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歷險記

湯姆歷險記
定價:200
NT $ 110 ~ 180
  • 作者:馬克.吐溫
  • 原文作者:Mark Twain
  • 譯者:張美芳
  • 出版社:高寶
  • 出版日期:2007-02-07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850295
  • ISBN13:9789861850290
  • 裝訂:平裝 / 288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美國南北大戰後,寂靜的小說界出現了一個重量級作家,
一個馳譽全世界百年不墜的美國幽默文學大師,
他就是素有「最深沉而博大的美國人」之稱的馬克?吐溫。
在他的筆下,《湯姆歷險記》中那個充滿機智、勇於犯難的湯姆,
儼然已成為美國人天真達觀、開朗豪邁性格的代表人物。
藉由與書中人物如電影《法櫃奇兵》少年版的冒險旅程,
讀者將看到作者透過高貴的情操與嘲諷的筆法,
鋪陳出形形色色善惡冷暖的浮世繪,
所有大人小孩的思維、情緒、邏輯,
無不栩栩如生地立體呈現出來。
如同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所說:
《湯姆歷險記》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故事之一,
這本小說無疑也是當今所有現代文學的源頭。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Mark Twain, 1835 ? 1910)

  美國幽默作家,本名克雷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生於密蘇里州。家貧,11歲喪父,休學在哥哥的報社任排字工人。1857年登上河輪,本擬前往南美尋出路,中途改變心意學習領航術。 1859 ? 1861年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經驗,成了他後來寫作的靈泉。1863年以馬克.吐溫為筆名寫了一篇新聞報導。1865年發表《卡拉維拉斯郡有名的跳蛙》(The Celebrated Jumping Frog of Calaveras County)引起東部讀者矚目,從此以寫作和演講為終生事業。處女小說是與華納(Charles Dudley Warner, 1829 ? 1900)合著的《鍍金時代》(The Gilded Age, 1873),意在捕捉內戰後瘋狂的生命情調和迷離的價值觀念;這本寫實的諷刺小說一出,那個時期也因而被稱為鍍金時代。《頑童流浪記》雖奠定他不朽的文學地位,然而《湯姆歷險記》卻擁有全球最多的讀者。該書所呈現的幽默、寫實、諷刺、地方色彩是馬克.吐溫作品中主要的一貫特色。

譯者簡介

張美芳

  台大中文系學士,美國威斯康新大學文學碩士。曾任美語補習班經理兼教師、出版社編輯及台視公司影集翻譯。

 

目錄

導讀 童年是心中永遠的一首歌 孫德宜
原序

  • 1.玩耍、打架、躲藏
  • 2.光榮的油漆匠
  • 3.戰爭與愛情
  • 4.風雲人物
  • 5.鉗子蟲和受害者
  • 6.當湯姆遇到蓓琪
  • 7.壁蝨之戰與失戀
  • 8.大膽海盜
  • 9.墓場的悲劇
  • 10.狗嗥的凶兆
  • 11.良心的折磨
  • 12.貓和止痛藥
  • 13.出航
  • 14.快樂營
  • 15.回家
  • 16.第一根菸
  • 17.參加自己的葬禮
  • 18洩密
  • 19「我沒想那麼多」的殘酷
  • 20.代為受過
  • 21.口才表演
  • 22.引述聖經
  • 23.得救
  • 24.榮耀的白天和心驚的夜晚
  • 25.尋寶
  • 26.一箱金子
  • 27.追蹤
  • 28.窩穴
  • 29.拯救
  • 30.受困
  • 31.再度失蹤
  • 32.「找到他們了!」
  • 33.命運
  • 34.成堆黃金
  • 35.加入幫派
 

導讀

童年是心中永遠的一首歌─導讀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 孫德宜

  正如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Earnest Hemingway, 1899 – 1961)所言:《湯姆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故事之一,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 ? 1910)也被認為是最美國本色的作家,也是第一個道地美國作家,自他起才有完全獨特風格的美國文學。即使不熟小說也不識美國文學的人,幾乎也都聽聞過湯姆的名號,成為美國人天真樂觀、自信開朗性格的代表人物。這本小說自1876年出版以來,年年都有新的一批曾經也是小孩的成年人,像幫派入會般的一個拉一個的形成輿論壓力,告訴下一批孩子說這是本不可不讀的青少年兒童文學經典。馬克.吐溫語帶幽默卻譏諷的寫實筆觸,描述一位頑皮搗蛋的小男孩,在密西西比河畔一個偏僻小鎮成長的冒險情事,重現南北戰爭(1861-1865)前慵懶的懷舊情調。但是有些大人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像湯瑪士.索耶這種「不是模範兒童」的壞孩子,會有人肯為他寫一本書,卻還能暢銷大賣?這些大人或許也不能明白,書中男女老少大多言行粗鄙,甚至有些乖張愚蠢,而且說的都不是優雅純正的英語,竟是美國人引以為傲的必讀名著?除卻優勢的文化行銷,《湯姆歷險記》的確擁有許多兒童文學經典的共通特質:諸如爭取小讀者認同的孩童主角(child protagonist)、弱勢族群的集結以挑戰威權、領導統御與兄弟情誼、追求夢想與冒險等暢銷元素。且書中對於每一個情節,都有合理而深刻的動機描述,讓這本少年成長冒險寫實小說,多了心理層面的深刻

