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有滋有味故事--天生嫩骨∕謝忠道
你可以從很多角度讀這本書:作者的成長自傳、戰後的美國社會演化、一個美食作者評論廚師的養成、母女間的親情糾葛。如果你願意,還可以讀到歷史、救贖、種族、宗教、性別、現實與虛構、想像與記憶的交錯互置……等等大角度大議題的文本或切面。
當然,你也可以只讀作者在自序裡所說的:一則好故事。
作者露絲.雷舒爾是美國近代影響美食評論的重要人物之一。早期(1974-1977)與人合夥開餐廳,1984年起為《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撰寫美食評論,以其過去主掌餐廳的經驗當背景(這一點很重要,絕大多數的美食評論都不會自己下廚,遑論瞭解專業廚師這一行。這也讓她書中列出的食譜都非常有可看性和實用性),獨特的觀點與幽默的筆調讓過去一向以男性為主的偏於嚴肅的美食評論出現全新的氣象。1993年起她接受全美影響力最大的報紙《紐約時報》之邀,成為該報的美食評論主筆。後來她將1993-1999年在《紐約時報》這段時間喬扮化妝密探餐廳的故事寫成暢銷書《千面美食家》(Garlic
and Sapphires:The secret life of a critic in disguise),譯成十四種語文出版。紐約時報之後,她成為權威的美食雜誌Gourmet的主編,同時也經營自己的食譜出版事業。
她的評論與報導獲獎無數,光是美食界的奧斯卡獎──詹姆斯?博爾德獎(James Beard Awards)就拿過四次,也榮列《美國飲食名人堂》(Who’s who of Food and Beverage in America)。
不過早在《千面美食家》出版之前,她就以《Mmmmm:A Feastiary》、《天生嫩骨》、《蘋果撫慰我的心》(Comfort me with apples)等作品成為全美知名的美食作者,其中《天生嫩骨》尤其是她的代表作品,也最具個人感情的自傳體作品。
本書由十八則故事組成,作者露絲.雷舒爾以自身敘述,從小時候說起。而無庸置疑的,作者是個絕佳的說書人。
故事不是自傳,不是歷史,不必事實求是。在自序裡,作者就事先言明「每件事都是真的,但不見得千真萬確」,而且必要時可以稍微調整一下事實,「總比叫聽眾煩死好多了」。就是從這個帶著輕鬆幽默的述說前提開始,讀者被安放在一個如孩子仰頭傾聽童話的角度,聽故事。
書中要表現的是人,不是那些食譜作法或菜餚材料,而是人與人之間各種感情──親情、友情、愛情,以及生命裡各種的所得與失落。食物,只是人的靈魂和情緒生命的載體。也是因為如此,書中所附的食譜幾乎都以人物為名。人,賦予食物靈魂與感情,也在味道香氣裡探索記憶,尋找定位。
親子感情是書中至始至終環繞不絕的主題。我們在醃牛肉火腿、焦糖蘋果丸子和油炸小牛排中讀到作者露絲和母親、小鳥姨婆和女兒荷丹絲、皮威太太和兒子們、碧翠絲和父親、賽拉菲娜和其養父母,這些人物有趣又帶點感傷的故事。
我們讀到小露絲第一次說要做菜給媽媽吃:「我要做媽媽最愛吃的菜,讓她佩服我」(55頁)時完全可以感受到小女孩想討好母親歡心的心情;同樣在稍後的「置身火星」(80頁)一章中,讀到碧翠絲做蛋奶酥給父親慶生時說:「我歷年送的禮物,這大概是他頭一次真心喜歡」也同樣叫人感動。
成長離開父母後,渴望愛情取代了親情,讀者開始在檸檬蛋奶酥、歐樂榮乳酪、椰奶菜肉飯和糖醋烤牛肉裡讀到成長的苦澀,友誼的甘美和戀情的幻滅。作者用一句簡單的話,無奈地道出親情與友情的重要性在成長歲月中無形地彼此易位:「什麼東西都能打動我的朋友,卻沒有一樣能打動我父母的心」(84頁)。
但是作者從不是簡單地平面敘述一個故事或一個人物,她總是很技巧地讓讀者在別人的故事裡說她自己,或是在她自己的故事裡說側寫他人。比如第十一章「愛的故事」中,表面上敘述的是露絲和道格間的相戀,故事底下暗藏的卻是作者與父母,作者父母之間,以及作者-男友-父親之間的關係。這個愛的故事裡的「愛」,層巒疊峰,交叉互現,編織著人生中不同類型的愛,讀來豐富而深刻。
除了故事主軸與人物外,作者對於場景與細節,特別當時的時代背景與氛圍的描述非常下功夫。「置身火星」一章裡,為了描述在匆忙被推入陌生環境裡的恐慌心情,作者不斷地用嗅覺──「消毒水和地板打蠟的氣味互爭風采」(65頁),「鼻孔中充滿洋蔥和次氯酸鹽消毒水的味道」(66頁),「日夜發出水煮牛肉的氣味」(66頁),「屋裡有蒸汽暖氣、濕羊毛和汗水的味道」(67頁)來表現對語言障礙的陌生環境裡的恐懼與探索。一如常人進入黑暗中嗅覺聽覺變得更敏銳一樣,這種動物對恐懼的原始反應成為作者出色的書寫技巧。而也是熟悉的氣味──「蒔蘿、辣椒和大蒜的氣味撲鼻而來」(68頁)──讓人物最終安心於這個陌生環境的命運。
作者善用各種氣味細節來豐厚故事和人物,幾次出現電影蒙太奇的效果和畫面也非常精彩:「我努力讓腦袋清醒,設法回憶,頭好痛,突然間我腦中清清楚楚浮現在路上駕車飛馳的畫面」(87頁);「我不知道我們能不能活著開完這趟路,我醉茫茫地朝坐在我旁邊的比爾說……」(88頁)。這一段舉重若輕地在兩個場景兩段時空,在回憶與現實間,一進一出,絲毫不顯痕跡,寫得實在漂亮。
嚴肅中帶有幽默,荒唐裡顯現哲思,作者讓每一則故事聽起來輕鬆有趣,無論是當主角還是旁觀,處處透著人生的體悟與無奈。或許基於這個原因,作者讓每則故事的結尾都彷彿未完。
一則好故事和一道好菜一樣,需要好的材料,精彩的搭配,出色的料理和細節的呈現。而好故事讀起來也跟品嘗一盤佳餚一樣:味覺的和諧均衡,口感的承接轉合,飽滿豐盈的滋味和令人深深著迷的意猶未盡。
作者在自序裡說:我從小就知道:人生最重要的莫過於一則好故事。《天生嫩骨》確實是個有滋有味的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