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中女子
- 作者:雷蒙‧錢德勒
- 原文作者:Raymond Chandler
- 譯者:林俊穎/譯
- 出版社:臉譜
- 出版日期:1998-03-1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7085695
- ISBN13:9789577085696
- 裝訂: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湖中女子》是雷蒙.錢德勒一九四三年的第四部長篇,沈冤深埋。
這部小說在錢德勒著作中較特殊的是,一、漢子馬羅總算碰到一名較正直有人情味的警方人員,那是彪馬角一位車窗掛著「讓巴頓繼續當警長吧,他太老了,無法另找工作」標語的胖大懶怠警長,讓馬羅也讓我們對警察恢復了一點信心;二、這是錢德勒小說中死法較特別的一次,較接近古典推理。
號稱推理史上「美國革命」,以漢密特和錢德勒為代表的這支冷硬偵探小說,基本上試圖洗去古典推理的安樂椅氛圍,為偵探小說髹上一層厚重的真實油彩,因此,死亡一事,在他們作品中的呈現方式通常較乾脆,不外乎開槍打死或用繩子勒死,而不費神去設計比方說羊腿、土人箭毒、教堂大鐘等千奇百怪的凶器及方法;凶手通常也只是跑掉了,茫茫大海,一時追查不到,而不是出考試題目給破案偵探,要他費腦子穿過整座迷宮,才能開心的大喊:「哦,你在這裡!」
艾嘉莎.克麗絲蒂說,謀殺,通常是簡單的(比方說殺死先生的妻子,宰老婆的是丈夫),因此才需要把外表弄得這麼複雜,甚至如《ABC謀殺案》那樣多殺好幾個無辜之人,只因為要服膺莎士比亞「把一棵樹藏哪裡?藏在樹林子裡」的把個簡單謀殺案藏一堆謀殺案裡。
而錢德勒這一脈說的是:謀殺,通常總是簡單的,每天發生,因此,打死不就好了。
同是偵探小說,死法不同。
死法不同,意義自然也不大相同。
死亡,在古典推理中,是起點,是第一因,是萬事萬物的推動者,也是牢牢不可撼動的磐石,百餘年的推理華麗宮殿就建築在上頭──當然,偶爾我們也會看到不存在死亡的推理小說,但那只是偶爾「吃素」,不足為式。
不誇張的說,上百年時間如此絞盡腦汁死下來,古典推理小說簡直成了百科全書式的「死亡學」──我們不只把屍體放到最明亮的聚光燈下檢查,更進一步把屍體放到顯微鏡底下檢查,我們關心屍體的特徵、傷口、致死原因,僵硬程度,斷氣時間、是否沾有毛髮或任何污泥,DNA比對,體內有無精液,指甲縫裡有無皮膚組織,表情是安詳還是驚恐,屍斑出現的位置,棄屍處是否第一現場云云。相對而言,圍繞在屍體旁邊的活人,意義要簡單扁平多了,他們只共分享同一個概念身分:嫌犯,而隨著死亡的再次展開,他們頂多再次扮演「死亡預備軍」而已,而其中最聰慧狡猾的一個(或兩個、乃至《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十幾個)則負責扮演凶手。
死者已矣,生者何堪。
對照來看,錢德勒這脈小說則接近「死亡生態學」──他們不賦予死亡如此寵隆的位置,死亡日日發生時發生,偶爾或因機運因死得「不太正常」,讓我們有機會察覺到,從而死亡成為某種徵象,它以這種較激情較暴烈的樣式,逼迫我們再一次檢查活著的人和活著的社會。畢竟,人很懶的,夠份量的反思通常不發生在溫馨甜美的爐火邊,它往往來自驚愕、困惑和痛苦。
意義不同,死者的身分便多少也得講究一下。
古典推理的死亡既然如此特殊且重要,很自然,死去的人也常常是特殊且重要的名人;他們的財力、名譽、影響力或擁有某種特別的能力或物品,影響太多人了,因此非死不可,而且死得轟轟然如泰山崩毀。
錢德勒一脈的死者則通常不重要可替代,像順手捏死一隻蟲子一般,是蚜蟲是瓢蟲關係不大,通常要不是因為有個想不開的人(如馬羅)或因一時湊巧(如漢密特的小說),這樣的死亡是一份無聲無息的檔案,而就算如馬羅這樣鍥而不捨的一番折騰,最終,仍不改死者無聲無息如鴻毛一根。
再來,則是死亡在小說中的重要性不同。
做為「死亡學」的古典推理,死亡是秘密的起點也是終點,在我們弄清死亡時,我們也就知道一切了──我個人常假設有這麼一幕:在上映某部古典推理電影時,你讓戲院打字幕找人,寫上「阿昌:家裡有事速返,凶手是醫生,不用看了。」我敢打賭,你那名叫阿昌的朋友絕不敢站起來,否則電影院現場極可能馬上跟著多一樁謀殺案。
錢德勒小說的死亡則沒這麼要緊,它可能只是個楔子,或只是個觸媒,死亡的揭露通常不影響什麼(悲哀正在於此),事實上,追根究底來說,死亡在這裡其意義如同真理,我們只能逼近,卻根本無法真真正正的掌握與了解。
因此,在古典推理世界中便不得不應運而生一條不成文憲章:任何介紹、導讀、論述文字中,絕不可揭露或暗示死亡的真正關鍵。因為凶手一旦曝光,除非我們另有企圖(比方說做研究工作),所有的閱讀樂趣便當場消失殆盡了;錢德勒一脈的小說則不如此,死亡不代表結束,因此閱讀的樂趣也不會因之結束,它可一看再看,比方說香港名家梁濃剛先生便曾透露,在他搭機遠行時,總帶著錢德勒的《漫長的告別》──雖然,他早知道誰殺人了。
當然,在這組介紹錢德勒小說文字中,我個人仍從俗遵循古典推理的大憲章行事──大敘述案情,不提出線索,不揭露結局。老天,你知道這有多難寫。
末了,我們問個問題,這兩組不同的死亡哪個較好呢?
我想,這是閱讀者不可讓渡的權利,最終的回答得由每個讀小的人來講,在這裡,我只稍稍偏袒引述一段Philip Van Dornen Stern的意見:「推理小說作家有必要多理解生命,少措意死亡──多理解人們的想法、感受和行為,而不是他們怎麼個死法。」