  馬克.吐溫成功塑造了湯瑪士.索耶這個性格鮮明的孩童主角。表面上看來,湯姆跟絕大多數的孩子一樣,是個天真調皮的小淘氣,心地還算善良,做人尚稱俠義,可是他自以為是的小聰明和豐沛的想像力,常陷自己與朋友進出險境。但仔細瞧瞧,在戲劇化的假面純真後頭,湯姆其實是個能洞徹人心的機會主義者。他像是投顧老師般的投機勢利,虛榮愛現、說謊狡辯、還有一顆冷酷的心。而前述種種湯姆的個性,拿來形容大美國在國際社會中的自我定位,其形象不也令人髮指地貼切!講得好聽些,湯姆有著如企管顧問一樣的思考評估能力,在第二章「光榮的油漆匠」中表露無遺;在第六章中為了要和蓓琪坐在一起,而扯謊遲到藉口;也在第二十章「代為受過」中,為了贏得美人芳心而承認撕破老師的A書,挨打也無所謂─他原本就有顆會拿捏思量的老靈魂。然而《湯姆歷險記》也是一本惡漢體冒險小說(picaresque novel),書中三次主要的冒險,同時也將無憂無慮的他,漸漸成人化的過程,寫實而冷酷地記錄下來。第一次的冒險是和哈克夜訪墓地,不小心目睹印第安喬殺人,原本兩人賭咒發誓絕不說出真相,湯姆無視於自身安危與朋友誠信,堅持秉持良心出庭作證。第二次的冒險是為了抗議大人們的冤枉,湯姆領著哈克和哈潑,偷了戰備糧,躲到小島上玩海盜遊戲,不管他潛回家中時,親眼看到波麗阿姨多麼傷心,仍然刻意逍遙了一個星期才回來參加自己的喪禮。第三次的冒險是又和哈克,去鬼屋尋幽卻撞見死對頭印第安喬,居然沒告訴大人財寶箱的黃金,自己繼續計畫追蹤挖寶。我們從小說剛開始嘻嘻哈哈的湯姆,看他經歷艱難險阻後,從經驗法則中學習到家庭與社區族群的可貴。雖然不羈的本性難改,至少他不再逃家,甚至力勸哈克回歸體制內的安逸,給道格拉斯寡婦收養。

  在《湯姆歷險記》裡,我們看到無論孩童主角(child protagonist)湯姆和他的死黨哈克或是反角(antagonist)印第安喬,都是主流社會下的弱勢族群,呼應了小孩原本在智識體能和經濟威權方面的無力。這也是許多兒童文學經典的共同點:這些主角們不是孤兒單親就是窮苦無依,要不然就是些極度孤絕的心靈,舉凡像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綠野仙蹤》的桃樂絲(Dorothy)、《秘密花園》的瑪麗(Mary Lenox)、爸爸命喪隔壁Mr. McGregor 菜園的彼得兔(Peter Rabbit) 、《小婦人》中的馬爾屈女孩(March girls)或是《漫遊奇境》的愛麗思(Alice)。小孩子最怕的荒涼和孤單,不被認同與沒有回應(unfair and ignore),這本小說也多所著墨:譬如第三章「戰爭與愛情」中被冤枉打破糖罐的湯姆,「遠離那些男孩常聚集的地方,故意走到人煙罕至的荒涼處,以配合他當時尋求孤獨的心情。」或是在第七章「壁蝨之戰與失戀」中自覺被湯姆背棄的蓓琪:

  她專心等待回音,但是毫無回應。唯一陪她的伴侶就是寂靜與孤獨。所以她回到原來的地方,再次哭了起來,同時責罵自己。這時候同學已經開始陸續回校,所以她必須隱藏自己的悲傷及破碎的心,在這個充滿陌生人,無人可以傾訴哀戚的環境裡,努力撐過這個痛苦、可怕又漫長的下午。

  還是在第十二章「貓和止痛藥」裡,因為蓓琪好幾天沒來學校,而覺得「生命的魅力已然消失,所剩唯有沉寂、荒涼。」再就是在第十四章「快樂營」中,用「林子裡醞釀的沉靜、肅穆以及寂寥感」,來描繪逃家男孩們漸漸成形「萌芽的思鄉病」。以及在第二十六章「一箱金子」裡,提到令湯姆和哈克這兩個大冒險家,不敢貿然進入鬼屋的那種炙日下的死寂,「所營造出的荒涼及孤單」。

