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項開發計畫而言,構想完善、進度安排周詳的遊憩設施可能會是個相當成功的附屬設施,不僅可以創造特別吸引市場的視覺景觀,並且可藉此提高產品的售價,使計畫區內的不動產增加可觀的價值。開發者倘若能兼顧遊憩設施與不動產的平衡發展、巧妙地處理有關管理、維護與其他問題的話,其最終的利潤應是指日可待的。
開發者之所以要在計畫區內設置遊憩設施,主要是源自於兩大誘因:
- 藉此強化開發土地或不動產的價值感。
- 基於行銷的需要,建立整個計畫區的可靠性與整體意象。
繼「遊憩區開發」介紹度假休閒社區、主題遊樂園、商業遊憩區及附屬遊憩區四個主要類型後,「遊憩設施開發指南」乙書再單獨針對較常運用的遊憩類型、包括高爾夫球場、滑雪場、遊艇港及網球場等四種常見設施深入探討,使開發者除了評估土地開發類型外,更能從本書獲得基地現況分析調查的技巧、遊憩設施類型組合的考量及財務分析等。
本書先是討論休閒娛樂活動在社會與經濟層面上的流行動向,及其在開發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隨後再針對上述四大遊憩設施深入討論,除了廣泛研討每項設施的發展軌跡、規畫與設計課題、及管理措施以外,詳細的個案研究分析更是極具參考價值的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