯蘭教對抗基督教或西方。」這以後進出美國,他的經驗說明了美國不再是個友善的國家。莫欣?哈密的第二部小說企圖捕捉的正是這樣的政治氣候。《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於二○○七年面世,出版後佳評如潮,不僅暢銷,還進入曼布克獎(The Man Booker Prize)決選小說之列。莫欣?哈密認為,這本小說之所以廣受重視,部分原因可能與其出版時機有關。「幾年前出版像我的這本小說比較困難。我想現在已開始有傾聽這類故事的飢渴。」他說。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屬於日漸增多的後九一一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已經事隔將近七年,但其效應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全球的地緣政治與地緣文化固然因之改觀,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也師老無功,結束無期,非但死傷日增,而且似乎無日無之,這兩個國家的人民家亡城毀,數百萬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中東與南亞的和平一時無望;而美國所發動的反恐戰爭更是鋪天蓋地,幾乎以全世界為戰場,某些舉措卻又過猶不及,甚至違反人權,戕害自由,不符公理正義,在古巴島上的美軍關達納摩(Guantanamo)拘留營已經成為美國之恥,也難怪越反恐似乎恐怖分子越多。環繞著九一一恐怖攻擊的各種報告、考察與論述可謂汗牛充棟,不少作家、藝術家、電影工作者更以其文化生產,從不同角度、形式與立場介入對九一一的挪用、詮釋、批判,乃至於再創造。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出版前曾經數易其稿。莫欣?哈密在二○○○年夏天開始創作這本小說,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三個月完成初稿,情節所敘主要涉及一位任職於紐約的管理顧問決心回返巴基斯坦的心路歷程,這樣的情節顯然自傳性很強。九一一發生之後,莫欣?哈密決心另起爐灶,把小說重寫,並且把背景擺在九一一之前。第二稿完成後,莫欣?哈密認為完全不去面對或處理九一一似乎有些矯情,於是決定徹底修訂第二稿,而且要把後九一一的效應納入小說中。由於九一一的各種衝擊日漸擴大,莫欣?哈密花了不少時間思考九一一事件,以及隨後發生的反恐戰爭——包括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乃至於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宗教爭執在內。這段時間他又重寫這部已經多次易稿的小說,在他完成第五稿時,已經是二○○五年了。他的經紀人和《蛾煙》的編輯看過第五稿後並不滿意,他們認為這本小說的理念可取,可惜整個呈現方式是個敗筆。就在莫欣?哈密向其未來妻子求婚的這一天,他接到出版社捎來的壞消息。出版社的編輯也是對小說的形式不盡滿意。據莫欣?哈密透露,第五稿採用美國人的聲音,以第一人稱平鋪直敘的形式推展情節。幾經思考,他決定再易原稿。在接受他的英國出版商的訪談時,莫欣?哈密表示:「我決定採用一種既優雅而又具威脅性的聲音,一種含混的時代錯誤的聲音,根植於巴基斯坦菁英學校的英印傳統,隱含某種較古老的價值系統與長久的歷史自尊。」於是他選擇了兩個觀點、兩個視境,擺在同一個敘事者身上,讓這位敘事者出入於美國與巴基斯坦這兩個現實,互相映照,互相糾纏。這份第六稿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這位第一人稱的敘事者也就是小說的主角成吉思(Changez)。《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原書雖然不滿兩百頁,卻是莫欣?哈密經營了六年、六易其稿的心血結晶。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的形式結構很像舞台上的獨白,或者說對白——至少是對白的情境,只不過我們聽到的只是一個人的獨言獨語,卻聽不到另一個人的反應或答話。說話者是成吉思——由於小說中的他對美國的態度前後不一,有些書評者就認為他的名字Changez意指改變(英文的change),其實這是烏爾都語(Urdu)的Ghengis,也就是曾經以鐵蹄橫掃歐亞大陸的成吉思汗。Changez是南亞一帶相當普通的男性名字,如果一定要從中尋找象徵意義,這個名字當然指涉男主角成吉思的東、西方(巴基斯坦與美國)雙重經驗。莫欣?哈密否認這本小說的自傳性,男主角的成長、教育及工作與他的經歷雖有若干雷同之處,但那只是出於寫作上的方便,因為他習慣取材自本身所熟悉的經驗。