  《湯姆歷險記》無疑是本寫實小說,除了角色型塑和情節場景來鋪陳故事的可信度,馬克.吐溫還擅長用方言俚語來突顯地方色彩和角色身份,這點卻很難從中文譯文看出端倪。信手拈來一段在第一章「玩耍,打架,躲藏」,波麗阿姨的話:

I ain't doing my duty by that boy, and that's [the Lord's truth], goodness knows. Spare the rod and spile the child, as [the Good Book] says. I'm a laying up sin and suffering for us both, I know. He's full of the Old Scratch, but laws-a-me! he's my own dead sister's boy, poor thing, and I ain't got the heart to lash him, somehow. Every time I let him off, my conscience does hurt me so, and every time I hit him my old heart most breaks. Well-a-well, man that is born of woman is of few days and full of trouble, as [the Scripture] says, and I reckon it's so.

  我對這孩子沒有盡到該盡的規戒責任,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上帝明鑒。書上不是說:『不打不成器』嗎?我知道我這樣姑息這孩子,以後吃苦受罪還不是自己。可是他雖然滿腦子的鬼靈精怪,終究是死去妹妹留下的孩子,可憐的小傢伙,怎麼說我都狠不下心來打他。每次放過他,我總是良心不安許久,但是如果真打了他,我的心更是都要碎了。算了,算了,就像聖經上說的,女人生的男人都是幼稚而麻煩多多的,我真是再同意不過了。

  這段英文真是文法老師的夢魘,卻忠實地再現波麗阿姨這個密蘇里鄉下女人的方言口音。馬克.吐溫用拼音(如spoil卻念成spile)、口說文字(如ain't doing)和節構破碎的語句(run-on sentences),加上常張冠李戴的經典諺語和自以為是的真理格言,還有三不五時(這裡英文才七行不到就提了三次)就捧出來的聖經名言,絮絮叨叨的波麗阿姨下里巴人的氣質於是躍然紙上。馬克.吐溫還小心刻意地在書中虛構的聖彼得堡,以口音與措辭區分出窮人與富人、黑人與白人的對話口吻,他甚至在其續集《頑童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885)變本加厲地啟用粗野不文的哈克,用他那滿口髒話的第一人稱的敘述觀點說故事。馬克.吐溫雖然只是讓他的角色們在《湯姆歷險記》中各自表述,延用傳統第三人稱的全知觀點(The third omniscient point of view)來貫串全書,但是他仍不時地以作者的身份跑出來,像波麗阿姨般說些自以為是的悲憫真理,或是赤口毒舌嘲諷舊式文章,要不就跟湯姆一樣愛現他的見聞。

  《湯姆歷險記》雖然是本男性成長小說(male bildungsroman),但是從前述湯姆的角色型塑來看,和狄更斯式的(Charles Dickens, 1812-1870)勵志主角卻又不盡相同。美國文學中的男主角,不管大人小孩,大多是逸逃避世的反英雄形象(run-away anti-hero),這多少和美國人是那批逃離母國的清教徒後代有關。例如《李伯大夢》(Rip Van Winkle, 1819)中閃惡妻而逃到後山睡二十年的李伯,躲在華騰湖(Walden, 1862又譯《湖濱散記》)邊思考兩年的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玻璃動物園》(The Glass Menagerie, 1944)中,窩在電影院裡逃離現實的Tom Wingfield,還是阿普戴克(John Updike, 1932- )的《兔子快跑》系列(Rabbit, Run, 1960)。這種非傳統典型的情節與角色,一如馬克.吐溫的生平,卻是典型的美國故事。本名克雷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 的馬克.吐溫,生於密蘇里州,父母是南方的移民,經常搬遷。在他四歲時,全家遷居密西西比河畔的漢尼伯(Hannibal)。由於家境貧寒,十二歲喪父,馬克.吐溫幹過各種營生,也看盡人生百態。他作過印刷工匠,水手、礦工,後來還考取密西西比河的領航執照。更於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到內華達州與加州加入淘金的行列,他也曾從事過股票買賣員。戰後他到報館當記者,開始以馬克.吐溫這個源自於杖量密西西比河的深度的筆名寫書,居然一舉成名。他雖未受過完整的教育,但是交友廣闊,結交聞達,常旅行的經驗使他見多識廣,是個蠻會經營自己的文人。他寫作內容大部分來自於當時民風單純、封閉艱苦的童年故事,《湯姆歷險記》就是以馬克.吐溫的家鄉漢尼伯為背景。他的筆鋒幽默機智,具有濃烈的美國本土風味,尤其擅寫生活紀實的冒險故事。長達四十年的創作生涯,共寫出了十多部長篇小說、幾十部短篇小說及其他體裁的大量作品,哈佛大學還頒贈文學博士學位(D.Litt.)給馬克.吐溫。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首歌,而童年是心中永遠的一首歌。就像在第二章「光榮的油漆匠」中所言,《湯姆歷險記》充滿了陽光及新鮮氣息,生命力就像是要滿溢出來。馬克.吐溫以個人獨特的幽默風格娓娓道來,描繪出少年時代的歡樂、寂寞、冒險、叛逆、友情、愛情等等這些人性共有的價值。也許你已不再年少,但相信讀了湯姆的故事能使你獲得最純潔的享受,彷彿回到童年。

孫德宜 博士   140.126.31.106/teacher/tysun.htm
.美國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英文系比較文學博士
.現任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英語教學系副教授
.主修比較文學理論、二十世紀英美小說、女性及文化研究
.開設西洋文學概論、英美文學史、英美小說、兒童文學與戲劇、英語語言等課程

 

內容連載

1.玩耍,打架,躲藏

「湯姆!」
無人回應。
「湯姆!」
「真不知道這小孩跑到哪兒去了。喂,湯姆!」
老婦人放低臉上的眼鏡,從眼鏡上方往房間四處張望;然後她又把眼鏡往上提,從眼鏡下方再找一遍。她很少,或者應該說從來沒有,真正用一副眼鏡去看像小孩這麼小的東西。
對她來說,眼鏡是她威嚴的表徵,她心靈的驕傲;戴上眼鏡是為了建立「個人風格」,而不是為了實用||她甚至可以用一對鍋蓋來代替。
有好一會兒她看起來有點迷惑,不過幾分鐘後,她就用一種不算太激烈卻大到讓所有家具都可以聽得到的聲音說道:
「最好不要讓我逮到,不然我就||」
話還沒說完,她已經彎下腰用掃把在床底下亂戳亂打了。從床底下跑出來的不是湯姆,而是他們家的貓。
「沒看過這麼皮的孩子!」
她走到敞開的大門上往種滿「營養不良」的曼陀羅以及番茄的庭院望去,仍然不見湯姆的蹤影。於是她將下頷抬高到可以將聲音傳到遠距離的角度,然後拉開嗓門大聲叫:
「湯姆!」
從她身後傳來一陣窸窸窣窣聲,她回頭一瞧,剛好瞥見一個正想一溜煙跑掉的小男孩,當場將他逮個正著。
「嘿!我早該想到這個壁櫥的。你躲在這裡幹什麼?」
「沒幹什麼。」
「沒幹什麼?看看你那雙手,再看看你那張嘴,什麼東西啊,髒髒的?」
「阿姨,我不知道。」
「我可知道是什麼,是果醬,錯不了。早警告過你,只要你敢碰一下果醬,我就剝下你的皮。把鞭子拿過來。」
鞭子在空中轉了一圈,眼見就要揮下,大難即將臨頭||
「阿姨妳看妳後面!」
波麗阿姨迅速回身,緊抓裙角,擺出自我防衛的姿勢。湯姆見機不可失,拔腿就跑,翻過高高的木板圍牆,一下子就不見人影。
波麗阿姨嚇了一跳,呆呆站了一會兒,隨後忍俊不禁笑了起來。
「該死的孩子!我為什麼老是學不到教訓?他跟我玩這樣的把戲,不是已經多到我不應該再上當的地步了嗎?難怪諺語要說:『最笨的笨蛋就是老笨蛋。』『老狗變不出(也學不會)新把戲。』不過說真的,他從來沒有玩過相同的把戲,我這死腦筋哪裡想得出他會用哪一招?他好像總是知道耍我的極限在哪裡,也總是知道怎樣讓我消氣,或是惹我發笑。
「我對這孩子沒有盡到該盡的規戒責任,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上帝明鑒。書上不是說:『不打不成器』嗎?我知道我這樣姑息這孩子,以後吃苦受罪還不是自己。可是他雖然滿腦子的鬼靈精怪,終究是死去妹妹留下的孩子,可憐的小傢伙,怎麼說我都狠不下心來打他。每次放過他,我總是良心不安許久,但是如果真打了他,我的心更是都要碎了。算了,算了,就像聖經上說的,女人生的男人都是幼稚而麻煩多多的,我真是再同意不過了。
「下午他鐵定又會逃學,所以我一定要罰他明天工作。對他來說,在週未工作是最苦不堪言的,因為這時候其他的小孩都在放假,而且他原本就最痛恨工作。我必須對他善盡我的責任,否則我就是毀了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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