小說的情節在過去與現在之間穿梭來回。成吉思是一位約二十五歲的巴基斯坦年輕人,一個暮春的午後,他在拉合爾阿娜卡莉舊城區(Old
Anarkali)的一家茶館遇到一位美國人,於是開始與他攀談,這一談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服務生「晚班的下班時間也到了」,他們才一起離開茶館。成吉思陪這位美國陌生人往旅館的方向走去,他把他們的路程稱作「午夜漫步」,可知這兩個陌生人的談話——或者說成吉思的個人獨白——持續了好幾個小時。莫欣?哈密承認,這樣的談話情境在現實中不太可能,因此這樣的談話更可能隱含現實之外的政治與文化寓意。成吉思設法刺探這位美國人來到巴基斯坦的目的,美國人顯然不願據實以告,不過從美國人的種種反應來看,他不認為這個美國人是個單純的遊客。他對美國人說:「已經排除你是遊客,只是來到這世界一隅漫無目的遊蕩的可能性了。」
成吉思的談話大部分與他的美國經驗有關。他出生於拉合爾,在這座城市長大。拉合爾是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古都,用成吉思的話說,「這座城市就像沉積平原一樣,層層堆疊著入侵者的歷史,從亞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國人。」這句話深具後殖民批判,當然也一語道盡強權下許多第三世界國家與社會的普遍命運。成吉思屬於巴基斯坦上層社會的仕紳階級,從曾祖父到父親三代,上的都是英國大學,只是在後殖民的巴基斯坦,這一類仕紳階級已經逐漸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合法或非法事業起家的新興企業家階級」。成吉思一家經過幾代分產之後,已經家道中落,因此等他負笈普林斯頓大學時,他必須「在校內兼三份工作」,才能支付他的留學費用。成吉思選擇到美國的長春藤盟校深造,而沒有像他的父祖輩那樣到殖民宗主國的英國升學,當然也饒富象徵意涵:美國的全球新霸權顯然已經取代舊日的大英帝國,支配獨立建國後的巴基斯坦社會。
成吉思就讀普林斯頓時有一次與同學到希臘旅遊,認識了同校的美國女同學艾芮卡(Erica)。艾芮卡住在紐約,志在創作,希望成為作家。成吉思畢業後,在百中選一的情況下進入曼哈頓的一家管理顧問公司任職。由於表現優異,很受上司器重,他與艾芮卡也同時感情日增。艾芮卡有一位青梅竹馬的戀人叫克里斯(Chris),不幸因肺癌早逝,艾芮卡無法忘情,在某個意義上成吉思只是克里斯的替身,在艾芮卡心中,他只是被動地填補克里斯留下的空位子。對艾芮卡而言,克里斯「有一種『舊世界』的魅力」。艾芮卡家庭富裕,她引領成吉思進入「紐約最核心的時髦圈子」。有書評者認為,艾芮卡的名字Erica可以被視為America的縮寫,是成吉思心嚮往之的新世界,可是這個新世界總是以自己的想像——艾芮卡心中的克里斯——來形塑別人,強迫別人聽命、順從(艾芮卡之對成吉思)。艾芮卡深陷於對克里斯的思念而無法自拔,就像美國那樣迷戀自己的價值與形象,而且總是要以自己的價值與形象強行改造別人的國家。
九一一之後,成吉思與艾芮卡見面,他發現「她整個人繃得很緊,憂心忡忡又一臉憔悴,就跟恐怖攻擊過後紐約的很多人一樣,顯得焦躁萬分」。艾芮卡後來舊病復發,住進距紐約市區有一個下午車程的一家精神療養院,最後竟然不知所終:「到了後期,她越來越常自己一個人在外頭遊蕩,有一天,她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他們在俯瞰哈德遜河的懸崖上找到她的衣服,整整齊齊地折成一疊。」莫欣?哈密自承在當代英國小說家中,他最欣賞日裔的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而在亞洲作家當中,他獨鍾村上春樹。他甚至同意自己筆下的艾芮卡具有亞洲女性的氣質,宛如《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只是美國人無法理解艾芮卡對初戀的執著,因此最後她會被送到療養院,接受精神治療。
成吉思自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應聘進入設於紐約曼哈頓的安德伍參孫(Underwood
Samson)公司擔任管理顧問。這是「一家評估公司,專門告訴客戶哪家企業值多少錢,據說他們的評估精準得可怕」。成吉思第一天到安德伍參孫報到時,即被公司大樓的氣勢所震懾:「他們的辦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棟大樓的四十一跟四十二層,把拉合爾任何兩幢大樓疊在一起,都沒這棟大樓高。雖然我搭過飛機,也去過喜馬拉雅山,但是從他們的大廳看出去的景觀,那種氣勢,還是讓我非常震撼。我這才明白,這裡跟巴基斯坦是兩個世界……。」
安德伍參孫英文原名Underwood
Samson的開頭字母是US,正好是美國的國名縮寫。莫欣?哈密在這本小說中耽於操弄名字寓意,這是另一個例證。安德伍參孫是間顧問公司,本身並未從事製造或生產,但是公司的生意擴及全球,是美式全球資本主義的具體象徵,膜拜的是新自由主義至高無上的神祇:市場。成吉思即曾被派到馬尼拉與智利的法耳巴拉索(Valparaso)去評估當地公司行號的財務與價值。成吉思最初完全認同安德伍參孫所擁抱的企業價值,同時也對自己的工作和角色感到自得。公司裡所有的人「都來自菁英學府:哈佛、普林斯頓、史丹福、耶魯:我們全都散發出一種自信的自我滿足感」。身為全球企業的一員,何況還定居在全球資本主義中心的紐約,難怪成吉思這位來自第三世界的菁英要躊躇志滿,意氣風發:「我感覺自己沐浴在一股溫暖的成就裡,沒什麼能再困擾我,我是個年輕的紐約客,紐約就在我腳下。」成吉思在被派往馬尼拉期間,也就是直接面對同屬第三世界的人民時,他努力表現自己的美國屬性:「在我的尊嚴許可的範圍內,我盡量讓自己言談舉止更像美國人。」就像成吉思的女友艾芮卡一樣,安德伍參孫也是美國夢的象徵。至少在發生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成吉思曾經短暫實現他的美國夢。
對於第三世界或邊陲國家而言,象徵美國夢的安德伍參孫卻是一場夢魘。這場夢魘當然也是一場全球化的進程,成吉思參與這個進程,只是開始時他毫無自覺。他和同事飛到馬尼拉評估一家音樂公司,其中的參訪行程甚至讓他「覺得大權在握,因為我知道我們的團隊正在塑造未來。這些工人會不會被炒魷魚?這些CD會不會轉移陣地到別的地方去製造?」。換言之,遠在紐約曼哈頓某一幢大樓的安德伍參孫可以決定萬千公里之外某些工人的命運,而與這些工人毫不相干的幾個菁英就可以左右他們的未來。
在智利的法耳巴拉索,成吉思奉派去評估一家出版公司,負責人叫璜-包蒂斯塔(Juan-Bautista),年紀很大,出版公司的老闆卻另有其人。老闆有意把出版公司出售,因此璜-包蒂斯塔很不高興。他指著成吉思質問:「靠破壞別人的生活來餬口,你不覺得不安嗎?」當他了解成吉思來自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後,他甚至將成吉思比擬為土耳其禁衛軍(the
janissaries)。這些禁衛軍「原本是基督教民族的小孩,被鄂圖曼帝國的土耳其人擄走,訓練成回教軍隊的士兵,回教軍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土耳其禁衛軍非常凶悍,而且百分之百忠心,他們為消滅自己的文明而戰。」璜-包蒂斯塔的一番話如醍醐灌頂,讓九一一之後深陷認同危機的成吉思大夢初醒。他這樣反省:「毫無疑問,我是現代的土耳其禁衛軍,正當美國侵略我的兄弟國,甚至可能跟別人串通要讓我的國家面臨戰爭威脅的時候,我卻甘作美利堅帝國的僕人。」
九一一恐怖攻擊發生時,正好是成吉思留在馬尼拉的最後一晚,他在電視螢幕上目睹紐約世貿中心的兩幢大廈先後倒塌,竟然笑了起來。他對別人的苦難不是無動於衷,只不過他的心思「全陷在整個事件的象徵意義上,那就是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把美國打倒了」。成吉思的反應不只一次讓作者莫欣?哈密面對質疑。莫欣?哈密認為,將小說作者與小說角色嚴格區分還是有必要的。九一一發生時他已經先後在美國住了十五年,不僅是半個美國人,更是道道地地的紐約人。他從前的一位室友就在世貿中心上班,他擔心他的安危,因此非常害怕,他的反應不可能與小說中成吉思的反應相同。
九一一事件是個分水嶺。成吉思發現,恐怖攻擊發生之後的美國不再是一個他所熟悉的國家,種族與宗教歧視極為嚴重,而且極端排外,成吉思的鬍子竟然成為分別你我、區隔敵友的符號。他說:「留鬍子之後,我搭地鐵時不只一次被素不相識的人辱罵;而在安德伍參孫,我也似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眾人交頭接耳或盯著看的對象。」鬍子成為成吉思的文化屬性的一部分,是他「表示抗議的一種方式,強調文化認同的一種象徵」。個人的即是政治的,這是身體政治最好的例證。此時的美國完全「陷入一種危險的懷舊感之中。那些國旗與制服、將領在作戰指揮室裡面對鏡頭的講話、報紙頭條打出義務、榮耀等字眼」,整個國家籠罩在極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的氛圍中。面對這樣充滿敵意的情境,在智利法耳巴拉索時璜-包蒂斯塔的一記當頭棒喝,讓成吉思從他的美國夢中驚醒過來。艾芮卡既不知去向,他於是決定離開安德伍參孫,回到巴基斯坦去。他的美國夢至此徹底破碎。
在我讀過的後九一一的小說中,《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對美國的批判最為直接、最為赤裸。莫欣?哈密曾經多次表示,小說中的批判出自主角成吉思,並不代表他的立場;不過他也說過,他之所以撰寫這麼一部小說,是因為他半生在美國度過,對美國的感情深厚。這麼說又似乎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善意。成吉思回想九一一之後美國的種種倒行逆施,忍不住對著眼前萍水相逢的美國人說:
你們跟攻擊你們的人有了同樣的痛苦,這讓你們跟他們有了連結,可是整個社會根本不願意去反省這點。你們陷入一種迷思,以為自己與眾不同,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你們把這種信念落實到世界的舞台,讓全球都因為你們的震怒而受到波及,連我的家人都不能倖免,遠在千里之外的他們也面臨著戰爭的威脅。這樣的美國必須有人制止,不只是為了其他國家的人著想,也為了美國人自己著想。
證諸美國這幾年來在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所作所為,這一席話義正辭嚴,寧非可信?這一席話難道真的只反映主角成吉思的想法嗎?莫欣?哈密對民族主義向無好感,對民族國家的觀念也很有意見。他在二○○七年七月十三日《衛報》(The
Guardian)的訪談中表示,地緣政治對他非常重要。他這樣解釋:「說政治應該與藝術分開,政治會敗壞好的作品,對我而言,這整個觀念大有問題。」莫欣?哈密雖然無意將《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歸類為政治小說,不過他也相信,他「個人的生命與他所生活的政治世界是分不開的」。《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之所以富於政治寓意,其理自明。
小說的最後兩章敘述成吉思離開美國的經過與其在拉合爾的生活。回到家鄉之後,成吉思在一所大學擔任講師,除了講授財經課程,他還「把鼓吹巴基斯坦跟美國劃清界線當作自己的使命」。他甚至變成了許多青年男女的精神導師,更成為反對美國帝國主義的急先鋒:「當國際電視新聞台來我們校園採訪時,我跟他們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隨時能置別國公民於死地,並且讓那麼多遠在千里之外的人擔心受怕。」他激烈的反美言論讓他的同志憂慮,擔心美國會「派一個間諜來恐嚇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對付我。」
《拉合爾茶館的陌生人》中最大的謎當然是那位願意耗掉大半天時間傾聽成吉思敘述他的故事的美國陌生人。小說中獨缺他的聲音,但從成吉思的談話中也多少可以窺測此人的種種反應。在茶館裡他設法背靠牆壁,「老是煞有其事地前後左右張望」,就像「一頭野獸遠離了自己的地盤,來到陌生的環境裡,已經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還是獵物」。他還有一支「特殊的手機」,成吉思提醒這位美國人,「你輕薄的西裝料子下面鼓了出來,位置剛好就在胸骨這邊,也就是敝國的國家便衣通常配戴腋窩式槍套的地方,好用來攜帶附屬槍枝。」成吉思是說者無心,讀者則是聽者有意,尤其對照小說臨結束時,成吉思提到美國可能對他採取報復的臆測,這位美國人的身分更添神祕與聯想。這個美國人是誰?成吉思可能會面對什麼樣的命運?莫欣?哈密在小說結尾故意留下若干空白,挑戰讀者的想像力。這也是這本小說之所以充滿懸宕的原因。
李有成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兼所長,國立中山大學合聘教授,國立台灣大學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兼任教授,《歐美研究》季刊主編,曾任中華民國比較文學學會理事長。研究領域主要包括非裔與亞裔美國文學、當代英國小說、文學理論、文化批評等。主要著作有詩集《鳥及其他》、《時間》,文學評論與學術專書《文學的多元文化軌跡》、《在理論的年代》、《踰越:非裔美國文學與文化批評》,編有《帝國主義與文學生產》、《在文學研究與文化研究之間》(合編)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